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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位秉承着“没钱最万恶”的拮据小老板巫罗,乃是巫家此辈排行老四。之上有两兄一姊,之下有小妹。

    大哥虽和自己系出同父,却性格冷漠,在台湾经商,却很少回家。二哥一向孤僻神经质,现在又前往欧洲进行学术研究,更是难见一面。小妹瞧不起自己这个最没出息的小哥,而本家亲戚又都死绝,到头来,能和巫罗是常联系的,只有这个有些刁蛮的堂姐巫真。

    小青年属性废柴宅男,最大的爱好莫过于睡觉和搜集光怪陆离的故事,对吃肉有着巨大的兴趣,最大的憧憬是家道未中落时那吃喝混死的美好时光。

    九年前他十四岁,锦衣玉食仆佣成群,却在一场天灾人祸后只幸存同辈兄妹五人,以及他现在打理的这个未被拍卖的香尘轩——一个因老太爷兴趣而建的奇珍古玩铺。

    因为老爷子生前就嘱咐要由巫罗接手香尘轩,所以分家后,只剩得他一人留在这里看物是人非。

    那时候,全巫家的人都想不通,为什么不让长子嫡孙,或是更有才能,学习成绩更为出类拔萃的其他几人来经营这个古董铺子;却偏生选了这么一个二流大学计算机专业,只是多读了些志异的半吊子来继承。

    而最最奇怪的是,全家人向来不正眼看这个没啥本事又不受父母待见的老四,怎么老太爷专门在七年前郑重宣布要他来接手自己最心爱的古董铺?

    更何况巫家还有句著名的评价:最是无用巫三哥,废柴御宅吐槽男——by巫朌。这句话曾经深深打击过爱妹心切的巫罗,他无限伤感后叹道,小时候一直跟在自己屁股后面的可爱孩子已经长大了,长得这样毒舌腹黑了。

    “我们走了也没人看店,”被她催的急,巫罗忍不住抬杠,“万一有大生意怎么办?亏死了……”

    却一下被三姐涂了丹蔻的手指戳在脑门,“算了吧你,多少人排队想陪我,本大小姐都看不上呢!”

    闻言锁门的巫罗便立即抬眼,仔细端详姐姐,一副极其认真的样子,“你的脸好大……”

    “什么?人家可是标准的瓜子脸型!”

    见真姐大惊,捧住脸就要照镜子,巫罗才缓缓开口,“您脸若不大,怎么世上人都想陪姑奶奶您逛街?”

    “少跟我耍贫,吓死人。”吁口气,真姐利落的拉开他新购的丰田霸道的车门,优雅的跳上副驾座,“你这车号倒有趣,wl747,专门买的?”

    时值空气清鲜的初秋,刚打开车窗,夹着青草香气的风迎面扑来,让人很是受用。巫罗半眯起眼惬意着,而后懒懒的答道,“怎么可能,恰好抽上的,我看起来是很有闲钱干这个的么?”

    “我还以为你特意买了新车新号,要去吊小美眉,”巫真优雅的用手撑着瓜子小脸,“唔,你长得这么朴素,是要配点好装备才行。”

    “朴素?”青年眼角的泪痣微微一动,平凡的眉眼忽而生动起来,倒突然显出某种异样的风情。“这个词来形容长相真是伤人,小心别人知道我们是姐弟,就会说你是整︱容了的。”

    “好啦好啦,其实,恩……死小子你一七八的个子,站在那里倒也体体面面,也不知道为什么,怎么就找不到女朋友呢?”

    见她又提这茬,巫罗赶忙转移了话题,“……这里市中心还有段距离,给我讲讲你这两年在国外的故事吧。”

    “今年春天我去了布里斯班,倒是听当地的老渔夫讲了个奇怪的传说,叫什么虚无岛的末班船。

    布里斯班是澳大利亚一个港湾城市,那里风景如画,传闻每七年便有一艘船主不明的豪华客轮,出现在其最大的港湾外的一英里外,三刻钟后便载满客人启航离开。当地警察完全束手无策,射向那艘船的警告弹就像打入空气,然后消失……哎你说奇怪不,一英里外乘客怎么上的船?

    啊,说到船……鱼!对了,有一桩大买卖你接不接?

