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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系统不坑他,他竟然有点不太习惯了。

    谭昭摸了摸下巴,继续嚼没什么味道的压缩饼干。

    唔,首先,还是先走出沙漠再说其他吧,马有疆记忆里的江湖,似乎并不是他熟悉的任何一个江湖,沈家庄,无垢山庄,他一个都不认识,不过原主混的比较底层,知道的消息多是什么霸王刀昨天去某某吃霸王餐啦,某某剑客家的媳妇儿xx有一腿之类的八卦消息,谭昭挥了挥脑中杂乱的记忆,觉得多想无益,既然一身轻松,那……这个江湖要不要做点稍微有新意的生意。

    一边思考着未来的打算,谭昭一边在商城里买了身衣服换上,蓬乱的头发也洗了用簪子束起来,如此一番,天也很快黑了。

    沙漠的夜,够黑,够冷,也够让人绝望。

    谭昭尚有力气,但他并不打算晚上赶路,再说这江湖又没有他着急担心的人,即便他一年都走不出这沙漠,也无足轻重。

    能享受的时候,谭昭自然不会亏待自己。

    他也不点什么篝火,直接租了一顶帐篷扎在被风处,又租了一盏灯,一个人觉得孤寂,便又唤出三只小可爱,戳戳这只,逗逗那只,一夜很快就过去了。

    如此,他按着系统的地图走了七日,终于……在沙漠里看到了一家客栈。

    但谭昭低头看了看自己,干净的衣衫,赶紧的靴子,既不蓬头垢面,也不黄沙满身,他是不是不太像一个沙漠旅人?

    算了,管他呢,还能死咋地!

    于是谭昭就脚步轻快地走了进去,沙漠的客栈,多是大相径庭,干枯的木质结构,没有多余的装饰,布置也是能简单就有多简单,一进去也没有食物的芬芳,甚至……也没有热情的服务态度。

    比如现在,他走进来足有五分钟了,坐下也有三分钟了,除了左前方那桌人看了他几眼外,那跑堂的连个眼风都不给他一个。

    这外头的客栈,顾客是大爷,但沙漠里不同,这里,开店的才是大爷。

    等到十分钟,那跑堂的终于过来了,也不奇怪谭昭的装束,直接开口:“小店只有水和干馍,一碗水一份馍十两银子,先收钱再上菜,客官你要几份啊?”

    “……你们店的生意,可真是好做啊。”

    “废话少说,赶紧的!”

    谭昭想了想,觉得自己不该出现在这里,于是他站起来,刚要走,这跑堂的竟堵住了他的去路:“怎么的,没钱还敢进我们客栈!你想走可以,脱下你身上的衣服!”

    “……现在我知道,你们店的生意,真的非常好做了。”这简直了,黑吃黑都没这赚钱,“但我若是不脱呢?”

    “不脱?不脱也行啊,一百两,你痛痛快快地走!”

    这加价的功夫,也太快了。谭昭望向店里唯一的一桌客人,却似没见到他被跑堂的拦住一样,非常正常地吃喝着。

    哎,这江湖的人情冷暖,他算是看透了。

    “那我若是就想这么走出去呢?”

    跑堂的歪嘴一笑,似乎非常乐意听到这样的话:“那客官,您可真是来对了!您进来时,可看到本店的招牌了?”

    谭昭摇头:“未曾。”

    “那可真是可惜了,不过小的心地好,您瞧那儿,可是看清楚了?”

    谭昭随着对方所指的方向看去,只见“黑店”二字,硕大地挂在堂门口,但他脸色都未变,非常坦然地开口:“抱歉,我不识字。”

    “你——”

    “噗嗤——”

    “谁!”

    跑堂的脸色一变,因为他根本没有听到来人的脚步声,他在这黄沙客栈已呆了足有二十年,二十年,足够他听清楚任何人在黄沙上的足音,可这回,他并没有。

    所以,他急了。

    一个未知的敌人,总归是非常可怕的,这是前人无数的经验。

    “有趣,好生有趣,店有趣,人也有趣,我怎能不进来一坐啊!”黄沙外头,终于传来了男人调侃的声音,肆无忌惮的,却又带着漫不经心,就像外头的黄沙一样,轻轻的,却很快到了门口。

    谭昭不知道该怎么形容现在的感觉,太久了,实在是太久了,他以为时间不长,但转身回头,却已是太久了。可这么久,他以为他自己已经全然忘记了,可并没有呢,他其实,一直记得呀。

    这把声音,这个语调,他一直记得呀,因为——

    这是他朋友的声音,即便不能相见,也是朋友啊,只是不能相见罢了。

    “陆小凤!”

