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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庄墨不以为意:“那是自然。30万字,限时限量,你怎么保证每个故事都灵气使然、浑然天成?谭思的书为什么看起来那么有灵气?他没有灵感根本不写。他也跟你一样苦等缪斯,但是他一旦失去了灵感,就不行了。你还能写,你写的还很好看,这就是你们之间的区别。不信你去看看《诡域》的结尾,你都能从他的字里行间感受到那种编不下去、连自己都无法说服的痛苦。”

    庄墨从垃圾桶里捡起《诡域》的大结局,塞到任明卿手里。

    任明卿终于缓缓伸出手,沉默地接住了。

    “我看重你,不止是因为你很有天赋。有天赋的作家海了去了,但是他们都不如你。你对作品有执着的追求,为了文章能呈现出更好的质量,可以一个人坐在那里改十遍二十遍,这是你比他们都可贵的地方,相信自己。”

    任明卿不相信了:“贾岛苦吟二十年,都不如李白随口一诹……”他想起这个典故就忍不住默默流泪。

    “诗是不一样的。你要相信自己不是贾岛,而是贝多芬。莫扎特是神童,贝多芬却在30多岁才崭露头角。然而贝多芬的曲子恢弘,大气,深沉,结构严谨,是古典音乐的巅峰。”

    任明卿被说动了,他觉得他自己写东西确实有点像德奥音乐。

    “谭思的某些剧情,就跟莫扎特的旋律一样,特别特别迷人,让人一见倾心,灵感之作就是如此,是上帝注入你的脑中,它一下子蹦出来就是集体无意识的产物。可是长篇没有办法这么写,上帝没法慷慨地直接在你脑子里给你塞一个大长篇。长篇就像是一部交响乐,他需要1的灵感和99的脑力。这99脑力是你作为作家、作为凡人可以努力的部分,你要花费无数的心血、无数的苦吟、无数的编织、尝试、修改去完成的。”

    任明卿就是无法理解:“为什么谭思得到的如此轻易,我却要这么煎熬?!”

    他死抠文本,为每一个剧情点抓耳挠腮,吃饭睡觉都在想着文章怎么写,但是谭思每天打打游戏、看看电视,就能创作出精彩的故事,他心里很不平衡。

    对,就算像庄墨说的那样,他努努力,加把劲,可以追上谭思,但是他们俩的付出根本不平等啊!

    庄墨突然住嘴了,他像是从来不认识任明卿一样看着他:“所以你是羡慕他写起来很轻松、很简单?”

    任明卿不知道他为何看上去生气了。

    庄墨帮他搓脑袋的动作停止了几秒钟,又重新开始:“创作从来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没有人能轻轻松松写出优秀的作品。谭思、玄原是个例,他们的运气很好,一本爆红,登上神坛,可是你看,连他们这种老天爷赏饭到这种程度的作者,不努力都撑不过几年。你希望你的创作是一场短跑,还是一场马拉松?”

    庄墨的语气并不严厉,只是严肃。可是任明卿坐在浴缸里,不再流泪了。他像只惊弓之鸟,庄墨每说一句,他就吓得一激灵。

    “你当然可以学习谭思,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你也很有天赋,我相信你随随便便写出来的东西不会难看到哪里去。但你扪心自问,你提笔为文,到底是要写出什么样的作品?你苦熬,是因为你知道,你写得还不够好。”

    《转生轮》里有个段落,大约十多万字,任明卿足足写了四稿,每一次都是推翻重写,原因无他——前三稿,都没有达到90分。

    他们一直以来就是不好就修的。

    任明卿沾满泪珠的睫毛飞快地抖动着,软下声哀求:“我只是觉得太不公平了……”

    谭思的存在弄得他仿佛是个傻子,他拼尽全力都比不上人家信手拈来,他自然会怀疑自己的付出是否得当。

    “是不公平,但没有捷径。”庄墨斩钉截铁道,“如果连你都没有找到捷径,说明最短的捷径就是脚踏实地。任明卿,我不止一次说过,你今天能站在这里跟谭思同台竞技,是你背后那3000万废稿支撑着你,没人管你这3000万写得容易还是艰难,我不在乎,读者也不在乎,评价作家的标准从来只有一个:你写得好不好看。”

    庄墨把谭思的稿子摆在他面前:“既然你觉得他写的比你好看,那么他好在哪里,你的问题在哪里,我们把问题解决。比他多花一倍的精力也好,十倍的精力也好,把他解决。”

    任明卿坐在浴缸里,犹豫了一下,吸着鼻子拿起了谭思的稿纸。

    “他……角色之间很有张力。”

    “没错,对抗性,矛盾冲突强烈。”

    “他们两个人的目的很清晰,又自相矛盾,一开始就抛了出来,所以特别紧迫。”

    “没错,一个是杀人狂,一个是警官,互相追捕,试图杀死对方,仅此而已。你写不出来吗?你今天写的人物不处于这种对抗性关系,所以你不如他兴奋,剧情不如他紧张激烈。可你不激烈,但写得很动人。”庄墨扶着他的肩膀,把他掰过来,直视着他的眼睛,“你看,努力从来不会白费,不是吗?你的每一点努力,故事本身都会回报你。不要害怕谭思,同时,也不要有一丝一毫的懈怠。”

    任明卿攥紧了稿纸,抿唇不语,可是他的神情不再那么绝望了。

    庄墨拾起了一旁的浴巾:“水都泡凉了,出来吧。”

