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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话里有几分真的痛心就不得而知了。
萧十一郎也是愣了一下,这个理由真是绝了……他无论如何都不可能达到。
萧十一郎不说话了。
小公子笑了笑,道:“你还想再往上面走么?看来这里已经像是路的尽头,再也走不上去了。一人走路难免寂寞,看你这么痴心的份上,要不要和你的心上人一起走?我这么喜欢你,只要你喜欢的,我都会给你。让他来陪你一起走,怎么样?”
沈陌转念一想,突然态度一变,脸上出现淡淡悲伤,柔声道:“一起走?说不定下一世投胎还能投到一处,这次你可以求生得一个女儿胎的。这样我们也许真的可以走到一起。今生恨,来世再续前缘可好?”
他的语气虽然平淡,但是染上那悲伤,充满了求而不得的痛苦。演戏这种事,沈陌很少做,但不代表他不会。
小公子眼珠子转了转,终于放开了扶着他的手,笑道:“萧十一郎,看来不是所有人都有你这么有魄力,能不顾天理伦常。他对你有意,却是放不下伦理。小心些呀!莫要掉下去了,连尸首都找不着,真的投胎去了,你可就得生得女胎了。活着的萧十一郎我虽然见过了,但死了的萧十一郎是什么样子,我也想瞧瞧的。”
沈陌了解萧十一郎,萧十一郎何尝不了解沈陌,这种话,明显是沈陌的恶趣味来了。沈陌这样的人会顾忌伦理?就算有理由,也绝不是这个!
萧十一郎笑道:“死人虽比活人听话,但却一定没有活人好看,你若瞧见,只怕会变得讨厌我了,我何必让你讨厌呢?”
他又回头向沈陌笑了笑,忽然跃身向那深不可测的绝壑中跳了下去……
沈陌明知道萧十一郎不会故意寻死,却还是心下微慌。
很快又镇定下来,看看那深渊,忽然也纵身跳入了那万丈绝壑中。
赌一把,也无所谓。重活一世,为什么赌不了?反正这是额外的人生。何况,他对萧十一郎有信心。
小公子站在峭壁边,垂首望着那迷漫在绝壑中的沼气和毒瘴,面上连一点表情都没有。
也不知过了多久,她忽然拾起一块很大的石头,抛了下去。
又过了很久,才听到下面传上来“卟通”一响。
小公子面上这才露一丝微笑。
她笑得仍然是那么天真,那么可爱,就像是个小孩子……
沈陌醒来的时候,先是判断自己还活着,这才有功夫注意周围的环境。
绝壑下,是一片无边无际的沼泽,没有树木、没有花草、没有生命!有的只是湿泥、臭水和迷雾般的沼气,沈陌整个人都已被浸入泥水中。
但他却没有沉下去,因为这沼泽简直就像是一大盆浆糊,也正因为这个缘故,所以他从那么高的地方跳了下来却没有摔死。
沈陌得出结论后,发现这泥沼会缓缓流动,也就安然躺着。
这种泥沼越是挣扎越陷得深,这样躺着才能浮在面上。
“你居然真的跳下来了……”
沈陌很快就听见了萧十一郎的声音。
沈陌勾起嘴角,笑得肆意张扬:“很吃惊吗?大概因为我知道萧十一郎还没活够呢……”
萧十一郎沉默了好一会,才再度传来声音:“我曾经看到过一匹狼,被山猫咬得重伤之后,竟跃入一个沼泽中去,那时我还以为它是在找自己的坟墓,谁知它在那沼泽中躺了两天,反而活了,原来它早已知道有许多种药草是腐烂在那沼泽里,能治好它的伤势;它早已知道该如何照顾自己。”
他说得很慢,每个字都说得很慢,声音中仿佛有股奇异的力量,能令人完全安定下来。而且沈陌能够察觉声音越来越近。
沈陌收敛了笑意,淡淡道:“你想说,其实人也和野兽一样,若没有别人照顾,就只好自己照顾自己了……是不是?”
萧十一郎的声音近在耳畔了:“你总是这么了解我……”
沈陌不做声了。他已经可以稍稍侧头看到萧十一郎了,可以瞧见了萧十一郎那发亮的眼睛。
这本是双倔强而冷酷的眼睛,有时也会带着些调皮的神色,现在这双眼睛里却充满了喜悦…
他几乎已能感觉到萧十一郎的呼吸。
这泥沼看起来是死的,其实却一直在流动着,只不过流动得很慢。现在两人已经被泥沼送到了一起。
萧十一郎道:“前面不远,就是陆地了……” 他目光不由自主转了过来,凝注着沈陌的眼睛。
沈陌这次没有避开与他的对视,但他还是没有说话。
他觉得萧十一郎这双发亮的眼睛直直看到了他的心底。
☆、万水千山何处家
没有声音,没有动静,没有生命,天地间一切仿佛都是死的。 泥沼也是死的,谁也感觉不出它在流动。
这种宁静的对视就显得很尴尬了。
萧十一郎忽然道:“你可知道这次是谁救了我们?”
