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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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笙跟程亦锦进了卧室,就拥吻在一起。

    程亦锦一手扣着他的后脑勺,把他压在门板上急切的亲吻,一只手已经把他的衬衫从裤子里拽出来,探进去摸他温热的皮肤。

    热恋中的人都是这样的,急切得恨不得把对方吞进自己的肚子里。程亦锦能忍着进卧室关上门才扑上去,已经是他意志力很坚强了。

    两人滚到床上,很快身上的衣服就都不见了,程亦锦趴在他的身上,舌头一寸一寸的从头到脚几乎吻遍了林笙的每一寸肌肤。

    林笙被他弄得浑身火热,加上在体内发酵的酒精,简直要让他整个人都燃烧起来。

    在床上的时候,林笙的态度跟白天截然不同。白天的时候他总可以对着程亦锦冷着脸,或者不冷不热的疏离着,不过也是一时想不开,还有心里那种被胁迫的微微的不爽的感觉。可是在床上不一样,林笙像是变了个人似的热情。因为他是男人,在还没有固定伴侣的时候,享受性/爱一点也不会让他感到内疚。而且,程亦锦真的让他很爽……

    两人身上的衣服早已全都散落在地板上,林笙额头上都是汗,肚脐的地方被程亦锦湿润的舌头扫过时,浑身忍不住一阵战栗,简直要抵不住这一波快感……

    就在林笙嫌他慢的时候,程亦锦突然抬起头,满头大汗的躺倒在他身边,双手紧紧的环绕住他的身体,大口的喘息。

    “你在干嘛?”林笙几乎是咬牙切齿的问这句话,哪有做到这时候突然停下来的,会要人命好不好。还是她大少爷不行啊?

    林笙都忍不住想要把心里想的问出口了,但是感觉到贴在自己腿上的东西坚硬又粗大的不像话,根本不可能是不行的样子好吗。

    “不做了,你帮我用手吧。”程亦锦睁开充满情/欲的眸子,啃着他的耳朵哀求道。

    “为什么?”林笙都在心里飙脏话了,要不是自己也难受的要命,真的很想一脚把这个男人从床上踢下去。

    “我昨晚做的太多了,你那里受伤了……”程亦锦抓住他的手往下摸到自己的大宝贝,痛苦的闭上眼睛,声音非常沙哑低沉的哀求:“宝贝儿,你动一动……”

    动个屁!

    林笙眼睛都要充血了,心里虽然有些感动,但是欲/望在这一刻显然压过了所有……他一翻身,主动骑在了程亦锦的腰上,低下头伸出灵活的舌尖,舔上程亦锦紧实的胸肌上……

    程亦锦瞪大了双眼,控制不住舒服的j□j出声,身下的东西又长大了几分……

    就算现在林笙不干了,他也不能同意了……

    第二天是星期六,晚上运动量过剩的两人一直睡到日上三竿。

    直到快正午的阳光从窗帘的缝隙中透射过来,林笙才缓缓睁开眼睛,神色有些痛苦。

    那样纵欲过度,不浑身酸痛才怪呢……林笙在心里想到,可是又一想到昨晚激烈的运动,仿佛又很难拒绝……

    想到这里,林笙扭头不禁看向程亦锦。

    程亦锦小半张脸埋在松软的枕头里,露出半张脸像是专业的雕刻师用刻刀精心雕凿出来的一样,那完美下颔,薄薄的唇,挺直得让人忍不住妒恨的鼻梁,以及浓黑飞扬的眉毛。纯黑色长长的睫毛在那张俊脸上投下一圈扇形的阴影……林笙忍不住想那双被睫毛覆盖的眼睛……

    是黑曜石一样闪耀,湖水一样深沉,似海一样深情……

    林笙感觉心脏的微微发烫,眼睛直直的盯着睡梦中的程亦锦,脑海里忍不住浮现他看自己的时候的神情……

    就在这时,程亦锦的眼睛突然睁开了,亮晶晶的眼睛根本不像是刚睡醒时候的样子。

    “你装睡?”林笙惊讶的问。

    “感觉你在偷看我,就没舍得睁开眼睛……”程亦锦声音里透着笑意。

    林笙心里觉得尴尬,表面却故做正常,冷淡的瞥了他一眼,说“你长得帅吗?我还偷看你?”

