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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这次最受人瞩目的,除了前三甲花落谁家之外,还有就是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的神秘歌手,“张行。”

    可以想见,当骆珩一入场时,立刻吸引了所有参赛者的视线。

    “嘿,哥们儿,”有人偷偷靠近,“最近网上……嗯,有点不太平。”

    他意有所指,但骆珩就当听不出来,寥寥几句就岔开了话题。

    其他人看骆珩自己一个人在墙角,阖着眼睛静坐,于是便开始议论纷纷。

    “我看那小子才不是什么音乐天才,估计就是想借这个名头炒作。这年头,谁不想火。”说话的是一个带着细框眼镜的小伙子,长得文质彬彬的,只是那讨人喜欢的外表下,言语竟是如此刻薄。

    其他人也跟着附和,“对啊对啊,就是想吸引眼球呗,哪比得上咱们亮哥啊。”

    被称作“亮哥”的人是一个黄毛小伙子,是个远近闻名的富二代,家里有钱没地方花,纯粹就是来玩儿来了。闻言轻蔑地哼了一声,鼻孔块要扬上天去,“他算老几,跟咱们压根儿没法比。”

    他故意把说话声放得很大,就是想让骆珩听见,激怒他。

    而后者闭着眼,仿佛老僧入定,仍他们怎么言语讥讽,始终不动如山。

    都是一些没长大的孩子,不懂事儿,家里给惯坏了,犯不着跟他们一般见识。

    久而久之那帮等着看他出洋相的家伙,也觉得没意思,就另挑起了别的话题。

    场外招募的大众评审和几个专家陆续入席,这边叽叽喳喳的声音也逐渐弱了下去。

    不到一会儿,舞台灯光亮起,主持人闪亮登场,首先感谢一大堆赞助商,广告打得倍儿溜。

    参赛的选手们现场抽签,先两两pk,最后由大众评审投票,五进三。

    骆珩恰巧抽到和之前那个小眼镜一组,对方偷偷瞄了他一眼,薄薄地镜片之后,有一抹藏不住的慌张。

    歌手一轮接一轮地演唱,看得出来,场面竞争的很激烈。

    当主持人宣布骆珩上场时,更是引发了下面的一阵骚动。观众席上纷纷掏出手机,打开摄像头,跃跃欲试。

    几个评委之前也听说了网上疯传的什么天才歌手重出江湖之类的消息,本来他们时不信的。但是到了现场看到真人,心里也开始犯了嘀咕,此刻纷纷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来。

    网上甚至为这是开了盘,堵他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

    骆珩缓缓走上台,脚步沉稳而坚定。

    这次,他没带鸭舌帽。

    当伴奏一响起,时空仿佛被定格了一样,几秒之后,全场忽然爆发出一阵要把房盖掀翻了的尖叫。

    rday,骆珩十年前的成名曲。

    这手歌当年是由他与一个北欧作曲家共同完成的。单曲一出,创下无数唱片记录。而他对于这首歌的演绎,而是被奉为经典,无人能出其右。就连如今正当红的大歌星郑淮,都无法超越。

    而今,当这首歌再次响起时,人们如何能不激动!在坐的许多人曾经都是骆珩的粉丝,当音乐响起的那一刹那,有的人甚至红了眼眶。

    骆珩闭着眼睛,静静感受着那反复练习过成百上千次的旋律。

    他花了一个月的时间,重新打磨了这首歌原来的编曲。在原版的基础上,将他变得更加适合现在的自己,也变得更加有震撼力。

    在低音部分,他的声音婉转而深沉,如夜幕下的大海,陡然来到高音,仿佛激流撞上暗礁,溅出四散的浪花,滔天的巨浪翻滚,澎湃而壮阔。

    唱到处,全场的观众全都抑制不住地地站起,他们高喊着骆珩的名字,浑身血液沸腾。

    那是一种前所未有的释放。

    骆珩闭着双眼,张开宽阔的臂膀,仿佛拥抱虚空。这一刻,他的世界里人声鼎沸。

    曾经,他对这首歌曲的演绎成为历史所铭记的经典,而今,他要再次打破历史。

    当曲声终了时,所有观众一遍一遍呼喊着他的名字,仿佛再也忍不住胸中仿佛要喷薄而出的情感。

    就在这时,骆珩开口了。他的眼眶微红,胸中有无与伦比的赤诚与炙热。

    他说:“大家好,我是……骆珩。”

