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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不去那里,我们去青狐城。”

    “青狐城是什么地方?听起来像是妖兽住的地方?”

    “嗯,青狐城确实是一只千年狐妖住的地方,听说这只狐妖曾经是凡间一位帝王的宠妃,后来那位皇帝驾崩,太子继位,狐妖便和自己的亲生女儿一起回到了自己的家乡,因为拥立新皇有功,新皇便将这里作为封地,赏赐给了这位太妃所生的半妖公主,赐名青狐城。”

    “因为这一层关系,那些猎妖修士碍于皇室情面,都不敢在青狐城猎杀妖兽,也因此,这里便逐渐成为凡间和妖界相互交换东西的地方,当然了,售卖妖兽在这里是被绝对禁止的,这里允许售卖的,大多都是凡间寻常的生活用品,还有一些妖界的特产之类的。”

    “早知道我就搬到这青狐城住好了。”余春来暗暗后悔,大荒山虽然有妖王殿下罩着,可那个蛇精病妖王动不动就抽风,实在不算一个十分稳妥的靠山。

    再说了,余春来从小就知道一个道理,那就是靠山山倒、靠人人跑,什么都不如自己可靠,要不是自己已经下定决心想要帮助那些大荒山的小妖们,他还真想干脆搬到这青狐城来呢。

    说话间,远远就看到一座占地规模十分大的城池,三面环山、一溪带水绕城而过,风景十分的秀美,城门上,恢弘大气的“青狐城”三个字,据说还是今上亲笔御赐的,看起来这个皇帝对自己的小妈和同父异母的妹妹还是很不错的。

    想想也知道,一个对自己没有任何威胁的半妖妹妹,根本没有继承权,又有一个不好惹的狐妖娘亲,与其得罪他们,倒不如好好安抚,左右不过是一个城池的封地,还能让天下人赞叹新皇的仁慈友爱,多么划算的一笔生意!

    进入青狐城,果然这里到处都是妖兽和前来贩卖、收购货物的凡人商人,青狐城本就是靠收取商业赋税发家的,在这方面订立了许多严格的规定,在这里,不管多么强悍的妖怪,都不敢不付钱就掠夺凡人商贩的货物,否则的话,城里驻守的狐妖一族,完全不介意杀了这些不守规矩的妖兽做大补汤。

    而那些身家丰厚的大妖怪,更是不屑于做这种掉身价的事情,实际上,每个大妖怪都有自己的地盘和侍从,采购这等小事,一般都是派遣专门负责采买的小妖来办的,那就更不会不付钱了,不是自己的钱,花着才叫爽呢!

    因此,有别于大荒山那种简单粗暴的土匪作风,青狐城的妖兽们,觉得自己更像是一群脱离了低级趣味的妖兽,和凡人一样,他们穿着得体的衣衫,彬彬有礼地和凡人商贩交易着妖兽才有的特产,然后用赚取的钱财,换取想要的东西。

    余春来这才知道,看似蛮荒的大荒山深处,还真是有不少好东西呢。

    就比如说,这青狐城里有个著名的土豪,真身居然是一只穿山甲,他能成为土豪的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他的真身能进入地底深处,拿到凡人都没办法挖取的名贵宝石和金矿,因此很快暴富,成为青狐城赫赫有名的土豪妖。

    在这位土豪妖兽开的珠宝店里,狼妖灰给新出生的幼崽买了一套赤金的脚环和手环,还刻上了幼崽的名字,余春来这才知道这个小宝宝的大名叫做“郎小花”,咳咳!果然很有灰大哥起名字的特色!

    定做的礼物还需要两个时辰才能拿到,纯手工刻字当然比机器更耗费时间。不过,这样正好,反正他们也可以用这段等候的时间去采买其他的物品。

    狼妖灰对如何养育幼崽并没有多少经验,小花是他们的第一个幼崽,站在青狐城繁华的街市中央,身材壮硕的狼妖瞬间一脸懵逼。

    “礼物、尿片、棉被、襁褓……还有什么来着?”