    程亦锦突然间好像又发现了林笙的一个秘密。他每次害羞的时候,貌似都故意装的格外冷淡……程亦锦的笑容越发灿烂,感觉心里痒痒的,很想扑上去狠狠的咬他一口。

    “那也没你帅。”程亦锦笑着在他面前自愿臣服,发自内心的夸赞。

    在他心里,林笙确实是最帅的、最漂亮的,也是最特别的……

    两人穿好衣服下楼吃饭的时候,程亦锦大大方方的跟欧伯介绍林笙,说的特别好的朋友。

    之前程亦锦就想好了,自己想要经常跟林笙在一起,根本不可能永远避开任何人。他是有那个能力在外面租个房子跟林笙出去住,但是昌新市简直就是青帮的地盘,他想逃脱他爸的手下或者眼线,几乎是不可能的。那倒不如光明正大的把林笙带到家里来,以朋友的身份示人,倒是让他们不能往别的地方想。只要他们俩在被人面前不表现的那么亲密,相信暂时不会有人发现的了。

    程亦锦在楼上就跟林笙说了,林笙那时候一边洗头一边无所谓的说:“我没意见。你自己看着办吧。”

    但是程亦锦心里还是觉得有些对不起林笙。他知道林笙能够跟他在一起,也不是完全自愿的,可是既然在一起了,既然已经认定了这个人,程亦锦就不想让他受一点的委屈,哪怕他不在意,自己也如鲠在喉似的……

    但是他也知道,现在势单力薄的自己也没有别的办法,除非他们离开昌新市,或者他成为青帮的老大,否则,只要他们还活在他爸爸的眼皮底下一天,他就没有发言权。

    程亦锦作为昌新市第一大黑帮的继承人,从小受到不少特殊的教育。他深深地知道,在没有完全的把握之前,做任何事情都是冲动的,都有可能带来不可挽回的后果。

    而如果赌注是林笙,他不敢赌。

    因为失去他的代价,他想都不敢想,更承受不起!

    他爸对他虽然好,而且他也是青帮的唯一继承人,但是有着足够清醒头脑的程亦锦可不会天真的认为,他爸能爱屋及乌,也对林笙好。

    所以,在他还不足以保护林笙之前,他不会暴露两人的关系的。

    林笙哪怕出了一点意外,他知道自己都承受不起……

    欧伯果然相信了林笙他们俩只是单纯的好朋友这么简单。还非常高兴的殷勤的对待林笙。因为在他看来,他平时孤傲冷漠的小主子能够找到一个小伙伴是多么不容易的事情啊,当然一定要让他们好好相处,不能让这个能忍受他坏脾气的好朋友跑了啊……

    这个周末林笙也没闲着,快期末考试了,李红星告诉他学习就别去台球厅了。林笙也没客气,白天就复习,但是每天晚上七点左右也都还是去。这个时间段是台球厅客人最多的时候,李红星一个人忙活显得有点忙乱。

    只要程亦锦有时间的时候,他几乎跟林笙就是形影不离。他倒是想让林笙常去他家,或者两人找个没人的地方好好二人世界一下,哪怕不亲热,就是单纯的抱着,或者手牵着手,只要他在自己身边,程亦锦就觉得非常快乐。

    可以毫不夸张的讲,他感觉他活到这么大,林笙给他的快乐,要比他这些年加起来的还要多……

    那是一种,有了一个人,就拥有了全世界的幸福。

    高敬轩倒是也想成天在台球厅泡着,可是他那个老爹可不是好哄的。既然选择了不同的路,必然要有所牺牲。高敬轩不得不在家乖巧的跟他们周旋。不过他倒是常去林小杨的学校等他,顺便带他吃顿好吃的什么的。林笙倒是也一直没在意。还在心里挺感激他,毕竟自己忙得没时间,也没时间陪弟弟。

