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风波起

字数:6101   加入书签

A+A-
御宅书屋备用网站

    这封信,把胡媚看的简直青筋直跳。

    当下捏紧信纸, 视线不由自主的继续往下。

    胡父认为张春生是个可造之材, 且把胡父、胡媚都是真心实意的当做家人。

    胡媚不在的这段时间,即便是去了连队,张春生每逢休假都一个人悄悄回家, 为胡父忙上忙下。

    默默地做完事情, 又一声不吭的归队训练, 实在是个实在孩子。

    接着, 胡父又表示, 胡媚走的那段时间, 胡父看得出,张春生是十分的思念担忧, 就恐胡媚出什么问题。

    胡父跟他说了胡媚出门散心,不会有问题。

    张春生口上说信了, 却经常一言不发的看着胡媚喜欢座的位置,站在胡媚房间门前发呆。

    显然, 张春生也如同他思念女儿一般的思念妹妹。

    与此同时,胡父也隐晦的表示, 胡媚和张春生两人并非血缘关系,男未婚女未嫁, 都是一起长大,相互之间也都了解, 若是……

    当然, 胡父只是点到即止, 不过光这些就让胡媚差点呕死!

    这张春生,不仅会演戏,演的还是男版小白花,这也太恶心了吧!

    显然他爸完全被小白花言论唬住了,竟然一副十分信任的样子。

    再想到张春生看着自己待过的地方发呆,胡父点到即止的询问,胡媚当即觉得恶心,完全不相信胡父那番话全是出自他自己的想法,必反是张春生从中暗示。

    所幸胡父还没老糊涂,信上明确表示尊重两人之间的秘密,没将胡媚的去处告知他人。

    胡媚当即回信,告知胡父,自己对张春生只有兄妹之情,且说张春生和张天宝的眉眼长得太像,这会让自己联想到张天宝把李建军强行塞给自己的情形。

    同时也表示,女儿这么好看的皮相,怎么着也要找个长得好看的,你看胡母不就因为胡父的“盛世美颜”俘虏了吗?

    写到这里胡媚的内心其实是拒绝的,不过按照胡父的自恋程度,看到这里估计又会自我欣赏一番,之后也会嫌弃张春生长得不好看,毕竟张春生也承认自己长得横眉竖眼,才戴眼镜的不是吗?