    我半年前在美国华人街认识了个大佬,他出一百万美金找一种鱼,还要活的,我当时也没当真,不过现在想想,太爷爷在香尘轩里留了很多资料吧,所以你或许知道?”

    一百万美金对于现在的巫罗,绝对是个不小的诱惑。那意味着他可以有钱雇好几个助手,然后,好吃懒做周游世界。“他现在找到那鱼了么?什么鱼那么金贵?”

    巫真若有所思的用手指敲敲车窗,“唔,应该没有,应为他说几乎不可能找到那种叫鱼妇的玩意。”

    巫罗手一抖,差点撞到前面的重吨位的运沙车。鱼妇?!有没有搞错!竟然有人要找山海经里的东西,他疯了么?那上古的神话,竟然也有人当真?

    “死小子,你想一车两命么!不就是一百万美元么,把你激动成这样。喏,这是那大佬的电话,要是真成了,可要请我吃大餐哦。”

    接下来的日子无非是陪真大小姐吃喝玩乐,巫罗身在曹营心在汉,满脑子只想着回去查古书寻线索。

    终于将意犹未尽的巫真送上了飞机,巫罗就立刻飙车回到香尘轩,直奔卧室,打开暗墙,开始疯狂的查阅老爷子的一墙绝密资料。

    因为老太爷生前对中国神话情有独钟,尤其对山海经有很多独到的见解。巫罗自幼耳濡目染,也对山海经里的世界很感兴趣,只是不如老太爷有那么多深入的研究罢了。这些资料大多是关于山海世界的研究,这些年小青年还从未用到过它们。一向自诩读书若海,又有外面客厅中几大书架的奇物资料撑腰,巫罗一直以为,在这一亩三分地上没什么可以难到自己。

    小青年就这样宅在家里,整日吃些泡面,然后一直看书。正当他以为日子会一直这么过下去的时候,却突然翻开了一本没有名字的书。那扉页霎时让巫罗对自己的人生有种无药可救的挫败感,上面写道:

    你对于这个世界,根本不了解!从现在开始你必须相信你所鄙弃的,怀疑你所坚持的!做不到的话合上书滚出去!

    ——当然,这是翻译成白话文的,要不然满篇“汝之于三千界若蝼蚁之于天阙者。疑其疑,不为所疑,疑其不疑,是为疑也”什么的,着实麻烦。

    努力让自己放轻松,巫罗小心翼翼的翻开第二页。

    然后,他做了一件自己几乎要后悔一辈子的事情。然后,他平淡无奇拮据尴尬的人生就改变了——变得更加拮据了。

    一个小时后,站在青石砖铺的街道上的巫罗,只恨不得寻张电脑主板来撞一撞才爽快。

    谁说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他喵的小爷的书中为什么只有鬼!

    其实,事情说复杂也不复杂,说简单嘛,倒也不是。具体过程归纳如下:

    一,翻开第二页;

    二,学会一个莫名其妙的古咒;

    三,根据书中说明找出暗柜里的一块白玉衡;

    四,握着玉衡念咒语;

    五,来到眼下这个地方。

    以上,完毕。

    很明显这是时空扭曲导致穿越到了中国古代,根据这房屋的建造和四周npc的打扮,古董铺小老板立刻判断出,此时是西汉时期。

    啊喂!老天爷你玩我是不是!你叫我一个手无寸铁学计算机出身的人穿越到古代能做啥啊!长的这么朴素卖身都恐怕没人买啊!你这穿越是要多销魂啊!

    3、吐槽二:话说狗血

    巫罗啊巫罗,你怎么就真的去念那咒语了,你是吃饱撑着了么?

    我叫你手贱!叫你嘴贱!看,现在跑到这鬼地方你怎么生存下去!¥¥≈ap;……

    小青年一脸狗血,原地对着空气和自己发了几分钟的呆,终于振作起来了。还好,他记得最后一眼瞟见书中的内容是,这书中的一切是个归还轮回的过程——即使说,自己还有机会回到原先的时代,只是不知道何时能回,怎样回去。

    勉强作为一个积极向上的好市民,小青年原地为自己的行为和老天爷的安排,忿忿吐了三分钟的槽之后,就揉揉略微发懵的额头,决定既来之则安之,好好逛一下这难得一见的风土人情。要是运气好的话,嘿嘿……弄上几件东西回去,可不就成古董了么?