    至于英语老师布置给林笙的任务,让程亦锦给他补习英语之后的签名。别说是一周三次了,就是一周三百次,程亦锦也会给他签的。

    两个人现在经常腻在一起的时候,估计就是林笙要他的命,程亦锦也能二话不说的剖开自己的胸膛顺便把属于他的心一并赠送给他。

    不过两人也还没糊弄老师。林笙是真对英语挺着急的,之前就抓心挠肝的急,以为越来越难,他已经感觉到越学越吃力。程亦锦简直是一个完美的老师,一遍又一遍的叫他发音,听他读,然后给他纠正读音,听写他的英文单词,还弄到各个高校的内部资料给他做练习。

    期末考试考英语的时候,林笙果然有种突飞猛进的感觉。这种突飞猛进不是指分数,而是做题时候的感觉,程亦锦教他的做题思路还有这阶段被他硬逼着背诵的英文课文,让他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答英语卷子时候的轻松。

    期末考试结束那天晚上,两人本来约好要一起吃饭,但是程亦锦接的一通电话,让他不得不回去。晚上的时候,程亦锦又给他打电话说要出去几天,可能一周后才回来。

    程亦锦在电话里表现的很歉意,林笙在这边却觉得好笑。两人也不是真的热恋中的男女,他还需要他时时刻刻陪在身边,而且他从来也没要管过他的行踪。这不过这些话林笙没说出来罢了。

    跟他相处的越久,林笙就觉得自己越了解他,他知道程亦锦不喜欢听那些话,听了那些话后会生气。既然这样,他就不说,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程亦锦每天都给他打电话,至少一次。

    至于两人聊些什么,基本上都是程亦锦再说,或者发问。林笙心情好的时候能跟他多说一会儿,没耐心的时候就很快说再见,回来再聊。

    有时候林笙跟他多聊一会儿,或者不经意的主动说个话题,程亦锦都能高兴上大半天。而如果没聊两句他就不耐烦的要挂电话,程亦锦虽然心里有些沮丧,但也总是劝自己慢慢来……

    林笙有时候忙得没听到电话响,这个大少爷就能一直打,一直打……每次看到手机上一堆的未接来电,林笙就在心里服气程大少爷的毅力和耐心。

    暑假来临,林笙也没闲着,他早就跟高敬轩商量着要干点什么,之前奶奶要把钱投资开一家爆米花店他都没同意,因为爆米花利润小,城市客流量也有限,时间久了再有别的家开,根本不是长久之计。林笙非常慎重,他父母留下的钱就那些,那是给他跟林小杨上学用的钱,他想要投资就必须赚,第一次就得成功,否则,他也之后辍学去打工赚钱供弟弟读书了。

    在没有钱的时候,钱真的很重要。一分钱能憋死英雄的话,林笙觉得一点也不假。

    好在他跟高敬轩上辈子虽然也没学好,但是重生的优势还是让他们比别人看得远些,他们至少知道,未来几年干什么会大赚。

    未来十几年,房地产业将大举鼎盛,势不可挡。现在城北那块地皮,几年后就能翻几十倍。可是他跟高敬轩都没有那么多钱,想干大的,简直是痴人说梦。只能脚踏实地一点一点来。林笙也不急,他也没想成为什么顶级富豪,以后够吃够用,够供林小杨上学,够家人舒舒服服的过日子,林笙就知足了。

    有的时候,钱多了,反而被他缠缚得失去自我。

    过几年,电子信息产业将如火如荼的遍布全中国,网络将把整个世界联系的更紧密,接下来,所有的各行各业都会用到电脑。那个时候,基本上家家都会有电脑,人人还都将拥有个人的笔记本……可是现在,昌新市还连一家网吧都没有。就连首都,估计也刚刚才开始要瞄准电脑这块商业领域。

