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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这么冷,他又不穿披风就跑出来,阿飞有些生气,如果他也跟娘亲一样生病了怎么办?他的身体本来就不好,他也要像娘亲一样终有一天抛下自己吗?
“你怎么不穿披风?”
阿飞站在李寻欢面前,有些咄咄逼人地问。
李寻欢温柔地道:“我不冷。”去牵阿飞的手,把阿飞没拿剑那只左手用双手握住,“你冷了吧?快进屋烤火。”
李寻欢又去握住阿飞拿剑的右手,把阿飞的右手放在自己心口,用体温来温暖他。
因着李寻欢亲密的动作,阿飞一时之间忘了说话。
他有些不好意思,想把手抽出来,到底没舍得,低下头,跟着李寻欢进屋。
待到进得屋来,看见地上堆放的粮食,吓了一跳:“你哪来的钱?”
李寻欢微微一笑,没有回答,只道:“你暖一暖就快做饭吧,我饿了。”他让阿飞做饭,他说得理所当然。他其实还不太饿,是怕阿飞饿。
阿飞没有被他转移话题:“我问你哪来的钱?”迅速猜到真相,“你把披风当了?”见李寻欢说不出话的样子便知猜对,想责怪他这么冷的天当衣服是不是不要命了,又说不出口,对于李寻欢,阿飞总是无法说出任何责怪的话,最后只问,“当铺给了你多少钱?”
“一两银子。”
阿飞暗怒。
他虽然不晓人情世故,但他常年打猎卖皮货,知道衣物的价值,李寻欢那件披风价值最少值一百两,就算折旧了,当铺只当一两银子,还不是摆明欺负人?
阿飞的右手暗暗握紧剑柄。
李寻欢抚上他握剑的那只手。
“算了,别管当铺给多少钱,我们有吃的不是很好么?钱财乃身外之物,我从来不在意这些,难道阿飞是个视财如命之人?”李寻欢道,“快去做饭,我要吃鸡蛋羹,快去快去。”
阿飞被李寻欢从背后拥着,走进了厨房。
李寻欢双手按住他肩膀,推他进去,阿飞感觉自己好像被人双手裹住一般,后背接触到一个硬朗的胸膛,比娘亲的怀抱强大,无比安心,温暖的感觉从背后传至四肢百骸,阿飞忽然有些紧张。
娘还在的时候从来不会这样近似于拥抱一样地推着他走路。
只有李寻欢会。
李寻欢太自来熟,自己明明跟他不认识,为什么他总对自己这么亲热,真是奇怪的家伙。
娘是个冷淡而严肃的人,李寻欢看起来也冷淡严肃,可他骨子里有一股热情和真挚,这些品质就像一团火,不仅焚烧了他自己的躯体,也照亮了别人。
阿飞被李寻欢推着,越来越紧张,“别推我,我自己走。”
李寻欢于是不推他,右手摩挲着他的脑袋,把他的头发揉乱。“小阿飞在害羞吗?哈哈。”李寻欢笑了起来。
“谁在害羞?”阿飞怒而回头,“还有,阿飞就是阿飞,什么叫小阿飞?”
“那叫小飞?”
“不要给我乱起名字!”
