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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上司准备安排人手到这个旅游小镇上,他很高兴组织又要有行动了。于是为了摆脱他的两个厌烦下属,还有他那无聊的生活,他决定主动申请去杂货店里当猎物的店员。第二天他带上一些衣物就来到了小镇上,在附近租了一个单人间,简单收拾了一下就住进去了。晚上的时候,他异常惊讶地发现给他送工刀来的不是别人,正是他的那两个下属。两个跟屁虫。

    两个人都正常模样打扮,穿着朴素,其中一个人手里提着一个黑色的长方形箱子。李希柘的工刀就在里面沉睡,他能感受到它们的呼吸,微弱但有活力。他赶忙接过箱子,将其搁在床上后,就招呼他们坐下喝茶,只是整个房间里只有一把破烂木头椅子和一个矮脚凳,而他也没有茶叶冲泡,屋里仅有的一个玻璃杯子也还没来得及清洗。两人为了不引起注意,带着做作的表情和李希柘假装闲聊了几句,笑容不自然、动作不正常、话语很凌乱。

    他突然觉得自己看过最垃圾的谍战片都没眼前这两个人的表现更垃圾了。兴许是对他们的厌恶这一主观情绪,或者是演员太夸张,李希柘反正觉得其实根本就没必要这么小心谨慎。一切自然就好。谁会去注意一个面善的良好公民呢?这就是我是组长的原因,两个王八蛋。李希柘在心下暗想,无奈行为举止上还要配合两个家伙拙劣的表演。

    几分钟后,两个人离开。李希柘关上门,拉上窗帘,又确认了一遍屋子里没有安装摄像头。然后,他迫不及待地打开漆黑的长箱子,里面并列着两把细长的工刀。一把白色,一把黑色。

    虽然李希柘不喜欢自己现在的这份工作,但他却非常喜欢自己的工刀。在他第一次进入组织里的刀具陈列室时,被眼前的情形惊呆了。他永远也忘不掉一百平米的房间里整齐地悬挂着上百把刀具,它们像是一个个纪念奖章,毫不羞涩地展示着各自的骄傲。小时候幻想当英雄的梦想再起激生出来。

    “你喜欢哪种刀?”中年人看见李希柘脸上的表情,感到很满意。至少,第一次就征服了他对刀具的喜欢。“你可以随意挑选出你喜欢的样式——”

    “然后送给我吗?”李希柘环视一周,期待地看着中年人。

    “不,为你打造。”中年男人很享受似地看着李希柘这种表情。“我们有一位铁匠,专门打造刀具,你眼前所见的这些刀都是他打造的。”

    “这两把为什么挂在这里?”两把在聚光灯下闪着光亮的刀挂在房间墙壁的正中央,正对着大门,李希柘奇怪自己进来时怎么没有看到。两把刀都已经出鞘,也就是悬挂着两把刀以及相应的刀鞘。他走到近前,抬头仰望着这两把刀,内心突然充满了一股敬仰与畏惧,感觉这两把刀像是神圣的天使悬浮在那里,赐予他以祝福。他不可自拔地喜欢上了它们。

    “这两把刀是血色黄昏组织创始人所有的刀。它们悬挂在这里代表着权力与敬畏,两者的刀名即是‘权力’与‘敬畏’,相应的刀语是‘唯一的权力’与‘敬仰的畏惧’。”中年男人面带明显的严肃认真之色。“它们是组织的精神指引。”

    中年男人脸上的那种教徒似的信仰让李希柘愣怔了一会儿。“就像耶稣的十字架,是教众膜拜的对象,是不可亵渎的神圣之物?”

    “是的。”男子郑重其事的表情让李希柘的揶揄没有得逞。

    李希柘沉默地瞻仰了一会儿。“我喜欢这两把刀——”

    “很遗憾,你不能选它们。”中年男子自信满满的样子又回到了身上,“我们可以仿造这两把刀为你量身打造一把,但是你的刀名不能和‘权力’与‘敬畏’中的任何一个相同。”

    “如果我决定不加入你们了,会怎么样?”李希柘独有的单纯少年模样让男人笑出了声。

    “看过《古惑仔》没有?”