    既然想要在这一块儿着手,林笙他们就必须抢占先机。

    所以,程亦锦才走两天,林笙跟高敬轩就简装出发了,买了两张火车票,只请了台球厅的假,谁也没告诉就出发了。

    做了九个半小时的火车,林笙跟高敬轩走到平地上的时候都油光满面的。

    此时才是凌晨三点半,冬天的夜很长,才刚要露出鱼肚白,可是首都的机场已经灯火通明,亮如白昼

    “走,先找个地方吃饭去。”高敬轩揉着饿的咕咕叫的肚子说道。

    两人在车站旁边找了一家昼夜营业的馄饨店,一人连汤带面吃了两碗半,身上才算是热乎起来。

    林笙一边吃饭,一边跟操着湖北口音的老板聊着,打定北京城哪里是批发电器的,那里是卖高科技产品的。

    北方的冬天真是干冷干冷的,林笙跟高敬轩虽然做足了准备,都大圈儿套小圈儿的穿的都要行动不便了,但是被北方冷硬的风一吹,还是刺骨的寒冷,有种还是穿少了的感觉……

    他们所熟悉的首都,也是十几年后的北京城了。现在很多高林密布般的摩天大楼还没矗立起来,穿梭在城市下方的地铁也都没建筑好……所以林笙还是决定折回去,买张地图。

    随便找了一家小旅店住下,两人本来想先休息一下,天一亮就出去干活,但是旅店的暖气也不好,不到六点,两人羽绒服外面裹着棉被坐了起来。

    “太他妈冷了!这什么破旅店啊!”高敬轩忍不住骂道。

    林笙也冻得牙齿咯咯响,说道:“天亮就换旅店。”

    再这样下去也不行,越呆越冷,林笙提议找一家网吧先去考察考察。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茜然_ge扔的两颗地雷,感谢炭和demeter亲扔的地雷。么么哒~~~~嗷呜

    林笙跟程亦锦进了卧室,就拥吻在一起。

    程亦锦一手扣着他的后脑勺,把他压在门板上急切的亲吻,一只手已经把他的衬衫从裤子里拽出来,探进去摸他温热的皮肤。

    热恋中的人都是这样的,急切得恨不得把对方吞进自己的肚子里。程亦锦能忍着进卧室关上门才扑上去,已经是他意志力很坚强了。

    两人滚到床上,很快身上的衣服就都不见了,程亦锦趴在他的身上,舌头一寸一寸的从头到脚几乎吻遍了林笙的每一寸肌肤。

    林笙被他弄得浑身火热,加上在体内发酵的酒精,简直要让他整个人都燃烧起来。

    在床上的时候,林笙的态度跟白天截然不同。白天的时候他总可以对着程亦锦冷着脸,或者不冷不热的疏离着,不过也是一时想不开,还有心里那种被胁迫的微微的不爽的感觉。可是在床上不一样,林笙像是变了个人似的热情。因为他是男人,在还没有固定伴侣的时候,享受性/爱一点也不会让他感到内疚。而且,程亦锦真的让他很爽……

    两人身上的衣服早已全都散落在地板上,林笙额头上都是汗,肚脐的地方被程亦锦湿润的舌头扫过时,浑身忍不住一阵战栗,简直要抵不住这一波快感……

    就在林笙嫌他慢的时候,程亦锦突然抬起头,满头大汗的躺倒在他身边,双手紧紧的环绕住他的身体,大口的喘息。

    “你在干嘛?”林笙几乎是咬牙切齿的问这句话,哪有做到这时候突然停下来的,会要人命好不好。还是她大少爷不行啊?