    狼妖灰夫妇虽然聪明,可都不识字,因此,采购清单是狼妖红口述的,一路走过来,狼妖灰能记住的已经不多了。

    “找个妖问问不就知道了?”关键时刻,还是余春来的生活阅历帮了大忙,他正好要去杂货店买东西,顺便问了问杂货店老板,果然,那老板也是妖兽,家里也有幼崽,说起这个话题简直滔滔不绝——

    “现如今的幼崽,可不能再像山里妖那样养啦,要让幼崽从小就习惯凡人的生活,襁褓、尿布、小衣服、鞋帽这些肯定是需要的。”

    “妖兽小崽子很早就可以断奶了,为了确保营养,我建议你们买一套这样的木质食材加工工具回去,用捣碎的肉糜,加上碾碎的各种蔬菜汁做成肉丸子或者肉末奶粥,最滋补不过了,小崽子越吃越聪明!”

    “对了,断奶的话,一开始幼崽会不习惯,我这里有专门替断奶期幼崽做的奶香味磨牙棒,纯正羊奶和精面粉、鸡蛋为原料,营养非常好!”

    “还有幼崽的教育问题啊,我这里还有许多凡人幼崽都喜欢的玩具和启发智力的东西。”

    “也不能光顾着幼崽啊,幼崽的母亲产后恢复也很重要的,红糖、鸡蛋和挂面也要多买一点回去吧……”

    于是,晕头转向的见习傻爹·狼妖灰,就这么在这爿小小的杂货店里,花掉了他三分之二的积蓄,买了一大车乱七八糟的东西。

    也不知道那掌柜的哪里来的本事,明明店面也不是很大,仿佛仓库里东西永远都搬不完似得,要不是余春来死死拉住,说不定狼妖灰还会被掌柜的忽悠着连大龄儿童玩的斧钺刀叉都买上一套。

    “咳咳~灰大哥,小花是个女孩子啊,刀斧什么的不太适合……”余春来努力劝说某个化身剁手党的狼妖赶紧清空购物车。

    “啊!那本店还有最新款的各式头花,都是京城里的新式头花、小姑娘戴着最好看啦!”掌柜的很明显不想放过灰这头肥羊。

    “抱歉啊,我们家宝宝才刚出生,头发都没有呢,暂时不需要头花。”余春来终于狠下心来,一把将灰给拖出来了。

    “没想到现在养育幼崽需要花费这么多,我带的银子不够了。”摸了摸钱袋,灰十分心塞。钱都拿来买这些小宝宝的东西了,那么买米面的钱就不太够了。

    “没关系,我先借给你吧。”余春来掏出一把金币塞到灰手里,“回去再还我好了。”

    “我一定还!”灰一脸感激地收下了金币。

    接下来,三个妖又去粮油店买了些米面和调味料之类的,去官府专营的盐铺子买了一百斤粗盐,余春来又去地摊上买了些蔬菜种子、两只老母鸡、两只老鸭、一大筐野苹果,还有一些渔民自己晒的鱼干。

    买鱼干的时候,余春来意外在卖鱼的铺子里看到了一种晒干的水草,本地妖唤作“柳叶草”的,这种水草状如柳叶,吃起来和海苔的味道差不多,据说是拿来煮汤的,余春来买了一大包,才花了不到五十文钱,山里什么食材都缺,有了这种柳叶草,以后开饭馆的时候,就可以做一些汤当赠品了。

    买完这些,余春来又拉着灰去了布店,在征求了这位新爸爸的审美意见后,给幼崽小花挑了一匹鹅黄色迎春花样式的棉布、一匹桃红色百蝶穿花样式的绸子、另外还有几匹白色、灰色、深褐色、黑色的纯棉棉布,并一百斤弹好的棉花,这些是拿来布置新家,另外给幼崽做两套襁褓用的。

    最后,三只妖去穿山甲妖的珠宝店取回了给小宝宝的礼物,身后跟着的牛车,已经有两大车东西了。

    第29章 下山2

    “这么多东西, 怎么运上山啊?”余春来头疼道,这个时空可没有快递, 更没有托运,他们就三个妖,怎么都没办法把这两大车东西给带上山啊。

    “看来只能在这里住一晚上了, 小鱼你在客栈看着这些东西, 我回去找几个妖来帮忙运上去。”灰体贴余春来脚力不行, 果断决定还是自己连夜跑回去搬救兵好了。

    “也只能这样了,还要麻烦你去我家里看看,告诉他们我明天才能回去,对了,小白已经跟我学会了熬骨头汤,嫂子要是想喝的话,让小白熬一些吧,我买些馒头还要烧鸡给你带回去, 晚上让他们随便吃点好了。”余春来细细叮嘱道。

    居住在大城市里就这一点好,只要你有钱,不愁买不到东西吃。余春来花了二钱银子,在一家熟食店买了五只烧鸡、几十个馒头,外加一些卤豆干之类的, 请灰帮忙带回去给小白他们吃。

    至于不定时抽风的妖王殿下, 余春来选择性的给遗忘了, 想必堂堂妖王殿下, 也不屑于吃这些凡人的食物吧?