    “没有。”

    “没关系,我只要告诉你一个事实就行了。背叛是一种不容挑战的可耻行为。”

    “可我还没决定加入你们。”李希柘惊讶地注视着男人的脸。

    他肥厚的嘴唇上挂着戏谑。“你决定先来了解了解,‘了解’即是开始的第一步,走出了第一步便走过了一半。”

    “似乎有道理。”李希柘小孩儿似地说道:“我要两把这样的刀。”他转过身来与他对视,“有问题吗?”

    “有,”中年男人笑了出来,“就是得辛苦辛苦徐铁匠了。”

    李希柘拿出两把工刀——后来他才知道这种刀形的刀叫唐刀——然后缓缓抽出它们,昏暗的灯光在刀身上反射出李希柘脸上喜爱的表情。距离上一次工作已经过了半年,他和朋友们也分离了半年。

    他对组织里“不能自己拥有佩刀”这一项规定极为的不满。组织规定要求每次完成工作后,佩刀都得交还给组织统一保管,象征着“权力的统一”和“绝对的服从”,执行下一项工作之前,再由组织派人将佩刀送到手上。

    不知道有没有经常擦拭它们。李希柘拿出箱子里面的一块擦刀布,坐在单人床上,将两把刀横放在腿上,像抚摸一个爱人一般温柔地清洁它们的躯体。光亮的刀身沾染过十几个人的鲜血,他仿佛能嗅到淡淡的血腥味儿。

    李希柘在十六岁时就加入了血色黄昏,直到如今二十岁。这两把工刀帮助他完成了好几项重要工作,它们像是最亲密的朋友,但他内心感到愧疚,因为他一直不知道怎么给它们取一个满意合适的名字,再配上一条契合的刀语。

    刀名与刀语是血色黄昏自创始者流传下来的风气。刀名刻于刀身上,刀语则代表着持刀人的意志。就像“权力”的“唯一的权力”和“敬畏”的“敬仰的畏惧”,表明血色黄昏对所有下属成员持有唯一的权力,以及所有成员对最高权力必须怀有敬仰的畏惧。

    李希柘用工作所得的钱财私底下收集了一些军刀,但对它们的喜爱程度远远不及这一白一黑的唐刀。兴许是没有见红的缘故。有时候他会冒出这种念头。这不是没可能,他在心底说服自己。

    3

    李希柘洗脸刷牙花了几分钟,再上了个厕所。他在杂货店工作快三个月了,重新适应了周围的环境——吃饭去哪家,超市在哪条街,最重要的是找到自己喜欢的姑娘解决生理上的需求——他在心底已经形成了此时此地的一种固定的生活模式。在一家卖早饭的小摊前面,他买了一份豆浆、一笼包子和一根油条,坐在简陋的屋子里用约莫十分钟时间吃完,然后走了十分钟到达杂货店里面,换上工作服便开始工作。在杂货店的工作很简单,每天就只是站着观察顾客有没有偷东西,或者回答顾客们的蠢问题,绝大多数都是关于价钱方面的询问,偶尔还会下苦力搬货物。到了中午,与其他店员轮换着去吃午饭,李希柘喜欢去对面那家小饭馆,每天换一样菜或者面条吃。下午继续他“观察与回答”的工作,到了晚上,打扫一下店里的清洁卫生,就可以关门回家了。

    这没趣的工作薪水也让人提不起兴趣,淡季月薪三千,旺季三千五。这点工资勉强够自己花销——房租七百,生活费一千,剩下的钱就花在□□需求上面。李希柘有点庆幸自己的□□不是太强,一个月四五次,差不多每星期一次,要是其余时间欲望来临,他就自己动手解决。但有时候难免会因为这样那样超出了预算,比如内裤破了,得买条内裤,还有香皂、牙膏、洗衣粉等各种生活必需品。