    林笙都忍不住想要把心里想的问出口了,但是感觉到贴在自己腿上的东西坚硬又粗大的不像话,根本不可能是不行的样子好吗。

    “不做了,你帮我用手吧。”程亦锦睁开充满情/欲的眸子,啃着他的耳朵哀求道。

    “为什么?”林笙都在心里飙脏话了,要不是自己也难受的要命,真的很想一脚把这个男人从床上踢下去。

    “我昨晚做的太多了,你那里受伤了……”程亦锦抓住他的手往下摸到自己的大宝贝,痛苦的闭上眼睛,声音非常沙哑低沉的哀求:“宝贝儿,你动一动……”

    动个屁!

    林笙眼睛都要充血了,心里虽然有些感动,但是欲/望在这一刻显然压过了所有……他一翻身,主动骑在了程亦锦的腰上,低下头伸出灵活的舌尖,舔上程亦锦紧实的胸肌上……

    程亦锦瞪大了双眼,控制不住舒服的j□j出声,身下的东西又长大了几分……

    就算现在林笙不干了,他也不能同意了……

    第二天是星期六,晚上运动量过剩的两人一直睡到日上三竿。

    直到快正午的阳光从窗帘的缝隙中透射过来,林笙才缓缓睁开眼睛,神色有些痛苦。

    那样纵欲过度,不浑身酸痛才怪呢……林笙在心里想到,可是又一想到昨晚激烈的运动,仿佛又很难拒绝……

    想到这里,林笙扭头不禁看向程亦锦。

    程亦锦小半张脸埋在松软的枕头里,露出半张脸像是专业的雕刻师用刻刀精心雕凿出来的一样,那完美下颔,薄薄的唇,挺直得让人忍不住妒恨的鼻梁,以及浓黑飞扬的眉毛。纯黑色长长的睫毛在那张俊脸上投下一圈扇形的阴影……林笙忍不住想那双被睫毛覆盖的眼睛……

    是黑曜石一样闪耀,湖水一样深沉,似海一样深情……

    林笙感觉心脏的微微发烫,眼睛直直的盯着睡梦中的程亦锦,脑海里忍不住浮现他看自己的时候的神情……

    就在这时,程亦锦的眼睛突然睁开了,亮晶晶的眼睛根本不像是刚睡醒时候的样子。

    “你装睡?”林笙惊讶的问。

    “感觉你在偷看我,就没舍得睁开眼睛……”程亦锦声音里透着笑意。

    林笙心里觉得尴尬,表面却故做正常,冷淡的瞥了他一眼,说“你长得帅吗?我还偷看你?”

    程亦锦突然间好像又发现了林笙的一个秘密。他每次害羞的时候,貌似都故意装的格外冷淡……程亦锦的笑容越发灿烂,感觉心里痒痒的,很想扑上去狠狠的咬他一口。

    “那也没你帅。”程亦锦笑着在他面前自愿臣服,发自内心的夸赞。

    在他心里,林笙确实是最帅的、最漂亮的,也是最特别的……

    两人穿好衣服下楼吃饭的时候,程亦锦大大方方的跟欧伯介绍林笙,说的特别好的朋友。

    之前程亦锦就想好了,自己想要经常跟林笙在一起,根本不可能永远避开任何人。他是有那个能力在外面租个房子跟林笙出去住,但是昌新市简直就是青帮的地盘,他想逃脱他爸的手下或者眼线,几乎是不可能的。那倒不如光明正大的把林笙带到家里来,以朋友的身份示人,倒是让他们不能往别的地方想。只要他们俩在被人面前不表现的那么亲密,相信暂时不会有人发现的了。

    程亦锦在楼上就跟林笙说了,林笙那时候一边洗头一边无所谓的说:“我没意见。你自己看着办吧。”

    但是程亦锦心里还是觉得有些对不起林笙。他知道林笙能够跟他在一起,也不是完全自愿的,可是既然在一起了,既然已经认定了这个人,程亦锦就不想让他受一点的委屈,哪怕他不在意,自己也如鲠在喉似的……

    但是他也知道,现在势单力薄的自己也没有别的办法,除非他们离开昌新市,或者他成为青帮的老大,否则,只要他们还活在他爸爸的眼皮底下一天,他就没有发言权。

    程亦锦作为昌新市第一大黑帮的继承人,从小受到不少特殊的教育。他深深地知道,在没有完全的把握之前,做任何事情都是冲动的,都有可能带来不可挽回的后果。

    而如果赌注是林笙,他不敢赌。

    因为失去他的代价,他想都不敢想,更承受不起!