    老实说, 余春来自认算是一个脾气不错的人,可是,脾气再好,也没办法忍受妖王殿下这样的蛇精病啊,因为你完全不知道什么时候突然说错一句话,他就给你甩脸色看,又或者不理你了。

    原本对于人际关系处理就不太擅长的余春来,自从被夜湛这个蛇精病折腾了两次之后,对他简直可以说是避如蛇蝎了。

    当晚,送走灰之后,城门关闭,余春来和黄皮在一家官营的客栈里订了一间中等客房,一张大床正好足够两个人睡,青狐城的夜晚也非常的热闹,因为动物习性原因,很多妖兽习惯昼伏夜出,因此专门提供给这些妖兽摆摊的地方,到了晚上简直比白天还要热闹。

    余春来和黄皮在客栈伙计的热情推荐下,逛了妖兽夜市,吃了许多凡人世界很难吃到的妖兽特产,有生活在暗河里的银鱼,有只在深山出没的石鸡,还有一种据说是某种飞行类妖兽酿制的蜜糖,余春来还买到了一小筐野山楂和两罐用竹筒装的野蜂蜜,准备带回去做好吃的。

    青狐城的妖兽夜市,卖的最多的,还是各种修炼用的草药和炼丹用的东西,这些在凡人修士那里可都是非常畅销的,余春来亲眼看到有个土豪当场用一万金买下了一块砖头那么大的不起眼的石头,后来才听说,那石头据说是炼器不可多得的材料,不过,这些和他都没有什么关系了,他不会修炼,更不会炼器、炼丹,能在大荒山开个小饭店,顺带养活那帮和他一样无父无母的小妖,这就足够了。

    不过,最后离开的时候,余春来还是忍不住在一个摊子上买了一份全套的针线,里面有几根粗长的针,可以拿来缝制被褥棉袄,其他粗细不等的也都各有用处,现在这个时空可没有缝纫机,余春来决定自力更生,反正手工缝制他又不是不会,只是没有机器做的那么快罢了。

    晚上回到客栈,余春来就用白天在布店买的一堆零碎布头,给黄皮做了一个钱袋子,他不会绣花,不过却用堆花的方式,用金色和红色的碎绸缎,在外面拼了“黄皮”两个简体汉字,看起来就特别的土豪!

    “在山里哪里需要带这个……”黄皮明明很高兴,却强忍着没有笑出来,这还是他第一次收到余春来亲手做的礼物呢。

    “出门的时候装钱,在山里不要花钱,可以随身带一些火石和盐巴之类的应急用品,野外生存,懂?”

    “我知道,电视里放过。”黄皮好歹也是见过世面的妖,当即答应道。

    第二天,余春来他们刚起床吃完早饭,灰就带着几个陌生妖回来了,听说他们还没吃早饭,余春来立刻带他们去了客栈对面巷子里,找到他们早上吃饭的摊子,每个妖点了三大碗肉臊子面,外加十个大肉包子。

    这家的肉臊子面据说是老板家传手艺,余春来自诩也算是美食高手了,可他自己都没办法模仿到这家店的肉臊子做法,因此特意带了灰他们来尝尝。

    让他没想到的是,灰竟然和这家面摊子的老板认识。

    回来的路上,灰才告诉他,原来那个老板也是从大荒山出去的,至于那个肉臊子为什么那么好吃,虽然灰没有透露,但是,据说是和大荒山特产的一种可食用药材有关,余春来虽然心动,不过,想到这是人家的秘方,也就算了,他做的肉臊子虽然没这个好吃,但总不能为了自己能吃好,就砸了人家饭碗吧?