    今天李希柘照常去杂货店里工作,开始了一天无趣的日常。他每天都会遇见各式各样的顾客,会回答几乎一样的问题:“哎,这个多少钱啊?”明明价格就在上面,这些人好像瞎了一样看不见。有的人有眼睛,却已经看不见,有的人瞎了,却看得清清楚楚。总得让他浪费一下口舌,偶尔为了应付还得将就着用笑容去讨好这群混蛋。时间太难以磨蹭时,他也会和顾客聊上一两句,权当找一找聊天的快感。

    下午,阴沉沉的天注定会安排一场雨水与土地的相遇亲吻。上天的恩泽不仅仅是慷慨的施云布雨,更让李希柘邂逅了短暂的欢喜,印证了爱情的魔力。

    杂货店里人来人往的顾客使得李希柘的眼睛很是疲惫,他在脑子里偷偷想念上一次□□的经历,身体的反应清晰地告诉他,可耻又美妙的□□又来作乱了。但随即,爱情的降临即刻浇灭了他身体的原始本能,他才发觉,原来爱情的魅力竟然远远超过了人类自古以来的最原始、最崇高的本能。

    那个姑娘叫谷雨或者古语。李希柘只知道两个字的音。姑娘的同伴在人群里叫了她一声,当她转过头来回应时,就在那一刻,李希柘恰好捕捉到了姑娘脸上让他足以沉沦迷醉的微笑。或许这称之为爱情的光芒第一次照耀在李希柘的身上,他满身金光闪烁,然后就变得越来越卑微渺小直到尘埃里漂浮。

    李希柘脑子里充满了全身的血液,心脏得不到氧气的供养在砰砰砰地大声抗议。他觉得这是一种非常神奇的心境,但毫无疑问,这就是他的爱情了。但这刹那间产生的爱意不同于他与□□缠绵悱恻时的爱意,它超越了拙劣的感官和丰富的想象,是发自于灵魂的渴望,而非肉体上的快感欲望。

    姑娘用不经意的一个行为征服一个男人。这个拥有血技皇权的青年,这个杀手组织血色黄昏里的专职剥夺生命的刽子手。

    爱情才是人世间最可怕的杀手,它血淋淋地剜去了一颗又一颗的心,毁灭掉一个又一个的灵魂。

    他像是失掉了魂,目光呆滞地尾随着心爱的姑娘,眼前所见的不值一文的各种东西,在她的面前,更加卑微到了尘埃里。李希柘爱上了这个女孩,但他却胆怯的不敢上前去表达自己浓烈的爱,因为有这么多人,因为她不认识自己,因为他不知道怎样去和她聊上几句……这数不清的理由致使他眼睁睁地看着姑娘跨过门槛,走出了店门,就像跨越到了长江遥不可及的对岸。

    接下来的几个小时内,他反反复复地做下了一个决定。李希柘决定去追求她,像菲利普对米尔德里德那样疯狂的求爱,像徐志摩向林徽因献出火热的爱情。他焦急地等着下班时间的到来,然后汇报上司。刚一下班,他几乎是飞奔回自己的小屋子里,立即给上司打电话说自己不干了,他花了好大一番功夫都没有找出一个合适的理由来说服上司,最后只得吼一句“反正我不干了,今晚我就向老板辞职”。

    李希柘愤恨地挂掉了电话,然后给杂货店老板打电话,没人接。连续打了三次都没人接,他顾不得这么多了,发了一条简单明了的辞职短信过去,忙活了一阵子,发现自己对那个女孩儿一无所知,除了知道一个模糊的名字外。他只能将希望寄托在强大的组织上了,他利用自己的身份给情报部门打了一个电话,要求他们找一个名叫“古语”发音的姑娘。

    他从来没有动用过自己身为皇权者的“尊贵”身份欺压别人,但对方喋喋不休的询问让他十分恼火,他将声音提高到了顶点:“你个王八蛋,我现在以皇的身份命令你找到她,知道了吗?”