    他爸对他虽然好,而且他也是青帮的唯一继承人,但是有着足够清醒头脑的程亦锦可不会天真的认为,他爸能爱屋及乌,也对林笙好。

    所以,在他还不足以保护林笙之前,他不会暴露两人的关系的。

    林笙哪怕出了一点意外,他知道自己都承受不起……

    欧伯果然相信了林笙他们俩只是单纯的好朋友这么简单。还非常高兴的殷勤的对待林笙。因为在他看来,他平时孤傲冷漠的小主子能够找到一个小伙伴是多么不容易的事情啊,当然一定要让他们好好相处,不能让这个能忍受他坏脾气的好朋友跑了啊……

    这个周末林笙也没闲着,快期末考试了,李红星告诉他学习就别去台球厅了。林笙也没客气,白天就复习,但是每天晚上七点左右也都还是去。这个时间段是台球厅客人最多的时候,李红星一个人忙活显得有点忙乱。

    只要程亦锦有时间的时候,他几乎跟林笙就是形影不离。他倒是想让林笙常去他家,或者两人找个没人的地方好好二人世界一下,哪怕不亲热,就是单纯的抱着,或者手牵着手,只要他在自己身边,程亦锦就觉得非常快乐。

    可以毫不夸张的讲,他感觉他活到这么大,林笙给他的快乐,要比他这些年加起来的还要多……

    那是一种,有了一个人,就拥有了全世界的幸福。

    高敬轩倒是也想成天在台球厅泡着,可是他那个老爹可不是好哄的。既然选择了不同的路,必然要有所牺牲。高敬轩不得不在家乖巧的跟他们周旋。不过他倒是常去林小杨的学校等他,顺便带他吃顿好吃的什么的。林笙倒是也一直没在意。还在心里挺感激他,毕竟自己忙得没时间,也没时间陪弟弟。

    至于英语老师布置给林笙的任务,让程亦锦给他补习英语之后的签名。别说是一周三次了,就是一周三百次,程亦锦也会给他签的。

    两个人现在经常腻在一起的时候,估计就是林笙要他的命,程亦锦也能二话不说的剖开自己的胸膛顺便把属于他的心一并赠送给他。

    不过两人也还没糊弄老师。林笙是真对英语挺着急的,之前就抓心挠肝的急,以为越来越难,他已经感觉到越学越吃力。程亦锦简直是一个完美的老师,一遍又一遍的叫他发音,听他读,然后给他纠正读音,听写他的英文单词,还弄到各个高校的内部资料给他做练习。

    期末考试考英语的时候,林笙果然有种突飞猛进的感觉。这种突飞猛进不是指分数,而是做题时候的感觉,程亦锦教他的做题思路还有这阶段被他硬逼着背诵的英文课文,让他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答英语卷子时候的轻松。

    期末考试结束那天晚上,两人本来约好要一起吃饭,但是程亦锦接的一通电话,让他不得不回去。晚上的时候,程亦锦又给他打电话说要出去几天,可能一周后才回来。

    程亦锦在电话里表现的很歉意,林笙在这边却觉得好笑。两人也不是真的热恋中的男女,他还需要他时时刻刻陪在身边,而且他从来也没要管过他的行踪。这不过这些话林笙没说出来罢了。

    跟他相处的越久,林笙就觉得自己越了解他,他知道程亦锦不喜欢听那些话,听了那些话后会生气。既然这样,他就不说,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程亦锦每天都给他打电话,至少一次。