沈陌想了想,回答道:“是狼。”
萧十一郎没有意外于沈陌的答案,轻声道:“恩,是狼告诉我,这泥沼中有种神奇的力量可以治疗人的伤势,是狼教我会如何求生,如何忍耐。一个人若要活下去,就得忍耐……忍受孤独,忍受寂寞,忍受轻视,忍受痛苦,只有从忍耐中去寻得快乐。”
沈陌微微一笑:“你从狼那里学会了很多事,有时候我觉得你很像一只狼。”
萧十一郎道:“像狼不好吗?我有时非但觉得狼比人懂得多,也比人更值得尊敬。狼是世上最孤独的动物,为了求生,有时虽然会结伴去寻找食物,但吃饱之后,就立刻又分散了。就因为它们比人能忍受孤独,所以它们也比人忠诚。”
沈陌隐隐意识到了什么,他没有打断萧十一郎的话,继续默默听他说。
萧十一郎道:“只有狼才是世上最忠诚的配偶,一夫一妻,活着时从不分离,公狼若死了,母狼宁可孤独至死,也不会另寻伴侣,母狼若死了,公狼也绝不会另结新欢。”
他目中露出那种尖锐的讥诮之意和沈陌很像:“但人呢?世上有几个忠于自己妻子的丈夫?抛弃发妻的比比皆是,有了三妻四妾,还沽沽自喜,认为自己了不起。女人固然好些,但也好不了多少,因而出现一个能为丈夫守节的寡妇,就要大肆宣扬,却不知每条母狼都有资格立个贞节牌坊的。”
萧十一郎又道:“世上最亲密的,莫过于夫妻,若对自己的配偶都不忠诚,对别人更不必说了,你说狼是不是比人忠诚得多?”
沈陌对于这种时候还不忘推销自己的萧十一郎,意外没有烦躁,还觉得这样的萧十一郎挺可爱。当然也因为萧十一郎的这段话很对他的胃口。
沈陌叹了口气:“萧十一郎,你是不是忘了,你终究也是一个人,而不是一只狼……你今天能理直气壮地指责那些人,明日就有可能是被指责的对象。你对狼的确知道得很多,但对人却知道得太少了……”
萧十一郎也不说话了。其实,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为何要说这些话。
泥沼果然是在流动着的。
前面果然是陆地。
但沈陌却末想到这地方竟是如此美丽。
千百年前,这里想必也是一片沼泽,土质自然特别肥沃。再加上群山合抱,地势又极低,所以寒风不至,四季常春,就像是上天特意要在这苦难的世界中留下一片乐土。
在别的地方早已凋零枯萎的草木,在这里却正欣欣向荣,在别的地方难以久长的奇花异草,在这里却满目皆是。
就连那一道自半山流下来的泉水。都比别的地方更加清冽。
沈陌忍不住长长吐出口气,道:“我真想不到世上还有这种地方,只怕也唯有你这种人才能找得到。”
萧十—郎道:“我也找不到,是……”
沈陌笑了,打断了他的话: “是狼找到的,我知道……”
在泉水旁的一片不知名的花树丛中,还有间小小的木屋,一丛浅紫色的花,从屋顶上长了出来。
沈陌有些疑惑: “原来这里还有人家?”
萧十一郎凝注着他,缓缓道:“除了你和我之外,这里只怕不会再有别的人……你也许就是踏上这块土地的第二个人。那间屋子……是我盖的,假如每一个人都有个家,那屋子也许就可算是我的家。”
家?
沈陌以为有家人的地方才是家。他的母亲去世后,他就没有了家。而萧十一郎这样的独行侠也应该是没有家的。
这只是一间房子,不是家。
萧十一郎忽然笑道:“我已有很久没到这里来,那屋子里的灰尘一定有三寸厚了,我先打扫打扫……你若喜欢,不妨到那边泉水下去冲冲洗洗,我就在屋子里等你”
这自然只不过是很普通的一句话,萧十一郎说这句话的时候,永远也不会想到这句话对沈陌意味着什么。
能被一个人等待,其实是件很幸福的事情。
他能知道无论他在这里做什么,只要回到那边的屋子里,就一定有个人在等着他,就像家一样。
沈陌已经很久没有体会过这种感觉了……
除了一张木床外,屋子里几乎什么都没有,显得说不出的冷清,说不出的空虚,每次萧十一郎回到这里来,开始时也许会觉得很宁静。但到了后来,他的心反而更乱了。他当然还可以再做些桌椅和零星的用具,使这屋子看来不像这么冷清,但却并没有这么样做。因为他知道,屋子里的东西虽可以用这些东西填满,但他心里的空虚,却是他自己永远无法填满的,直到现在——这屋虽然还是和以前同样的冷清,但他的心,却已不再空虚寂寞,竟仿佛真的回到了家。因为他在等沈陌回来。他虽然也在等着,但心里却很宁静。
萧十一郎很少会这么勤快,但是为了沈陌不嫌弃,他觉得还是要好好打扫一下的。
沈陌走进这间屋子的时候,也有了以前母亲在的时候,才能拥有的回家的感觉,心情不由得变得十分愉悦。
萧十一郎回头看的时候,就这么呆住了。
沈陌身上还带着水汽,头发披散开了,发梢都已经染湿。外衣全是泥泞,沈陌干脆只穿了里衣,前胸微微敞露。通身的气质慵懒而有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