    “我会向上级禀报的。”

    说完,对方就挂掉了电话。李希柘根本就没考虑到那么多,即使上面知道了,他也无所畏惧,他不信组织里就他一个人拥有血技皇权,他们完全可以派另外一个人来代替他,而且,他也不相信组织会为了这么一点破事儿来抓捕他。

    他自认为计划得很完美,舒舒服服地洗完澡,然后躺在床上,开始思索姑娘的身份。看她的样子,可能是个学生,毕竟背着一个可爱的书包呢。他在脑海里想象了一遍和她在一起的生活,进展得十分神速,就像一部电影、一本小说,从认识到恋爱,从亲吻到□□,从牵手到白头。这短短的几分钟就走完了漫长的一生,当两人站在生命的终点,那平平淡淡、幸幸福福的生活让李希柘咧开嘴无声地笑了起来。

    过完了一生之后,二十岁的热血青年重点幻想了和她亲吻□□的详细情景:

    在橘黄色的夕阳下,晚风徐徐吹着两人的脸颊,撩动皮肤上的透明毛发,他微笑着将全世界都送给了她。那张让人魂牵梦萦的面容,以幸福的姿态猝不及防地亲吻在了他干涸的心房。他激烈动情地回应她的深情,然后躺在了春意浓浓的床上,用圣洁的男女结合宣告爱情的崇高伟大……

    李希柘将手伸进内裤,手指上粘上了透明的液体。美妙的想象激发了荷尔蒙的分泌,他口干舌燥,打开手机里的小视频,准备自己动手解决,可总是心不在焉,压抑在内心的情感根本无法让他的思想集中在冰冷的屏幕上。他考虑了一会儿,决定打电话找来自己的露水情人。

    电话响了十几次,在他准备挂掉的时候,对方接起了电话。

    “你在忙吗?”刚说出口,李希柘就发觉自己的语气不对。

    “没有,刚有点事儿。”

    “什么事啊?呃……我的意思是如果你不忙的话可以到我这儿来,我可以去接你,然后我们一起回来。”李希柘掩饰不住的兴奋让对方感到些许惊讶。以往,他都是非常直白地说“我需要你”。

    对方沉吟了几秒,然后给了一个肯定的回答。

    李希柘立马穿好衣服,在人造灯光与自然的阴影里轻快地行走,他将注意力放在裤兜的手机上,他希望情报部能在今天晚上就给他打来电话,这样他就有足够的时间去收拾,不浪费与她尽早相见之后想处的岁月。

    等他到达目的地,他看见自己三个月来的露水情人站在明亮的灯光下。她的穿着很朴素自然,仿佛一个正常的女子,站在街头等待心爱的人带领她回家吃宵夜。隔得远了,李希柘看不清她脸上的表情,那周围唯一的光源照亮了她的身体,却似乎刻意藏住了她的面容。

    “嘿,亲爱的女孩儿在等我吗?”李希柘兴奋地打了个招呼,事实上,他并不知道对方的名字,她让他叫她阿莎。等他走近阿莎,李希柘嗅到淡淡地分辨不出来的好闻的香味儿。“你用的是什么香味儿的洗发水?”他发现当看到对方自然地露出见到好朋友一般的微笑时,他没有了先前那么强烈的欲望了。“真好闻!”

    “你今天似乎很高兴啊?”阿莎的笑容很清爽,洁白的牙齿和脸上的条纹弧线像是一轮皎洁的明月,装饰上黑夜的浓烈。“薰衣草味儿的。”

    “是吗?”李希柘伸出手臂,示意她挽住。“我记得以前似乎不是这种气味儿。”这次他分明瞧见了面前这个女人眉眼里的惊讶,李希柘给了他一个鼓励似的微笑。她将皮包挂在右臂上,用左手臂勾住了李希柘的弯曲的手。“我想提前知道两个人手挽着手走路是什么样的感觉。做任何事都得提前有心理和身体上的准备。”李希柘扭过头像一个体贴的男朋友笑着说道。

