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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设定这个人物时,我想了一番,最后设定她最开始生活在北宋。

    当时我对北宋的了解基本仅限于历史课本。

    后来要开始写洛瑾番外的时候,我在阅览室里面翻到了一本国家地理杂志的开封专辑----《复活清明上河图》。

    我几乎是立刻就爱上了里面描述的一切。

    漂浮在美酒之上的大宋朝,汴梁城里繁华的夜市。词酒交汇,栀子灯飘摇,看起来是那么美好。

    后来我自己也买了一本,方便码字的时候查阅。

    我很庆幸我将洛瑾安排在了这个时代,而非鲜衣怒马过长安的唐朝,或者是□□集中的明清。

    书里描绘的北宋风气,直接渗透进了心底。

    从那以后,我开始真正地珍视起了洛瑾。

    不知不觉间,在她身上,我倾注了许多。

    我是一个听歌也可以找到灵感的人,而且向来是听古风。

    当我不断地听到形形□□的新歌或是旧曲,偶然间就会产生某种十分戳心的感觉。

    我会把这种感觉带到写作中去。

    尤其是人物。

    我希望有这么一个人。

    她是《酒鬼问酒》里唱到的酒鬼,俗世皆忘唯酒一缸,又是《乱舞苍穹》里策马横枪无人可挡的剑客,或者拥有《赤·骄阳如我》中剑出唯死不降的血性……

    实在是太多的灵感,成就了洛瑾这个人物。

    我尽我所能,在她身上糅合了这些东西。

    她是一个剑客,一个冷漠而桀骜的人,江湖中人以“瑾姑娘”相称。她又是一个酒鬼,不折不扣的,每天晚上必定要去的就是酒馆……

    更重要的,她坚信着与剑共存亡的信念,淡看生死,洞彻轮回,目光可以触及天地的尽头。

    她命中有劫数,身边的人都会离她而去,我也安排了剧情来对应这个命劫。

    她珍视她的承影剑,这件兵器的意义也非同寻常。

    最开始我想给她弄一把高端的剑,然后就想到了《列子》里面记载的承影。

    因为是小说,我把《列子》里的描述做了一点改动。

    后来写着写着,承影剑就成了一个重要的配角,它陪着洛瑾从总角之年走来,一直不曾离开。

    当所有人都离开她,天地间只剩下她孤身一人之时,承影剑永远都陪在她身边。

    它不会说话,但它是最忠实的同伴。

    这样一来,她不会孤单。

    承影剑,是我送给她的礼物。

    洛瑾就是我最理想的梦中情人。

    我笔下的人物,对我而言都很重要,但其中最爱的,还是洛瑾。

    作为一个作者,我爱我的人物。

    作为一个读者,我是她的迷妹。

    在没有固定人设的情况下,我创造出了这么一个人。

    我闺蜜曾经说:“虽然是你笔下的人物,但是你能写出她来,也是一种缘分。”

    是的,一种缘分。

    洛瑾身上寄托着我的影子。她追求的就是我所追求的,她的思想也就是我的思想。她在北宋时的生活也是我梦寐以求的。为什么会选择她来投射我的内心,这我并不清楚,只是潜移默化中就这样写下去了。

    她会用尽一切去追寻不平凡的一切,而我也是如此。

    之前我曾经看过一部挪威的电影,主角凭着坚定的信念,靠着一只木筏漂过重洋。虽然他到达了目的地,但是他的妻子无法忍受这样的生活,和他离婚了。

    在他妻子最后写来的信中,她写道:“你会放下已拥有的一切,用尽毕生的力量去追逐日落。”

    我想,我也是如此。

    即使没有人可以与我并肩而行,我还是会用尽毕生的力量去追逐那个崭新的世界。我相信海与天没有尽头,天地之间还有着我们难以想象的奇妙世界。

    与充满惊险,永无尽头的生活相比,平静无澜的人生是多么微不足道。

    即使丢弃一切,我也还是会选择追寻。

    我很难描述我要去追寻什么,但我会不断向前,去追寻我心中的梦,去找寻我梦中的江湖。

    这是我所追求的“道”。

    也许到了晚年,我可以像年少时看过的一本书中描述的那样“乘着一艘小船驶进日落里。”

    到了黄泉路上,回顾我不平凡的一生,也没有什么遗憾了。

    看到前面那一大段,是不是感觉我显得很毒,明显就是个作业太少的学生。

    对,我他妈就是作业太少

    不服憋着,不然拉出去续了。

    一次周考就可以击毙我了,还谈什么梦,谈什么“道”,更别说追逐什么日落,感觉像是夸父转世。

    分明就是一个神经病患者,不知人间疾苦。

    但是我没有被击毙,我还是活下来了。

    不管是作业多还是作业少。

    不管我是不是又用一次考试排名证明了全班有多少人。

    人生里每个阶段所面对的不同的困难,都足以将我钉死在原地。

    不管别人怎么想,说我作业少也好,不成熟也罢,我始终坚信我所追求的,它像是长明灯,永远不会熄灭。

    不管我在哪里,身陷怎样的樊笼。

    我所说的那些,不一定所有人都能够理解或是认同。

    有人可能就要说了,种种困难都可以把我磨成粉了,还想着这些做什么呢?

    但我就要摆出神棍般的语气说,没有信念,灵魂是干涸的。

    我始终坚信:

    在云之上,在海之尽头,在苍穹之极处,有一个不为人所知的崭新世界。

    它不一定是指什么自然风光,或者是超出认知的空间,也可能是人灵魂深处的某种力量。

    而我,始终走在追寻它的路上。

    我将这个念想投射到了小说里,我是如此,洛瑾也是如此。

    这就是我如此喜爱她的原因之一。

    我,只是一个作业太少的学生狗,爱着我笔下的一个人物,坚持着我不为人所知的信念。

    本来是想写个人物评析,结果暴露了自己的神奇思想。

    所以说,脑洞是大而不确定的。

    最后,我想对瑾姑娘说:“牵宝宝的手。”

    然后。

    牵手成功!!!!!

    就这样,今日头条:作者穿越小说中拐走女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