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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此,他皱眉思索了一会儿,心内有了个主意。
“灵符啊灵符,你快变些银两出来,越多越好,最好能让我跟爷爷下半辈子不愁吃穿!”奚渊心内念道。
良久,掌心的五行灵符轻飘飘地动了一下,出现了一点淡蓝光芒。但也仅此而已,没有变出来任何白花花的银两。
奚渊撇了撇嘴,扫了兰简与陆闵安一眼,道:“你们看,这破灵符根本就还跟以前一样,什么用都没有!还说什么认我为主了,就知道你们又在坑我——”
兰简定定地望着他,道:“你对它下了何令?灵符刚刚的反应,就已证明我们所说,绝无虚言。”
“不告诉你,反正是我需要的东西——”奚渊扭过了头去,不去看他。
“让我猜猜,奚师弟是不是,想要灵符变出银子来?”陆闵安笑着道,眸中闪过一丝促狭。
“卧槽,他怎么知道的?这家伙,怪不得能当隐藏极深的反派呢,我跟他也没说过几句话吧。就这观察力,简直太可怕了!”奚渊身子抖了抖,往后移了移,想与这可怕的家伙离得再远一些。
“那就怪不得了。”兰简道,“五行灵符只能操控五行元素,或是用它对抗各种妖魔鬼怪,而不能凭空变出某物。你对它下达此令,它自然是无可奈何的。”
奚渊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道:“说了这么半天,这五行灵符到底是什么来历?我都不知道它什么时候就跑到我身上了——”
“五行灵符,来自于天帝的《六界生死簿》中的某一页。据说,某一日,天帝在打瞌睡之时,此书就摊开置于桌子上。其座下的一只看守花园的灵犬,因欲偷吃桌上的几碟糕点,跳上天帝的桌子,将此书踩了好几下,碰到地上。此书本就已是上千年的古书,哪能经得起这么折腾,当场几乎碎片满天飞,其中有这么一片,落入了人界,因而变作了这五行灵符。”陆闵安为奚渊解释道。
“那它又怎么到我身上的?”奚渊挠了挠头,依然想不通。
“这个我便不知了。”兰简道,“但是,六界中几乎无人不知此物,千明宫和沧澜山的人,甚至是冥界的人,都对它心怀不轨。桫椤的事,便是个活生生的例子。”
奚渊望着躺在自己掌心的那枚毫无特殊之处的纸符,叹了口气,最后,攥起拳头,道:“就没有别的办法,让这个灵符认别人为主?我一丝灵力都没有,怎么操控这玩意儿?”
“这不需要灵力,甚至在它未认主前,任何人都能操控。认主后,只有其主才能操控。”兰简道,“办法我也说了,除此之外,别无他路。”
“好吧。”奚渊叹了口气,目光移到腰间系的那枚玉佩上,唇边浮上一丝苦笑,心内思绪万千:“这破灵符,早知道当时,在桫椤来抢的时候,我就应该丢给桫椤的。眼下可好,给我带来了这么一堆破事。算了,眼下先跟着兰简他们吧,免得我又遇到什么妖魔鬼怪。”
“那好吧,兰简,我就勉为其难地跟着你们吧。”奚渊想通了,郁闷感顿时一扫而空。
这时,他也感觉有些饿了,便走几步上前,胳膊高高伸起,重重拍向兰简的肩膀,道:“兰简,你作为大师兄,是不是要请新入门的小师弟我吃顿饭呀!我饿了——”
一语既出,一旁站立的两人都是一怔,尤其兰简。
奚渊一脸似笑非笑地望着他,一双桃花眼微微眯起,一手轻轻搭在他的肩膀上,另一手叉在腰间,唇边噙着一抹浅浅的笑意,在明媚的阳光下,更显动人。
良久,兰简才缓缓移开星眸,道:“走吧,先去吃饭,下午再去林府。”
“好嘞,咱们去吃啥?”奚渊兴致顿起,拽着兰简就飞快地下了楼。
“兰师兄,奚师弟,你们等等我啊——”身后传来了陆闵安的声音。
奚渊回头一瞅,只见陆闵安正提着他那个巨大无比的纸盒,望了兰简一眼,道:“要不,让陆师兄先去林府吧?”