    接着,胡媚又随意将姑姥姥家发生的趣事写了不少给胡父,当然赵文志落水、换村长风波等胡媚也没写,毕竟两者和自己牵扯甚广,给胡父知道又得瞎担忧。

    同时,莫寻的事情也没提,即便这两个月时间,从建房到装修构建家具,两人之间的陌生感也渐渐磨合完了。

    但目前也仅仅处于,传说中的暧昧期,看情况一时半会儿也定不下来。

    最主要的是,有张春生这个小白花在,胡媚怕胡父一不小心没把住嘴说了出去,她倒是没什么,就怕事情闹大了,会给莫寻惹麻烦。

    至于张春生的问题,光在信上是说不清楚的,即便是说了,相信张小白花也是有接口搪塞的。

    看来,只得等过段时间自己亲自回一趟南市,坐下来和胡父好好谈一谈才能做得了真。

    说实在的张春生去了连队,不用随时跟在胡父身边,胡媚听闻反而松了口气。

    别的不说,胡父的安全问题暂时不用她担心。当然经过之前那一事件,虽胡父信上没提多少,但胡媚相信,以胡父的业务能力,南市军区的魑魅魍魉应该打击的差不多了吧。

    当然,张春生是个意外,不用猜胡媚也知道,必然是以去世的胡母作为突破口,让胡父逐渐的追忆多年的养育之情。

    胡母去世后,胡父又当爹又当妈的把自己养育长大,虽说很少提及也没在胡媚面前伤心难过,按照两人当初的相处模式,胡媚也能想到胡父私下里肯定是极为痛苦。

    信上,胡媚努力按捺住挑拨离间。

    只有私下里暗自警醒,从这封看似家常的来信,明显看得出张春生的段位相较于张天宝恐怕只高不低,就他这么快取得胡父信任来看,绝对不是个简单货色。

    按照这种发展趋势,若是自己回去,说不定没多久就要被坑进去。

    看来自己暂时还是不要现身的好,即便是回去也最好秘密回去。

    比如,在给胡父的回信上,胡媚表示姑姥姥对自己非常好,在这里呆了一段时间心情也松快了不少,当然对于之前的事情一时半会儿还是想不通,想要在这里多散散心,暂时不回去。

    接着从新拿出一张信纸,给警务员虎子寄了一封信,表示下个月10号左右叫他秘密来南市火车站接自己,这是秘密回家,为了躲避眼线,不要让任何人知晓,包括胡父。

    胡媚知道虎子这人,虽说傻了点,但也是个能守住秘密的人,就比如说自己小时候那个洋娃娃明明是自己弄坏了偷偷丢了。

    却和胡母说是不见了,甚至大哭大闹搅得全家都不得安宁。

    即便是胡父说再买一个,也哭闹着说要原来那个,导致一家人把宅子翻了个底朝天也没找到。

    虎子哥明明亲眼看见自己丢掉布娃娃,却能够稳着一直没说,直到现在胡父也不知道当初那个全家出动寻找的布娃娃其实是他女儿自己丢了。

    小胡媚哭闹过后的结局,当然是很快有了一个新的布娃娃。

    好吧!这些陈年旧事就不要再提了。

    转眼就到了第二天,胡媚收拾好留在小院里的没几样东西,匆忙和张爽退房,便径直准备离开。

    却不料骑着自行车刚准备出镇子,却遇见了两个熟人。

    两个人身上穿的都是这个年代的特色蓝警服,帽子中间顶着一个放大版国徽,一眼就能让人认出。

    胡媚晃眼一看,一个是李建军,另一个显然是被自己戏耍过的警察局三把手张明浩。

    胡媚一愣,便准备拐个弯避开两人离开,却不料李建军非常巧合的转身,立马和胡媚来了个对视。

    “怎么,看见是熟人?”张明浩发现李建军话说到一半突然不说了,随口发问。

    接着无意间,顺着李建军的视线望过去,便见胡媚那张没有半点瑕疵的美人面,顿时一怔。

    他敢保证这辈子从未见过比这张脸更好看的面貌了,为何会感到这般熟悉?

    看到胡媚,张明浩忍不住想到几个月前匆匆相处一会儿的丰腴少妇,那人也长得相当漂亮,光看脸比之胡媚确实要差点,但在张明浩心中那少妇却要比眼前少女好看太多,毕竟口味如此。

    张明浩放肆的将目光投在胡媚身上,越看越觉得两人之间有不少共通之处。

    即便少妇瓜子脸,欧式大双,高鼻梁大眼睛,五官深邃,有几分新疆西藏的混血韵味,是张明浩只在电视上看过的极品。而胡媚鹅蛋脸,杏眼桃腮,五官精致小巧,标标准准百年难遇的中国式美女。

    再看肤色、身材,更是完全两个样。张明浩想都不会想,两人可能是同一个人。

    只得暗自琢磨,长得美的人,样子不同,□□也是一样,如此才会给他强烈的熟悉感。

    被两双眼睛盯着看胡媚,表示很无语。

    只得停下欲调转龙头的手臂,脚下一踩,准备直接从两人身边开走。

    “等等!”李建军伸手拦住胡媚。

    “怎么?李警官有什么事?”胡媚挑眉问。

    李建军正了正身体,开口:“胡同志是来雾探亲?怎么还没离开?”

    从林婉婉口中,李建军知道胡媚和稻香村的赵家有亲戚关系,此次来稻香村是为了探亲。

    当然林婉婉口中胡媚和莫寻是未婚夫妻这件事,李建军半点不相信。

    先不说这个莫寻一个乡下穷知青怎么可能高攀的胡媚这个大小姐,就说按照以前的相处,李建军早把胡媚的朋友圈摸的底朝天了,在此之前,胡媚和莫寻怕是连面都没见过。

    极有可能是胡媚为了刺激自己或者林婉婉,才撒下这个谎言。

    当然,而今的李建军也不再去想胡媚这个不可能的人了,即便是没在军营,他这块金子也徐徐的发着金光,民警做的便是不错,短短几个月工资都涨了两次便可作证。

    当然,现在的林婉婉比胡媚可要有用多了。想到林婉婉那个神奇的据说叫做超市的东西,李建军的表情瞬时之间几度变化。

    “李警官还真是尽职,是个人人称赞的好警察。连人探亲时间长短,也要管着。”胡媚嘴角挂了一缕讥否的笑意接着道。

    “当然,您这么问,作为遵纪守法的好人民,我是肯定要回答了。一来,雾都风景优美,山头众多,这么多的大山小山等着我去打鸟溜达,一时半会儿舍不得离开。二来嘛,呃~这个不说也罢!”

    胡媚非常隐晦的撇开脸,当然这对于李建军而言,就是一种暗示。

    胡媚继续道:“当然,乡下的清粥小菜也甚合胃口,便想再多玩几天。”

    胡媚适时的表示垂涎和贪欢,立马就哄住了李建军。

    没办法,就在张天宝制造机会让李建军和胡媚培养感情期间。

    多是和胡媚上山抓鸟,下河摸鱼,每天无所事事,到处溜达是胡媚少年时期的日常,不假。

    李建军想到自己家乡的饭食比之南市寡淡甜口不知道要好吃多少倍,胡媚因为食物留下来的可能性也不是没有。

    总的来说,胡媚这个人在李建军眼里,除了有点武力外,是个不学无术的纨绔草包无疑。

    “雾都的山确实要比南市多,吸引你滞留在这里也完全正常。”李建军认同的点了点头。

    “那是!李警官,你不知道这段时间我可是把我姑姥姥附近的大山小山都逛了个遍,啧啧~比大宝山小宝山物产不知道要丰富多少,还记得当初我们在小宝山……”

    说到这儿,胡媚故作叹一口气,眼神又隐晦看了李建军一眼,道:“算了!那都是过去的事儿了!李警官,近来如何?”

    “我……”接收到胡媚隐晦目光的李建军,顿时一愣,嘴巴数度张合,最终也没把话说出口。

    正在此时,被两人旁若无人的对话忽略良久的张明浩,连忙找到这个停顿插话:“李队长,不介绍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