    ——

    当晚,任明卿又要“一个人静静”。

    道理,他都懂,但他有时候就要拧巴。

    他昨天刚看了《诡域》前两册,那可是谭思的成名作,可以说是谭思这一生的巅峰了,要说写的不好,鬼都没人信。今天谭思又写的比他顺利,比他好,他心态就崩了。

    先是嫉妒人家写得好;庄墨摆事实、讲道理、强征博引认定他能写的比人家好,至少打个平手吧,他又嫉妒人家写得轻松。

    不过他哭归哭,说归说,明天爬起来终归还是会写的。

    就是他始终有口怨气在胸口堵着:这个活又累又辛苦,而且不一定出结果。再好脾气的人磨久了都要抱怨几句,他主要是闹情绪了,一时间钻了牛角尖。

    “我尽心尽责地帮你走出了牛角尖。”庄墨站在任明卿的床边据理力争。

    作为编辑,他并没有任何失职,在任明卿心态崩溃的时候充当了他的定海神针,为他排忧解难。

    “你说你不在乎我写得艰难辛苦……”任明卿裹着被子翻了个面,背对着他,只露出来一撮委屈的头毛。

    庄墨:“……”

    一时失语,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

    “那你好好休息。”

    作者的精神状态最重要,庄总舍小家、为大家,夹着被褥,慷慨壮烈地奔向自己的归宿。

    第68章

    第二天起来,任明卿又变成了那个吃苦耐劳的作者。他接受了自己的文章需要不断打磨的事实,写半天修半天,进展缓慢,但好在笔耕不辍,早上8点准时上工,写到晚上9点。

    他从走上写作这条道路开始,没有一天不辛苦,不绞尽脑汁,不呕心沥血,所以也并不觉得很难适应。

    他跟谭思较上劲了:我可能是没有办法像你一样落笔惊雷,但我可以改,改到我自己满意了、有可能跟你平起平坐了,我才罢休。

    庄墨很敬佩他这种精神,但他以为,任明卿虽然主观上很想争胜,但他的内心其实一蹶不振。

    这跟作家本身的性格有关系。像谭思、玄原之流,就是“老子天下第一、尔等全是菜逼”。而像任明卿这种性格的人,就很容易陷入“啊啊啊我是菜逼”的牛角尖里。他能感受到任明卿虚张声势下的不自信。

    任明卿跟他也较劲,他不愿意给庄墨审稿,要一口气写出杰作给他看。

    庄墨担心,他老是自己坐在那边冥思苦想,没人在旁提点,他会失去概念。

    在庄墨眼里,任明卿这个开篇,有点问题,但问题不大。因为人物小传相当于长篇单元剧,而长篇也好,单元剧也好,对于开篇的要求,不是内容,而是结构。

    30篇人物小传,第一篇小传最为重要,因为它要奠定整体的风格、基调,以及最最重要的结构。

    只有做出好的结构,才可以不断地循环往复,完成比稿用的30篇,甚至于之后的100多篇正稿。

    任明卿这一点就做的很好。他的短篇结构完整,可以复制。谭思写得很精彩,但是他收不住了,他一个小传眼见着就写飞了,字数爆棚,虎头蛇尾,完整度有欠缺,那他剩下29篇怎么办?他难道29篇,篇篇都那么爆下去?他篇篇都这么幸运找得到好梗?

    任明卿已经找到了一个正确的结构框架,他内容欠缺一点精彩,改啊!小问题。哪怕全部重来,也不过是在已有的框架内填入新的故事,有什么可难的?

    庄墨完全不担心任明卿的实力。

    但是他担心任明卿会因为心态问题造成“失真”。

    他可能初稿还行,改了两三遍,更好,但这个时候,他内心深处还是觉得“我不行”,给自己提出一些虚幻的建议,比如说以谭思的《诡域》作为目标,来修改自己的科幻历史——根本不是一种题材,也破坏了原有的风格——那就南辕北辙,越来越四不像。

    这就是好编辑存在的意义。编辑作为一个局外人,能为作家纠正“失真”。这种失真是在他大量检修自己的文本时产生的心理偏差。

    庄墨几次三番示好,任明卿都拒绝他审稿,这样的情况下,庄墨终于忍不住搬救兵了。

    ——

    当晚,任明卿刚写完,就有个不速之客闯入了他的屋子——玄原风尘仆仆地拎着行李箱,一脸冷酷无情地杀到。

    “小师叔……”任明卿惊讶地从位置上站起来,“你怎么来了?”

    谭思亦是跟着他惴惴不安地立正,行注目礼。

    “我是审稿团的内容老师之一。”玄原冷酷道。

    谭思卧槽了一声。

    玄原眉毛一抬,谭思旧社会童养媳似地闪到一边,屁都不敢多说一句。

    他和玄原虽然没有私交,但神交已久,互成心病。玄原再自大,也有个谭思革了他的命;谭思再自大,他这个榜首终究是玄原不要了扔给他的。两个人经常私底下关注着彼此的风吹草动,虽然老死不相往来,对方的微博都要时不时偷偷刷一下的。

    玄原操文青人设,经常在深夜里写点能被中小学生当成白月光写进qq签名的漂亮话,配上炫富的插图;谭思操榜首作家人设,每天转发ip衍生产品。

    双方都羡慕得死去活来——这个人怎么有着我梦想的一切!我怎么就写不出来他这种的!

    “把稿子都拿出来我看看。”玄原进门连茶也不喝,往沙发上一坐,一派鸿安总裁的派头。

    “这才一个礼拜……”谭思小声辩解,合同里可没说一个礼拜就要审稿。

    “你是写得有多差劲才羞于见人?”

    谭思是玄原的心病,在他心里扎了好几年,如今可算逮到了机会,他做了甲方,谭思做了乙方,那他可不得如秋风扫落叶般无情。

    谭思忍不住小声逼逼:“那我还不是……从你那里拿了榜首的嘛。”

    玄原面如寒霜地一把抽过他的稿纸。

    谭思口舌上扳回一城,到底底气不足,小媳妇样地瞥了他两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