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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人安详的脸上,也露出一丝伤感之色,道,“这里只不过是个玩偶的世界而已。”

    “天道不仁,其实万物,皆是玩偶,人又何尝不是玩偶?”沈陌懒懒地看向主人,笑着道。眉宇间的讽刺意味十足。

    雷雨缓缓道:“只不过人是天的玩偶,我们都是人的玩偶。”他仰面一笑,嘶声道,“江湖中又有谁想到,我兄弟已做了别人的玩偶?”

    萧十一郎不知道自己以后是否也会变得像他们那样麻木不仁,自暴自弃,他只知道现在很需要喝杯酒。

    他很快地喝了下去;忽然忍不住脱口问道:“各位为什么不想法子进出去?”

    龙飞骥叹道:“逃到哪里去?现在我们在别人眼中,已无异蝼蚁,无论任何人只要用两根手指就可以将我们捏死,我们能逃到哪里去?”

    沈陌一脸淡然,给自己倒了杯酒,慢慢品尝,丝毫不急。那神情看上去像是在看戏的观众,静静地看着舞台上的演员唱戏。

    主人忽然道:“我们若想逃出去,也并非绝对不可能。只要有人能破了他的魔法,我们就立刻可以恢复自由之身。”

    萧十一郎好奇道:“有谁能破他的魔法?”

    主人叹了口气,道:“也只有靠我们自己了。魔法正也和武功一样,无论多高深的武功,总有一两处破绽留下来,就连‘达摩易筋经’都不例外,据说三丰真人就曾在其中找出了两三处破绽。这魔法自然也有破绽,而且是天公子自己留下来的。”

    萧十一郎道:“他为什么要这样做?”

    主人道:“挑战!他为的就是向我们挑战。”

    沈陌冷冷一笑,把玩着手里的酒杯,低头垂眸,眼帘遮住了眼眸,让人将他的表情看不真切。

    萧十—郎不解道:“挑战?”

    主人道:“人生正和赌博一样,若是必胜无疑,这场赌博就会变得很无趣,有输赢才刺激。”

    沈陌这时候才开口应道:“不错。那天公子想必也是个很喜欢刺激的人。”

    主人缓缓接着道:“关键就在这宅院中,只要我们能将它找出来,就能将他的魔法破解!”

    萧十一郎沉吟道:“这话是否他自己亲口说的?”

    主人道:“不错,他曾亲口答应过我,无论谁破去他的魔法,他就将我们一齐释放,绝不为难。只是谁也猜不到那关键之物究竟是什么,也许是一粒米、一片木叶,也许只是一粒尘埃!”

    主人接着又道:“只不过,在这里活下去也没有什么不好,人世间的一切享受,这里都不缺少,而且绝没有世俗礼教的拘束,无论休想做什么,绝没有人管你的。”

    雷雨大笑道:“不错,我们反正也到这般地步了,能活着一天,就要好好地享受一天,什么礼教,什么名誉,全都滚吧!” 他忽然站起来,大声道:“梅子、小雯,我知道你们就在外面,为什么不进来?”

    只听环响叮当,宛如银铃。两个满头珠翠的锦衣少女,已带着甜笑,盈盈走了进来。

    雷雨一手搂住一个,笑着道:“这两人都是我的妻子,但你们无论谁若看上了她们,我都可以让给他的。”

    他突又放开了左手搂着的那女子,道:“小雯,你身上最美的是什么?”

    小雯嫣然道:“是腿。”她的身材很高,腰很细,眼睛虽不大,笑起来却很迷人,无论从哪方看,都可算是美人胚子。

    雷雨笑道:“你的腿既然很美,为什么不让大家瞧瞧?”

    小雯抿嘴一笑,慢慢地拉起了长裙。裙子里并没有穿什么,一双修长、丰满、结实、光滑而白腻的腿,立刻呈现在大家的眼前。

    雷雨又向沈陌和萧十一郎举杯,笑道:“你看,我并没有骗你吧?”

    萧十一郎表面上是一点表情也没有,淡淡道:“你没有骗我们。”

    沈陌却是没有说话,只是看起了四周的布置。

    雷雨道:“不只是我,这里每个人都和我同样慷慨的,也许比我还要慷慨多了。”

    主人突然叹了口气,道:“他说的并不假,人到了这里,就不再是人了,自然也不再有羞耻之心,对任何事都会觉得无所谓。”

    他又悠然接着道:“两位现在也许会觉得很惊讶,很看不惯,但再过些时候,两位自然也会变得和别人一样的!”