    五位评委当场一同起立,眼里有疑惑惊诧难以置信,最后通通化作了然。

    也只有他,才能将这首歌演绎出如此的味道。

    因为,这是属于他的歌。

    他的rday。

    而此时,场下的歌迷们,早已泪流满面。

    天籁王者的晋级赛,全国各大电视台都在转播。

    b市郊外的一栋别墅里,男人看着电视机里骆珩刚刚结束的深情演绎,一把摔碎了餐桌上的酒杯。

    他的表情从震惊,到愤怒,最后重归阴沉。只是他的眼中,不知不觉地弥漫上一股狠戾。

    窗外,一朵乌云,覆盖住了天边的明月。

    第30章 生如夏花(七)

    在那场轰动全城,堪称完美的表演之后,骆珩毫无悬念地夺得了a市分赛区的冠军,获得晋级全国总决赛的资格。

    然而对于大众来说,重点不是谁得了冠军,而是十年前那个惊鸿一现的,令所有人难以忘怀的音乐天才,竟然奇迹般的回来了。

    也是自从那天起,程弯和骆珩以后的生活就再也没平静过。大量的报道和小道消息蜂拥而至,甚至连现在的骆珩的住址和工作的酒吧都被狗仔爆了出来。

    于是,开始有大量的狂热粉丝和小报记者们,天天在家门口蹲点。起初,骆珩还礼貌性的回应一下。

    等到后来,街道和走廊里随处可见鬼鬼祟祟的各色人等,伪装成什么送报纸的,查煤气的,俢管道的……一看见他露脸就是掏出相机一顿狂拍,导致在一段时间内,他都不敢光明正大的出门。

    一天晚上,俩人终于呆不下去了。骆珩和程弯一人顶着一个鸭舌帽,把帽沿压得低低的,脸上还戴着个黑色口罩,整张脸裹的严严实实,就露俩眼睛。

    这是程弯生平第一次,把自己打扮的像个特务。

    俩人像刚刚刑满释放一样,七拐八拐终于走到一条人少的小路。程弯一把拽下口罩,尽情地呼吸空气,连雾霾闻起来的都如此新鲜。

    两人在昏黄的路灯下,慢悠悠地溜达,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即使偶有沉默,却也并不尴尬。

    好像时光都沉寂,夜色下只余两个人的欢声笑语。

    大多数时候,其实都是程弯在讲。骆珩双手插在兜里,不时偏头认真的倾听,墨色的双眸中,有若有似无的笑意。

    窄窄的小路延伸至远方,仿佛看不到尽头。天边的星星亮了眼,照亮了夜色下的行人。

    一个小时过去了,两人不知不觉又走回了小巷后面的老房子。然而刚一进小区,却看到自家的楼下,停着一辆银灰色的雷克萨斯。

    程弯不由自主惊呼:“我去,豪车啊!这是哪个大人物来了?”

    在这个老旧的居民区里,平常来往的都是再普通不过的轿车。这辆雷克萨斯,横空出现在这里,无论是从哪个角度看,都显得那么格格不入。

    程弯四下里瞅了瞅,没人。他偷偷往车里瞄了瞄,奈何玻璃都是由特殊材料制成的,什么都看不清。

    骆珩打量着这辆,目光里有一瞬间的犹疑。

    也兴许是哪家的富贵亲戚呢,骆珩没有多想。他轻拍了一下程弯的肩膀:“走了。”

    程弯收敛了好奇心,也跟着骆珩进了楼门。

    老旧小区,物业都跑没影了,走廊里到处都是堆积的杂物,也没有人管。

    两人轻车熟路地避开了隔壁大妈的菜摊子,又躲过对门小孩的玩具车。过关斩将上到三楼,骆珩刚要开门,攥着钥匙的手却蓦地一顿。

    只见原本关的好好门,竟然不知何时欠了一条小缝儿。

    这时,程弯又眼尖地发现,外面的门锁,竟然布满了凌乱的划痕,甚至有些地方已经破碎。

    程弯和骆珩对视,都在对方眼中看到了一丝紧张的神色。

    小偷溜门撬锁,绝对不会这么大张旗鼓。

    这门,显然是被故意破坏的。

    门缝里隐约透出灯光,里面那个不速之客,很可能还在屋里。

    骆珩示意程弯噤声,手臂微抬,下意识把他护在身后。

    程弯心里一热。

    骆珩打开门,当看到来人时,整个人都僵住了。

    只见一个男人一身黑色西装,戴着一个墨镜,正坐在沙发的正中。沙发两旁分立两个彪形大汉,看模样,像是保镖打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