“哈哈哈。”李寻欢大笑。
阿飞气鼓鼓地走了,完全忘记追究李寻欢当披风之事。
菜很快烧好,李寻欢为了表现自己不是个少爷,帮忙端上桌,摆放碗筷,这样的话这一桌便可算作是李寻欢和阿飞两个人共同完成。
两人相对坐定,开始享用大餐。
其实只是粗茶淡饭,阿飞依然吃得很香。阿飞吃得香,李寻欢就吃得香。李寻欢生平所食珍馐百味无数,皆不如这一顿。一顿饭吃得好不好,关键不在于饭菜质量,关键在于跟谁吃。
李寻欢吃了一碗白米饭吃饱了,阿飞又给他盛一碗。李寻欢说吃不下,阿飞说定是为了留给自己所以李寻欢才假装吃饱,如果李寻欢不吃自己也不吃,弄得李寻欢只好硬是多吃一碗。
自从跟阿飞生活在一起之后,李寻欢不喝酒,猛吃饭,倒是比往常生活健康了许多。阿飞说这样才会胖些。李寻欢问你为什么喜欢胖一点,阿飞说因为胖不生病,娘亲就是太瘦了才会病。李寻欢说那你希望我不生病了?阿飞说当然,你病了,更费钱,我怎么养活你。
李寻欢无语。听阿飞这话,怎么好像自己正被一个十一岁的孩子养着呢?回忆一下来到这之后,阿飞出去打猎挣钱,阿飞回来洗衣做饭,为了不改变阿飞的生活轨迹李寻欢什么都不能做,所以确确实实是被阿飞养了。
以往李寻欢在自己的世界里是一个强者的姿态,他掌控自己乃至于他人的生活,他从没被人“养”过,这是唯一一次,真心实意地说,这体验还不错,被阿飞养着,好像——
挺有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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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冬天已经来了,春天当然不远,转眼冬去春来,万物复苏,大地一片绿油油,阿飞打猎容易许多,家中伙食改善不少,有了余钱。
自从李寻欢当掉披风之后阿飞便有一个愿望,希望能多猎些猎物卖钱,赎回李寻欢的披风。他攒了小半个冬季和大半个春天,赶在春天的尾巴上终于攒够一两银子。这对于阿飞来说无疑是笔巨款,攒够那一天兴奋得半宿睡不着觉——他毕竟还是个孩子。只待三日后的市集上阿飞便要去赎回披风,为了给李寻欢一个惊喜,这件事他没有事先告诉李寻欢。
过了一个年阿飞又长高不少,十二岁的阿飞比李寻欢只差一个头,武功也有所精进。李寻欢用阿飞从市集买回来的材料亲自给阿飞做了一把剑,材质较脆,没有剑刃,就是一个铁片,不过这却是阿飞一生中拥有的第一把真正的铁剑,他很喜欢,也不用剑鞘,直接斜斜插在腰间,走到哪都带着。
李寻欢想起当初俩人第一次见面,阿飞的剑便是这样斜斜插着,看来阿飞果然还是阿飞,有些习惯是不会改的。
他们俩个人同住一间屋子,李寻欢住炕头,阿飞住炕尾,晚上李寻欢咳嗽睡不着,阿飞会陪他聊天。
李寻欢给他讲江湖奇闻,讲名将英雄,讲忠臣烈士,讲天文地理、琴棋书画、五行八卦、各门各派的武功特点、行功运力的小窍门……讲一切能讲的。
阿飞从李寻欢嘴里知道原来世界是这个样子,跟娘亲说的绝不相同。娘亲嘴里的世界冰冷残酷,对人要有戒心,说不定谁会害你,而且要成名,娘说过不成名就得死。李寻欢嘴里的世界温暖,大家都和和气气,互帮互助,那些施用阴谋诡计的大恶人最后一定都没有好结果,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李寻欢又告诉他我们不是神,不应该评判他人是好人还是坏人,唯一能做到的仅仅是评判自己。如果你有强大的力量,也不应该恃强凌弱,反而更要慎重使用你的力量。
阿飞问那如果我见到坏人,我也不能杀他了?
李寻欢说首先你不能确定他一定是坏人,谁给你的权力让你定人生死?其次即便他是个坏人也会改好,我们应该给他机会,最后,你记住一句话,擅泳者溺于水,善骑者堕于马,杀人者必被人杀,你若杀伤过多,不管杀的是好人还是坏人,最后难免不得善终。
阿飞说这样隐忍,不能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江湖也没什么意思。
李寻欢说江湖本来就没什么意思,我闯荡江湖多年,还不如我在你这里大半年来得舒心。
阿飞睁着黑漆漆的纯净的大眼睛,带着对未来的向往和期待,那时少年意气,轻狂飞扬,他认认真真对李寻欢说,可是我一定要入江湖,不成名,毋宁死,你明白吗?