    再若不然,那些穿越里的男主们最后无一例外不后宫佳丽三千,再平凡的后来也会遇上开金手指的大仙,然后开始一段鸡飞狗跳,啊不,轰轰烈烈的人生!这么一想,突然就觉得未来明亮起来了!

    万般皆下品,唯有想得开。出发!升级打怪当boss!

    狗血玩穿越的小青年想通之后,便一路大摇大摆作免费的观光客。

    约莫向前走了半个小时,才后知后觉的发现一件奇怪的事情。

    沿途的人们很少注意他这个衣衫相貌都与此处格格不入的外来人口,个个眼神里都是一片死寂,看起来麻木不仁。思考了一会不得其解,小青年只得又继续前行,想看看能不能发现什么线索。

    这是一个小城镇,地方不大,街道却弯弯曲曲的总是看不见尽头。加之方向感不太好,小青年看了看手表,发现自己走出城中心的商铺区之后,已经过了足足两个小时了。

    这时候,他的眼前出现了各色的民居,因为在沙洲腹地,所以显得灰扑扑的,格外有历史的沧桑感。不对……各色的民居?巫罗猛地一愣,怎么还有看起来像楼兰人居住的房屋?

    汉朝……楼兰……这里难道就是落月镇么?!

    我嘞了个去!人品太差了,这不是悲剧中的战斗机么!

    猜到了自己所处的地理位置后,巫罗不禁有些抓狂。

    自己何德何能,竟然直接穿到了盛世中的乱世,天堂中的地狱!繁盛的大汉王朝与瑰丽的楼兰古国的地狱边境,这么一个战火纷飞,杀人如吃饭,砍头如喝茶的落月镇!

    这落月镇虽名不见经传,但是它几十里处旁边就坐落着历史上赫赫有名伊循城,一个富饶美丽的绿洲。汉昭帝时期,那里设立了伊循都尉,扶植楼兰新王尉屠焉。

    看那些那些城中居民表情呆滞,见怪不怪,想来是被死亡的血腥和沙漠的可怖磨练出来了。如此推算,现在还没到汉昭帝的傀儡政权时期。也就是说,这一处地方,此时汉夷相交相夺,最是危险。

    刚刚激发出探索新世界的想法,小青年就又被自己的悲剧处境吓得没了劲头。要知道,one piee 海x王什么的都是身外之物浮云满天,要是命都没了,要钱作甚?

    原地傻站了半天,心存侥幸的巫罗决定还是找个人打听一下。

    在居民村里转了整整大半天,小青年什么也没有打听到。有些面善的,他刚靠过去,对方就迅速掉头走开。剩下的就是面容过于痴呆或者凶狠的,根本让人提不起勇气靠近,更别说交流了。

    废柴青年有点发憷的瘪瘪嘴,心道,一个个的都在腰上别个大砍刀,一个不小心,小爷很可能就会变成秦镇凉皮了。

    好容易看见路的尽头有一家住户门扉打开,门边还坐着一个扎羊角辫的小姑娘,巫罗立刻高兴起来。

    按耐住心中的激动,青年尽最大努力让自己走得很淡定,表情里甚至还带了一丝叵测的安详。像一只大尾巴狼似地,心跳超过一百二的巫罗一步步的走向羊角辫儿——可爱的小萝莉,怪叔叔,不,哥哥的生死可就仰仗你了!

    十米……五米……一米!

    很好,成功接近目标!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

    古董铺小老板在心中为自己打了一遍又一遍气,终于鼓起勇气向小姑娘搭讪道:“小妹妹,你……晒太阳呐?”

    小萝莉捧着瓷碗,两颊里塞着饭,抬头看了看黄沙漫天的上空,然后警惕地看了他一眼,又低头继续吃饭。

    恩,至少没有跑开!

    巫罗挠挠头,再接再厉的开口,“呵呵,小妹妹,吃饭呐?”

    小萝莉两口刨完剩下的两口饭菜,拼命地嚼着,然后努力的咽下去。

    沮丧的小青年悲催的想着,终于有一个不会跑掉面相可亲的人类,却还是个哑巴……没想到隔了十几秒钟,小姑娘清清澈澈的开口了,就两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