    至于两人聊些什么,基本上都是程亦锦再说,或者发问。林笙心情好的时候能跟他多说一会儿,没耐心的时候就很快说再见,回来再聊。

    有时候林笙跟他多聊一会儿,或者不经意的主动说个话题,程亦锦都能高兴上大半天。而如果没聊两句他就不耐烦的要挂电话,程亦锦虽然心里有些沮丧,但也总是劝自己慢慢来……

    林笙有时候忙得没听到电话响,这个大少爷就能一直打,一直打……每次看到手机上一堆的未接来电,林笙就在心里服气程大少爷的毅力和耐心。

    暑假来临,林笙也没闲着,他早就跟高敬轩商量着要干点什么,之前奶奶要把钱投资开一家爆米花店他都没同意,因为爆米花利润小,城市客流量也有限,时间久了再有别的家开,根本不是长久之计。林笙非常慎重,他父母留下的钱就那些,那是给他跟林小杨上学用的钱,他想要投资就必须赚,第一次就得成功,否则,他也之后辍学去打工赚钱供弟弟读书了。

    在没有钱的时候,钱真的很重要。一分钱能憋死英雄的话,林笙觉得一点也不假。

    好在他跟高敬轩上辈子虽然也没学好,但是重生的优势还是让他们比别人看得远些,他们至少知道,未来几年干什么会大赚。

    未来十几年,房地产业将大举鼎盛,势不可挡。现在城北那块地皮,几年后就能翻几十倍。可是他跟高敬轩都没有那么多钱,想干大的,简直是痴人说梦。只能脚踏实地一点一点来。林笙也不急,他也没想成为什么顶级富豪,以后够吃够用,够供林小杨上学,够家人舒舒服服的过日子,林笙就知足了。

    有的时候,钱多了,反而被他缠缚得失去自我。

    过几年,电子信息产业将如火如荼的遍布全中国,网络将把整个世界联系的更紧密,接下来,所有的各行各业都会用到电脑。那个时候,基本上家家都会有电脑,人人还都将拥有个人的笔记本……可是现在,昌新市还连一家网吧都没有。就连首都,估计也刚刚才开始要瞄准电脑这块商业领域。

    既然想要在这一块儿着手,林笙他们就必须抢占先机。

    所以,程亦锦才走两天,林笙跟高敬轩就简装出发了,买了两张火车票,只请了台球厅的假,谁也没告诉就出发了。

    做了九个半小时的火车,林笙跟高敬轩走到平地上的时候都油光满面的。

    此时才是凌晨三点半,冬天的夜很长,才刚要露出鱼肚白,可是首都的机场已经灯火通明,亮如白昼

    “走,先找个地方吃饭去。”高敬轩揉着饿的咕咕叫的肚子说道。

    两人在车站旁边找了一家昼夜营业的馄饨店,一人连汤带面吃了两碗半,身上才算是热乎起来。

    林笙一边吃饭,一边跟操着湖北口音的老板聊着,打定北京城哪里是批发电器的,那里是卖高科技产品的。

    北方的冬天真是干冷干冷的,林笙跟高敬轩虽然做足了准备,都大圈儿套小圈儿的穿的都要行动不便了,但是被北方冷硬的风一吹,还是刺骨的寒冷,有种还是穿少了的感觉……

    他们所熟悉的首都,也是十几年后的北京城了。现在很多高林密布般的摩天大楼还没矗立起来,穿梭在城市下方的地铁也都没建筑好……所以林笙还是决定折回去,买张地图。

    随便找了一家小旅店住下,两人本来想先休息一下,天一亮就出去干活,但是旅店的暖气也不好,不到六点,两人羽绒服外面裹着棉被坐了起来。

    “太他妈冷了!这什么破旅店啊!”高敬轩忍不住骂道。

    林笙也冻得牙齿咯咯响,说道:“天亮就换旅店。”

    再这样下去也不行,越呆越冷,林笙提议找一家网吧先去考察考察。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茜然_ge扔的两颗地雷,感谢炭和demeter亲扔的地雷。么么哒~~~~嗷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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