李寻欢当然明白,他早猜到阿飞是谁的儿子,他明白入江湖之后的阿飞会变成多么厉害的英雄人物 ,他还明白当阿飞踏入江湖的那一刻,便是他们分别之时。李寻欢的心太苍老,他是绝不会再入江湖,再给林诗音和龙啸云带来不幸的。
虽然那还要好久,李寻欢却像看着长大后展翅翱翔的雄鹰一般,有了些难舍之情。
他仿佛看见成年后的阿飞在江湖上来去纵横,无人能敌,被世人传颂敬仰的样子。他知道有一天阿飞会站在无人企及的高度上,俯视底下蝼蚁一般的芸芸众生。而李寻欢也许在众生之中,跟所有人一起眼带笑意仰望阿飞,也许早已病入膏肓,缠绵病榻,或者与世长辞,坟头荒草成堆。无论怎样,李寻欢都会祝福阿飞。
这样一想,李寻欢忽然意识到,其实他跟阿飞相处的时间并不长。
即便重生一世,他依然无法掌控事情结局,他唯一能做的是掌控事情的经过。他相信阿飞入世成名之后还会记得自己,如果阿飞在想到自己的时候是微笑着的,也足够了。
此生再无所求。
李寻欢心中所想所虑,阿飞完全不知道。那时的阿飞才十二岁,介于孩童和大人之间,有着他特有的天真和单纯,对未来世界充满美丽的期待和想象。他一心想着,等自己长大,有了能力,便可以盖一所大房子,请一个仆人照顾李寻欢,让李寻欢不必那么委屈。
吃得好,穿得好,有人伺候,独自住大屋,这已经是阿飞所能想象到的给李寻欢的最好的生活。
他并不知道他想象中的最好的生活,李寻欢过了数十年,从不喜欢。
三日后,阿飞跟李寻欢说出去打猎,实则去小镇赎披风。
怀揣着总数一两的散碎银子,阿飞第一次有了几分孩童般的飞扬跳脱之意,像这个年纪的孩子一样蹦蹦跳跳的,跑得飞快。
春末夏初,万物生长,阳光明媚,蓝天上朵朵白云,天气好得不出去玩都对不去自己,阿飞即将赎回李寻欢的披风,看什么都是风景,他觉得连路人的长相都比平时亲善美丽许多。
不多时,阿飞来到小镇的当铺,当铺位于主街正中心,很好找,阿飞兴致盎然,大步而进。
刚进门便被一个小厮拦下:“喂喂喂,那小乞丐,快出去!”
阿飞穿着一件蓝布小褂,赶了几十里山路,汗水浸透衣襟,衣服上沾满尘土,胸前和后背都有补丁,其中左肩上一块补丁是李寻欢缝的,李寻欢的绣工非常差,缝得七扭八歪,看上去十分寒酸。
阿飞正是身高猛增的年纪,身高窜太快更显得人瘦,不像别的富贵人家的小孩子面颊粉嘟嘟胖乎乎。他的头发是李寻欢扎的,李寻欢哪会扎头发,只给他系了一条蓝色发带,横勒过额头,在脑后随便系个扣子,固定一头乱发。他腰间插着一把没有鞘的,甚至不能称之为剑的铁片。
这副打扮,被看人下菜碟的小厮叫做乞丐,也很正常。
阿飞本是兴致勃勃,进门被人这样对待,兴致便弱了几分。
他跟李寻欢相处的这段时光,让他多多少少学会些怎样与人交往,不像之前那么偏激冷酷,他耐着性子对小厮道:“我不是乞丐,我是来赎东西的。”
“哟呵,赎东西,你这样的还能当出什么值钱东西不成?快走走走,叫你家大人来。”小厮不屑地撇撇嘴,斜倚在柜台里,对阿飞翻了个白眼。
阿飞走到他面前,不卑不亢道:“叫你们掌柜的出来,我要来赎前几个月当的一件苏绣坊暗云纹披风。”
掌柜的从后面一撩门帘,钻出来,看见阿飞,脸色难看起来:“你要来赎披风?”
阿飞从怀里掏出当票,向掌柜的扬了一扬:“这是当票。”
掌柜的脸色更难看了,好不容易做成一桩赚钱买卖,用极低价格收购一件上好披风,想着只等时限到了,变成死当,这件披风便归当铺所有。不知哪里冒出来个死孩子,非要赎回。
掌柜的老奸巨猾,岂能让一个小孩子从自己这铁公鸡手里赎回披风,不慌不忙,装模作样接过阿飞手里当票看了一眼,“不错,确实是我们当铺开出的当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