    马有疆的声音并不低沉,甚至带着点儿爽朗清脆,可这三个字,却像是石磨碾出来似的,又陈又破,像是从什么亘古的远方传来的一样!

    而被称为陆小凤的人呢,起先依靠在门口的慵懒劲,也是全都没了,四目相对,他张了张口,竟然没发出声音来。

    是他吗?

    他不敢确定。

    而此时此刻,跑堂的却是已谨慎地退后招徕了客栈所有人,包括旁边围坐着吃馍的人,却原来那座是员工内部人员啊。

    “陆小凤?未曾听过,阁下此来,意欲何为?”

    果然,这有武功的和没有武功的,区别待遇还是非常大的。但这实在不能怪谭昭,毕竟他来这个世界不过七日,马有疆又没有什么深厚武功,七日功夫,即便是他,也练不成深厚的内功,不是吗?

    然而被称为陆小凤的人,却并没有给任何回应,只是望向谭昭,眼睛里带着点儿惊喜,又带着点犹疑,因为这点儿犹疑,他并没有立刻动作。

    但这态度实在太过傲慢,眉毛和胡子竟然生得一模一样,也实在太像是来踢场子的,黑店盘踞在荒漠深处多年,一向称王称霸,跑堂的仗着他们人多,立刻道:“上!”

    江湖人的火气,一向很大的,特别是在这没什么水汽的荒漠之中。

    谭昭本来还想说些什么,但他又一想,不急不急,人都在面前了,先沉淀一下感情,万一他真像系统说的一样哭出来,那可能要成为他一辈子的黑历史了。

    “小心!”

    然后,他就出手了。

    一柄钢刀,破空而来,谭昭伸出二指,眨眼间便接住了这柄迅急的钢刀。

    用的,是“灵犀一指”。

    不仅执刀者看到了,连那处被缠住的人,也瞧见了。

    “哈哈哈哈哈哈!我就知道,你没死!”他忽然爽朗地笑了出来,似是吐尽浊气般,他将最后一个人踩在脚下,终于朝着谭昭开口,“现在,你还叫谭昭吗?”

    第445章 江湖夜雨一盏灯(二)

    谭昭就笑了起来,或许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他此刻笑得有多么开怀,两只眼睛全都弯了起来,整个人都洋溢着欢喜快乐:“陆小凤,你的胡子还是这么丑!”

    于是陆小凤也笑了,欢乐的情绪总是容易感染人,只听得他笑骂道:“你的眼神,还是这么差劲!”

    被踩在脚底下的黑店员工:……这两人还有完没完了!当他们不存在吗!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两人相视一笑,忽然都大笑了起来,一如从前喝酒畅谈模样,岁月过去,且未曾变过。

    真好。

    久别重逢,陆小凤有点想喝酒,但他进沙漠三天了,身上的酒早已喝光了,这会儿酒虫跑得满脑子都是,于是他开口:“朋友,你有酒吗?”

    “……朋友,你这样很容易失去我的。”

    陆大爷果然非常爽利地一挥手:“有酒还要你做什么!”

    谭昭还真有酒,他这人自来不会亏待自己,自己酿的酒都会储上一两坛在系统空间里,这会儿时辰刚刚好,想了想,还是掏出一坛红尘酿。

    拍开泥封,清冽醇厚的酒香瞬间散了开来,老酒鬼陆大爷鼻子一闻,那绝对是好酒中的好酒啊!

    陆小鸡四条眉毛一起都要飞起来了。

    “快!快!”

    粗野的黑店,一群店员都被绑在堂中了,可闻了这酒香,那一个个……这世上竟有如此醇美的酒!这得多少钱一两啊,这他娘的也太香了吧。

    陆小凤从柜台上拿了两个黑色的碗,碗底都带着灰尘,这样的酒若是倒进这样的碗里,连他这样喝酒不甚讲究的人都觉得糟蹋。

    他这一犹豫,谭昭却又不知从哪里取出两只水晶杯,剔透闪亮,倒上醇香的美酒,便是恰好的相得益彰。

    “来,敬你!”

    陆小凤也笑着举杯:“来,也敬你!”

    于是两人喝起酒来,这江湖人一喝酒,话自然也多起来,有的人喜欢讲故事,有的人喜欢说朋友。

    刚好,两人都与一个人是非常要好的朋友。

    “七童……他还好吗?”

    这声音,带着点小心翼翼的脆弱和期盼,即便在酒气中,也难以消磨,陆大爷为人最是细心,他自然也发现了,于是他也不作隐瞒:“他啊,自然是好的。”

    谭昭低低地嗯了一声,又下意识地抿了一口酒,他乡遇故知这种事情,怎么可能一而再,再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