“也好。”兰简认真地想了想,点了点头,一副“你说什么都行”的样子。
“陆师兄——”奚渊冲着陆闵安的身影喊道,“大师兄命你先去林府,我与兰师兄随后就到——”
陆闵安的身影一滞,不久,传来了他闷闷地回答:“是。”
看着陆闵安的身影渐渐远去,奚渊心内长呼出一口气:“可算把这个反派支走了。”
这时,奚渊身后又传来了兰简极轻的一声:“你刚刚,喊我什么?”
奚渊一奇,回头道:“当然是喊你大师兄啊,怎么了?”
午时的阳光扑洒在城内,暖暖地照在两人身上,极为舒服。
奚渊一脸莫名其妙地望着兰简,等着他的回答。
良久,才传来兰简极轻的一声:“没事,走吧。”
“好嘞!”奚渊雀跃了起来。
小小的奚渊,与兰简并肩走在一起,两人同样一袭白衣,腰间系着同样的羊脂玉佩,靠的很近。在这明媚的阳光下,宛如一对璧人一样。路旁的行人,望向二人的目光中,满是惊艳。
作者有话要说:
陆闵安:qaq师兄师弟不带我玩
奚渊:哼,反派。
兰简:哼,反派。
陆闵安:不是这样的!你们听我解释啊!
奚渊:哼,不听。
兰简:哼,不听。
陆闵安:qaq
第17章 瑾初
“公子,买只花儿吧。”
奚渊与兰简走在街上,迎面走来一个粉衣小姑娘。她扎着两个小辫子,提着一个花篮,瘦瘦小小的,肤白若雪,长长的睫毛扑闪着,宛如一个粉雕玉砌的女娃娃,只是五官尚显稚嫩,脸庞削瘦,眼睛周围还有些轻微的红肿。
“咦,这小姑娘长得真不赖。只是,看她的衣着,感觉不像是穷苦人家的子女啊,不知为何会当街卖花?”奚渊望向那个粉衣小姑娘,有些不解。
目光移到那粉衣小姑娘手里提的篮子,只见其中整整齐齐地摆满了色彩斑斓的花枝,花瓣上尤还沾着露水,个个鲜艳欲滴。
只是,奚渊一向对这些花花草草的不感兴趣,因此,他只是淡淡扫了一眼,就移开了眼眸。
粉衣小姑娘看两人步伐未停,面露急色,咬牙思索了片刻,迈开小短腿,追上前道:“这些花枝都是今儿早晨刚摘的,既可观赏又可入药,与不同药草搭配起来,可治百病。价钱也很划算,二位买几朵吧。”
奚渊闻言,停下了身子,回头问道:“小妹妹,你这花怎么卖?”
