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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的嘴唇上被压着一根手指,她说话有些不清楚,她也不想说。

    这时候,有些事不是用来说的。

    ……

    “魔教风景很美。”坐在亭子内,段思之道。

    亭子在半山腰,早晨有些雾气迷漫,满山又尽是青绿,在雾气中时隐时现,别有趣味。

    “哦?”宁王道:“不知美在何处?”

    段思之来的第二日,宁王便来了。

    据他解释是还未走远,听闻消息特意赶来。

    这慌说的拙劣,段思之都懒得拆穿。

    “美在清淡、超然物外,天然去雕饰。”段思之道。

    他的话似乎很有深意,又好像只是随口一说。

    “中州的景色不是更美?”宁王笑道,“王气所在,龙脉之首,望之,千里万里的锦绣河山。”

    “我更喜欢这。”

    “喜欢这的景,还是忠心那的人?”萧钰不依不饶。

    段思之抬眼看萧钰。

    好一张美人面。

    可他能看见,这张皮囊下的毒与狠。

    萧钰任由他看着。

    他的脸色惨白,却是风吹的。

    他的身体实在太不好了,半点凉都受不住。

    可二十年前他不是这样。

    二十年前,他还是轻狂皇子,风流少年。

    如斯种种,皆拜王座上的那人所赐。

    段思之摇头道:“都不是。我只是累了,想歇着了。若是没有这些事,恐怕我早已赋闲在家中养花逗鸟陪陪夫人。”

    任谁都觉得他有滔天的野心,可只有他自己知道,他不过依照萧琼的心思做事罢了。

    但即便如此听话,他萧琼仍然对他不满意,起了替换的念头,做了恩断义绝的事情。

    萧钰笑着看段思之,从他静如秋水的脸看到他掩盖在衣服下面残疾的双腿。

    同是如此痛楚。

    萧钰这辈子都不会忘他从马上摔下来的那一刻那种撕心裂肺的疼,生生地将他疼昏了过去。

    等他醒来,下肢就没了直觉。

    他能走,但很多事情却做不了,比如一些再平常不过的事情。

    当他第一次无法控制自己失禁在床上时,他想杀了自己。

    他想杀了萧琼。

    段思之的伤绝对不比他轻,且是搅碎骨头,再片片取出,他所受的伤甚至能把人直接疼死。

    同样是这般无妄之灾,同样如此痛苦,为什么段思之还能那么平静?不想不说不怨?

    “皇兄什么都养的很好,花也是,那些个上供来的活物也是。”萧钰在一片安静中开口。

    “他养过的活物都很亲他,谁碰也不准。尤其是狗,都忠心耿耿,皇兄就算拿着刀过去,他养的也会过来,一点都不起疑哪怕皇兄是真的想杀他。”

    “我就不行,我自小养什么都不活。”

    花也是,草也是,活物也是,孩子也是。

    他把自己都养的半死不活。

    来了靖州之后,天气苦寒,素日无趣,他知一门心思扑在种花上,这才有了些许的长进。

    “我还记得父皇有一日竟带回来了几只狼崽子,刚生下来不久,但已经长了牙和爪子,我很喜欢,想抱,却差点没被把手指头咬下来。”萧钰道,语气随意平和的像是聊什么平淡的回忆。

    也确实是平淡的回忆。

    “皇兄也喜欢,自然他也被咬了,还不止一口。”萧钰淡淡地笑了,“那时候我就在想,皇兄可真傻,他不亲你就不亲了,苦苦相逼是什么意思?”

    “我没想到的是,几日后,那狼崽子都在他身边,亲得像是见到了母狼。”

    他不懂,不明白,不知道那些狼为什么喜欢萧琼而不亲近他。

    那时候的萧琼似乎没什么野心,清心寡欲一般,每日只侍弄花草,逗鸟喂鱼。

    后来狼长大了,他有一日去找皇兄,皇兄坐在门槛上看天。

    满院的芍药像火,焚烧天际。

    艳丽的红,皮毛的灰,衣衫的白。

    这些颜色混在一起就刻在了他眼睛里,这辈子都不曾忘记。

    尤其是萧琼察觉到有人后瞥来的眼神,那么戒备,那么无情。

    可他觉得是自己看错了。

    身在皇家,不可能不对那个位置不动心。

    再后来,萧琼登基,将院子烧了。

    萧钰后悔自己没有早看清萧琼的野心,最后落得和那一院子的芍药一样,被焚烧殆尽,变做灰尘。

    他得谢谢自己的好兄长还要名分,不能把所有人都杀了,不若,他现在只能同那些花灰一起,滋养了土地,再由土地开出花来,装点着别人。

    枉为他人做嫁衣。

    这让他怎么甘心?

    “狼还好,”段思之道,他放在腿上的手不止何时握紧了,“可惜,陪着他的是条狗。”

    “不过狗已经老掉了牙,又被拔爪子,腿也被敲折了,没用了。”段思之静静地说。

    “可他的威名犹在,却西凉六百余里,北攻漠西,匈奴不敢南下牧马,多年未有败绩。这样的威名……”

    “这样的威名只会让狗老的更快,死的更早。”段思之接下去。

    “元帅以为是主人心思的变化才让狗成了这样?”

    “总不会是狗自己选的。”

    “不,不是,”萧钰摇头道:“主人不是心思变了,他是从未信过狗。”

    哪怕他们朝夕相处了近三十年。

    哪怕他为了他毁了右手,自此之后,右手连一本书都拿不起来。

    哪怕他曾浴血奋战,不顾圣旨不明,将他送上皇位。

    昔日的战功与荣誉都成了怀疑的理由。

    “何以见得?”

    “他好像是难得情深的样子,其实,不过做戏而已。”

    “他若是信,断然不会以害怕背叛为借口将狗的爪了打断。他若是有真心,一定不舍的下那么狠的手。”

    萧钰似笑非笑,道:“若是元帅你,将心比心,挚爱背叛,你真的忍心如此?搅碎他的膝盖,让他这辈子都站不起来?”

    说到底,这件事不过是个□□,是个契机。

    那些怀疑早就埋下了,亏萧琼还在那标榜信任和情深义重,简直可笑。

    “萧琼不信你。”这是他总结的,也是他最终想说的,不顾段思之比他还要白上几分的,道。

    一字一句,如此清晰。

    “他从未信任过你。”

    萧钰怜悯地看着这个元帅,道:“元帅,你真是个纯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