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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卷:夜工作者

    第9章 第八章 仰慕者

    issac

    veel de gracht的老顾客。本地人,一米九的大个子,比我大两岁,老爱扎脏辫。

    我管我们那个酒吧叫维尔吧,在红灯区一个街口,一眼就能找着。老板是个华裔,酒吧里有十几个包厢,单间包厢是ktv,双间是ktv和舞池。我偶尔会给包厢里送吃的,大部分时间在吧台附近走动。

    我是夜工作者,比较熟的顾客,我会陪喝陪聊,往往还能挣不少小费。issac就是在包厢里碰上的,他不会说中文,我也不会说荷兰语,只能求助于仅仅会的几句英文。

    我才刚将几瓶啤酒放下,他就伸手把我拉到他的大腿上。我顿时觉得,我是自己送上门的羔羊。我固然是想马上站起来,可他的双手掐住我的腰,力气比我大好几倍,以前我也没觉得自己这般弱不禁风。

    “放开我!”我脱口而出。

    在我确认他真的听不懂之后,我用英文重复了一遍:“let  go!”

    这回他好像听懂了,浅浅地笑道:“stay”

    他要我留下,大概是不想一人独自饮酒醉。我这个人,平时最受不了别人孤独寂寞,把酒当水喝,扭身就抓起桌上的啤酒喝了起来。

    那天凌晨,我和莫禹烟把issac抬回我们的住所,从此我就被这货赖上了。

    少年

    我至今仍不知道他的名字。他总站在街口,像是在等人。

    有时候我凌晨下班,他会跟在我后面,一路沉默。等我到家了,他会继续往前走,让人以为他的家也是同一个方向。

    有一次我站在十字路口等绿灯,他突然拽紧我的衣袖,小声问道:“一个小时多少钱?”

    我估摸着自己确实穿得像个卖的,一身艳装,脸上涂了粉,耳垂几个洞,连手指甲也涂上了黑色。

    重点还不在这里,小鲜肉想吃老腊肉,这一点我有些吃不消。

    于是我逗他说:“你是上面那个,还是下面那个?”

    他害羞得都恨不得往地里钻去,结果就跑掉了。

    我站在原地傻笑了半天,这年头的孩子怎么那么傻,一个毛头小子还想打我这个大叔的主意,也不看看自己到底几斤几两。

    万万没想到的是,他更积极地等我下班,跟着我一路走回家,最后消失在街角的尽头。

    这孩子到底是怎么想的,这感觉,不是我吊着他,而是他吊着我,搞得我心头痒痒的。

    段骁爵

    维尔吧的新顾客,是我见过身材最好的男人。总感觉这人戴着面具,城府深,深而不露。

    我刚从厕所出来,就被他拦了个正着。

    “美人,借打火机一用?”他把手伸到我的面前。

    “我不抽烟,”我说。

    他用看异类的眼光看着我,暧昧地轻笑道:“那可否借你的唇吻一吻?”

    下一秒我就被他拉进怀里,含住了双唇,舌头辗转厮磨,猖獗一时。

    我太久没有这样和别人亲近过,被霸道的吻迷得晕头转向,一时忘了我是谁,我在哪。要不是莫禹烟的突然出现,恐怕那晚我定是会被栽在段骁爵的手里。

    这人不是个情种,就是个滥情的。

    “你别老跟着,妨碍我工作,”我已经很客气了。

    “我要买你。”他口出狂言。

    “出门左拐,外面卖的多得是。”

    “过去我来这里是为了做女人,从今往后只为了做你。”

    “你这些情话省着,对你的情人说去。你知不知道因为这份工作,多少人想买我?我要是答应,不就真成了卖的?”

    他分毫不买账:“多少钱?多少钱我都付,你只管卖给我。”

    “不卖不卖,老子我是无价之宝。”

    “那我便要定了你这块无价之宝。”

    呵,生活突然变得更有趣了。

    第10章 第九章 后遗症

    猥琐男

    偏偏那么不凑巧,这三人均是我最害怕的三种人。

    维尔吧的大多数顾客是华人和旅客,而我,过去为了一件操蛋的事情,苦命学习英语。当然,没啥效果,咱不是那块料。

    这件事,说来话长,简而言之就是碰上了个不太对头的人。

    我们那个年代,流行交笔友。那时候手机很稀罕,信件倒是频繁。我高中时期鬼使神差交了个美国笔友,纯粹看在他在学习中文的份上。(他应该不会看到这篇文吧,老兄,多多得罪了)他在另一座城市的中学教英语,一次过节,说想来见见我,便带着他的一帮美国朋友来了。

    朋友们当中有男有女,我哪晓得他们全是gay。那晚在一个朋友家住下,有的人在客厅打地铺,有的挤房间。有个男的,比我大,多少不晓得,要求和我一起睡。我当然没给同意,我说我要和我那个美国笔友睡,毕竟跟他比较熟,信得过人家。

    事情就从讨论谁和谁一起睡这难题上展开来,表面上真的只是睡觉这么简单,实际上,可想而知,说白了就是配对。我当时真没往一夜情上面去想,以为自己纯粹就是个打酱油的。

    没想到,那个猥琐男趁人不注意把他的手伸向我。我当时才多大的年纪,十几岁也啥都不懂,不敢说,不敢叫,连动都不敢动一下。我英文贼烂,一晚上连话都没说上几句。但我那位笔友,挺有意思的一个人,死命不肯睡床上,他要我睡床他睡地板。地板凉,自然一夜无眠,在天亮时分,我还是将他拉上了床。就这件事,我对他的印象挺深的。

    第二天,我们一伙去吃饭。猥琐男一把将我拉到他身上,要我坐他旁边。我立马站起身,退到笔友身后。笔友终于察觉到了不妥,还傻傻地替他道歉。饭后我们几人打车各奔东西。那么不凑巧,我和猥琐男是最后两个下车,两人一同乘坐了一段路程。

    他丝毫不含糊地扭过身要吻我,我拼命地挣扎把他推开。他的表情变得尤为诡异,开始爆粗骂我是碧池。我一个男人,人生第一次被人骂是碧池。我瞪大眼睛,听他骂了一路,能听懂的,大概就是他说我这人不爽快。不晓得是否与文化差异有关,我也没觉得我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要被人骂到这个份上。

    最后他面红耳赤地下了车,重重地带上了门。

    不就是没给他碰么,至于么?

    我像个做错事的小孩,心情沉重地回到了家,心里很不是滋味。

    issac虽然看上去不像个猥琐男,但他太主动了,还说一口我听不懂的荷兰语。

    我怕,老子我怕。

    还不成?

    恋童癖

    缠着我不放的那个少年,勾起了我的一段陈年旧事。

    那件事我不敢和老爸老妈说,不敢和任何一个人说,大人和小孩,人们会相信谁?总之,我觉得没人会信我。

    我有个叔叔,我叫他叔叔,比我大十几岁,是我一个表姐的新婚老公。从我小学到高中,甚至大学,每次见着我总带着色迷迷的笑,叫我“奕之”。

    一开始我以为是错觉,直到一年春节,表姐带上他来我家拜年,我证实了这件事情。

    那个下午,我永远忘不掉。

    老爸老妈和表姐在楼下嗑瓜子,我上楼要回房间,叔叔跟了上来。他默不作声,跟在我后面,进了房间,带上了门。我转过身去,看他表情有点不太对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