“十文钱一朵。”小姑娘目露期待之色,“这朵粉色的是四季海棠,最适合入药的了……”
奚渊瞥了兰简一眼,后者的目光却牢牢锁在路旁一家糖人铺,若有所思。
“公子?”粉衣小姑娘见奚渊久久未回话,轻声喊道。
奚渊忙回过神来,刚刚他不过是随口一问,并没有多想买。这会儿见这小姑娘眸子中闪着点点星光,面上一片期待之色,且她刚刚也特地为自己介绍了一堆,虽然自己没怎么听吧,但若就这么走了,这小姑娘该多伤心啊。
这么想着,奚渊刚想从口袋里掏出点钱,随便买个几朵,照顾一下这小姑娘的生意。却见这小姑娘目光移到他身后,顿时全身一滞,抓着花篮的手不住颤抖,几乎要转身落荒而逃。
奚渊心内一奇,刚想回头望去,背后却传来了一道微有些熟悉的声音。
“哟,原来大小姐在这儿呢,可叫老奴好找啊——”
奚渊转过身,只见身后七八步远处,站着十来个人,为首那人后背微驼,头发灰白,正是几个时辰前,奚渊见过的那个黄衣小公子林广德身边的老奴,也就是林府的老管家林超。
“这人怎么又来了?”奚渊一见到这人,就有些脑壳疼。
“不对,这老头喊这粉衣小姑娘叫啥?大小姐?难道……”
奚渊全身一僵,答案已经再明显不过了,这粉衣小姑娘就是林瑾初。
他又回头瞥了一眼瑟瑟发抖的林瑾初,又望向身旁背对着自己的兰简,后者注意力明显不在这上面,只是一脸兴致勃勃地望着路旁的老头捏糖人。
“这什么情况啊?男女主相见的场景不应该是这样啊!兰简你怎么看都不看她一眼啊,林瑾初现在明显很需要你啊!你忘了你在桫椤镇是怎么承诺我的了吗?”奚渊内心哀叹一声,无语问苍天。
“大小姐,您还不回府吗?那就别怪老奴不客气了——”林超在原地候了一会儿,有些不耐之色,看向林瑾初的目光中带了一丝狠色。他未认出换了身衣服的奚渊,只是侧头对手下摆了个手势,众人齐齐向林瑾初奔来。
林瑾初一张小脸刹那血色全无,手一抖,花篮“砰”的一声摔到地上,篮内的花瓣摔落了一地。
林瑾初也无暇去拾捡,将求助的眼神投向奚渊,下意识就想跑。
“卧槽,这怎么行呢?一群大老爷们儿欺负这么一个小姑娘,而且还是家奴欺负主子,我看不下去了!”奚渊越想越有些愤愤不平。
虽然知道了面前这个粉衣小姑娘就是林瑾初之后,他是很不愿意跟她有什么牵扯的。但现在,对方只是个手无寸铁之力的小姑娘啊,现在也只是随手帮一帮忙,应该无碍的吧?
想到此,奚渊便回她一个温和的眼神,上前一步,将她护在自己身后,朗声道:“都住手!听我一言——”
林超闻言,眯起眼睛,打量起来面前这个突然蹦出来多管闲事的家伙,片刻之后,终于认出来奚渊了,眉间闪过一丝戾色。
“是你啊,看不出来,你挺能跑啊。几个时辰前的帐,还没好好跟你算呢,怎么,想多管闲事不成?”
“不敢不敢,我呢,只是有点看不下去了。光天白日的,一群男人,欺负一个手无寸铁之力的小姑娘,而且还是以下犯上。家奴都欺负到主子身上了。这世道啊!”奚渊摇了摇脑袋,轻声叹了口气,故作少年老成状,身后的林瑾初被逗得笑出了声。
一直默不作声的兰简,听到奚渊这番话,终于回过头来,似是看好戏般,望着奚渊。
“你——”林超又惊又怒,眼中似是能喷出火来,“欺负大小姐?这老奴可是真不敢啊。大小姐不声不吭离开林府好几个时辰,夫人实在是担心得紧呢,所以命老奴出来带回大小姐。”
“夫人?难道是林瑾初的那个继母?”奚渊一下子又有些头疼。
说起这一段剧情啊,就不得不说起林瑾初的继母。林瑾初的母亲,是芜州城内一个大户人家之女,本来与林瑾初之父林长治是名当户对。但在她嫁入林家之后,家道渐渐没落了下去,自身也渐渐卧床不起,在刚生下林瑾初后,就咽气了。
林瑾初自出生便没了娘,虽说是嫡长女,但其父由于不喜欢她母亲,连带着也不喜欢她。因此,林瑾初自小备受欺凌与冷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