    主人本来是要给他们两间房子的,沈陌拒绝了。

    他伸出手揽住萧十一郎的腰:“我们一间房就好了。”

    萧十一郎只觉身体里的血忽然沸腾了,这是他第一次拥抱他。

    在这一瞬间,荣与辱、生与死,对于萧十一郎来说都已变得微不足道。生命,也仿佛就是为这一刻而存在的。

    主人似乎也没想过他们之间的暧昧关系,愣了一下,倒是欣然同意了。

    ☆、心起微波自认负

    沈陌和萧十一郎就住在西厢剩下的那两间屋子里,一间是卧室,另一间就算是饭厅。

    菜很精致,而且还有酒、酒很醇,也很多,多得足够可以灌醉七八个人。

    醉,可以逃避很多事。 在这里,萧十一郎几乎很少看到一个完完全全的清醒的人。

    这几天来,萧十一郎没有在房间里待多久,他不是一个坐以待毙的人,所以会试图打听各种情况。唯一让萧十一郎不解的是沈陌却整天待在房间里看书,似乎对找出破绽没有兴趣。萧十一郎试探地问起,沈陌也没有回答。

    萧十一郎已对这里的一切情况都很熟悉,主人的话不错,你只要不走出这宅院的范围,一切行动都绝对自由,无论你想到哪里,无论你想干什么,都没有人干涉。

    但自从那天喝过接风的酒,萧十一郎就再也没有瞧见过主人,据说他平时本就很少露面。一个人若要应付十几个美丽的姬妾,一天的时间本就嫌太短了,哪里还有空做别的事。

    每天吃过早饭,萧十—郎就在前前后后闲逛,像是对每样东西都觉得狠有趣。见了每个人都含笑招呼。

    除了雷雨和龙飞骥外,他很少见到别的男人,进进出出的女孩子们,对他那双发亮的大眼睛也像是很有兴趣,每当他含笑瞪着她们的时候。她们笑得就更甜了。

    现在,已是第五天了。

    晚饭的菜是笋烧肉、香椿炒蛋、美蓉鸡片,爆三样,一大盘熏肠和酱肚,一大碗小白菜氽丸子汤。

    今天在厨房当值的,是北方的大师傅。

    沈陌的心情不错,他和萧十一郎的口味相近,都喜欢吃北方的口味,这几样菜正对他的胃口。他想今天大概可以叫萧十一郎陪他喝杯酒。

    平时只要饭菜一送来,萧十一郎几乎也就跟着进门了,吃饭的时候,他的话总是很多。沈陌也就默默听着他说的话,打听来的各种消息。

    习惯是种可怕的东西,相濡以沫的日子虽然平淡,可是却很舒心。沈陌已经习惯了萧十一郎在自己身边了,他觉得自己大概也是真的动了心。

    世上有一见钟情的热烈,也有日久生情的缠绵。

    前世今生,仅此一人,让他愿意相信“天长地久”这四个字。

    饭菜都已凉了,萧十一郎却还没有回来。

    沈陌皱起了眉头。

    沈陌周身的气压变得极低,好心情被毁得一干二净。

    沈陌忽然发觉自己对萧十一郎的依赖竟是如此重,思念竟是如此深。可是这种时候,他的人却不在自己身边!

    沈陌站起来,走到了门口。

    回廊上每隔七八步,就挂着个宫纱灯笼。有个人正倚在栏杆上,笑嘻嘻地瞧着他。这人却不是萧十一郎,而是雷雨。

    雷雨突然笑道:“用过饭了吗?”

    沈陌冷笑一身道:“与你何干?”

    雷雨却是一点也不恼,笑嘻嘻道:“你可知道你那相好的现在在什么地方吗?”

    雷雨悠然道:“以我看,还是莫要找的好,找了反而烦恼。”

    沈陌邪笑着看了眼雷雨:“你想告诉我什么?”

    雷雨道:“你知道,这里有很多很美的小姑娘,都很年轻,又都很寂寞,你的相好又是个很不难看的男人。公子你虽然好看,但到底是个男人,山珍海昧吃久了,也想换换口味的……”

    沈陌没有说话。

    雷雨道:“我劝你,什么事还是看开些好,这里的人,本就对这种事看得很淡,就好像吃白饭一样,他能找别的女人,你为什么不能找别的男人?反正大家都是在找乐子,两人扯平,心里就会舒服些。”

    沈陌像是听到了什么好笑的笑话一眼,冷冷地看了他一眼。“你既然也在江湖中走动过,总该听说过沈家的金针,见血封喉,百发百中,你有把握能避得开?”

    雷雨脚步果然停了下来,似乎已真的被沈家的金针吓退了。雷雨一咬牙,还是转身离开了。他原先以为这不过是个骄傲的大少爷,可现在看来,这气势太盛,招惹不得。

    沈陌看着雷雨的背影,不屑地关上了门,坐在桌边。

    萧十一郎回来的时候,沈陌拿着本书在看。

    萧十一郎坐在饭桌边好一会儿,见沈陌一直没看他一眼,有些不安,终于开口道:“这几天我已将这院子前前后后都量过了。”

    沈陌随意道:“哦?”

    眼睛还是没有离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