    余春来一夜未归,这可气坏了正在闹脾气的夜湛,他从昨天开始就拒绝吃大黄猫他们带回来的食物,气鼓鼓的化成原形说要闭关,结果,一听说余春来他们回来了,又忍不住想去看看。

    余春来真是懒得理他,甚至还拜托大黄猫把夜湛给他的那个储物玉佩送了回去。无功不受禄,既然他承蒙夜湛收留,每天给他免费供应三餐,就当是交保护费了,其他的就算了吧,他觉得自己的心脏承受力还不够强大,完全没办法跟这样一个蛇精病晚期患者交朋友。

    被狠狠伤害了脆弱小心灵,妖王殿下一气之下,真的开始闭关了。

    然而他生气归他生气,这一切丝毫没有影响到余春来的正常生活,黑黄两只左右护法已经习惯了到他这里蹭吃的,夜湛不来,他们还能多吃点呢,因此对于自家大王闹别扭的幼稚行为,很开心地忽视掉了。

    更何况,在大黑猫心里,一直觉得余春来这个半妖,就算做饭再好吃,也配不上他们家大王,而且又不能生崽子,巴不得余春来和夜湛能闹翻了呢,对于夜湛不再来余春来这里简直是喜闻乐见,压根没想过要劝和的。

    一转眼,半个月过去了,灰家的幼崽小花妹妹,已经能晃晃悠悠地站起来扑腾几步了,余春来家的室内装修和外面做生意的铺面,也终于全部完工了。

    大荒山可没有什么搬家必须挑个吉日、还要暖屋的习俗,挑了个晴朗的早晨,余春来他们高高兴兴地就搬进去了,虽然没有大办酒席,却做了许多好吃的,请灰他们这些熟悉的妖大吃了一顿,就算是搬新家了。

    新的家,远比余春来想象的更加让他满意。

    前面原先灰扑扑的一片空地,现在用山里找来的一种铁灰色的树枝围了起来,形成一片约莫两亩多地的超大院子,听黄皮叔说,这种树枝很容易扦插成活,到时候多浇水,过几年就长成了一片天然篱笆,据说秋天还能吃到一种酸酸甜甜的红果子。

    进了院子,东西两面各划出来一部分作为菜地,西面下风口的地方是一个挖好的约莫二十来个平方大小的小池塘,今后家里洗澡洗衣服的水都可以倒进去,拿来浇菜地;再往里,是一排四间土坯搭起来的大房子,没有门,都是半敞开式的,摆上桌椅板凳就可以直接开张做生意那种。

    用灰的话说,妖兽们吃饭没那么多讲究,有个屋顶挡雨就不错了,没必要做个完整的屋子,木材在大荒山可是很难找的,而且有的妖兽喜欢用原形进食,万一做了门,体型大的妖兽进不来怎么办?

    余春来深以为然,于是,就有了现在一排开阔的棚子。

    棚子再往里,东边就是大厨房,专门用来做食物外卖的,厨房后面有个小门,门后面是一个专门堆放柴禾的地方。

    余春来向来心软,到最后也没有让小白狼他们单独挖个山洞住到外面,而是和他们的房子放在了一个院子里。

    后面原先那个山洞,两边都被重新挖开,形成了一排三个独立的山洞,和陕西的窑洞差不多,东边一间,里外两间,留给小白狼他们三个住,那间山洞比较大,约莫有一百多平方,就算以后再多来几个小妖也住得下。

    中间原来那个山洞,用土坯隔出来了三室两厅一卫的格局,余春来和黄皮一人一间,剩下一间做客房,原本余春来是打算留给夜湛的,现在那个幼稚的家伙自己作死跟他单方面绝交了,那就没必要留着了,余春来拿来堆放一些暂时用不到的棉被布匹粮食之类的了。

    山洞里面那个山泉坑,已经被单独圈了起来,并且挖了一条沟渠通向外面一个大池子里,寻常一家人吃水用水都可以不必进山洞,直接从外面打水就行了。

    西边那个山洞,实际上是最大的一个,因为那边纵深宽,余春来干脆将那边用土坯隔了十六间、每个约莫十平方的客房,准备拿来做客栈,虽然他暂时还没挖掘出会来他这里住店的客人,但是万一以后生意做大了呢?

    晚上,躺在自己新的土炕上,余春来幸福地打了几个滚。

    真好,这是真正属于他自己的房子了,这么大,从前根本想都不敢想,而这一切,归根结底,还是多亏了带他过来的那个幼稚鬼。

    “算了!就再原谅你一次吧!”余春来决定,明天做饭的时候再给那家伙准备一份,总归是对他和黄叔叔有大恩的妖,幼稚就幼稚吧,他一个成年人,和一只小猫咪计较甚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