    “顾客就是我们的钱主,所以我的身上没有特定的味道。”阿莎的脚步平稳,频率与他相当,很适合的一对情侣散步。

    两人走在阴阴暗暗的人行道上,他会引领着她避开一个个的坑洼。“你饿了吗?我们去吃点夜宵吧?上次我尝了一家大排档,味道还不错,我们可以去试一试。”

    凌晨一点钟,两个人回到李希柘租下的小房间里。

    “我要去洗个澡,身上的味道太重了。”阿莎放下皮包,脱下外套,接着又除掉裤子和上衣,最后浑身上下只剩下内衣。她用充满诱惑的眼神紧盯着李希柘,“你要和我一起洗吗?”

    他腾起的□□没有完全掌控他的思想。“洗澡间太小了,恐怕有点拥挤呀。”

    “这有什么关系,我们贴紧一点就行了嘛。”

    等李希柘洗完澡出来时,发现她已经在自己脏乱的床铺上睡着了。他坐在椅子上,想抽根烟解解困乏,刚一点上,意识到刺鼻的烟味会整醒她,赶紧掐灭了。

    这是他最后一次找□□作陪了,他在心底暗暗发誓。他不知道一个男人用金钱的交易来解决自己的□□是不是道德的,但任何一位“正常”的女性都会介意这种下流可耻的行为。所以,他打算为了自己崇高的爱情放弃对□□这种职业的尊敬,他不想让以后自己心爱的人知道自己曾经有过这么荒唐可耻的行为,他决定断绝自己从第一次来至今的这种不纯洁的交易。

    洗完澡后他口干舌燥,接连喝下几大口白开水。第一次□□的经历在李希柘脑海里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十六岁的他第一次体会到那种美妙的感觉后,他对眼前这个和自己同床共枕的女人充满了感激。他抱着那个比他大了十几岁的中年女人,将脸埋在她的柔软但有些下垂松垮的胸脯上,舌头吮吸着她的□□,她身体动情地回应着,双手抚摸着李希柘的后背,是那样的温柔,那样的多情。

    他心中突然冒出眼前这个女人很神圣很伟大的情绪。虽然在他的眼中,她的身份只是一个□□,但他却可以在这样柔软温暖的怀抱里香甜安心地睡觉,像个小孩子那样蜷缩着睡觉。自那以后,每次李希柘都会要求□□,他将她们同等对待,将家庭的观念附着在她们的身上,他相信,这些可爱女人□□的身体不仅仅是为了自己。

    每次让他苦恼的时刻是第二天“结账”的时候,两个人眼神的触碰。这一简单的行为——将钱从一个人的手上交到另一个人的手上——却残酷地提醒他这是一桩买卖,买与卖的服务,买卖欲望。但这总是避免不了的,或者对方有意提出,或者自己主动提出,他只能努力地说服自己这只是另一种形式的交易而已,世上有那么多你情我愿的交易,不在乎多这一种。

    他很高兴自己从来没有用异样的目光打量过她们的脸

    李希柘看着自己床上那具曼妙的胴体,她睡觉的姿势原来是那么的美丽自然。他站起身来,在抽屉里翻找避孕套。他拿出一个,撕掉包装,给自己戴上,然后走到床边,双手轻轻地捧住她的脸,紧接着像清风风吹动着晨雾,灵活的手指从上而下,贴着那层滑腻的肌肤,抚摸着。

    阿莎睁开迷蒙似的雾眼,绽开一朵迷人的玫瑰花笑。

    “很抱歉打扰你,不过,我的□□被你点燃了,你得负责熄灭它。”

    ☆、家庭的生活

    1

    第二天,淅淅沥沥的小雨还是不停的下着,细细密密织成的雨丝犹如一块巨大的好看白布从天穹倾泻而下,连带着温度都降了七八度。远处的高楼大厦被细濛濛的烟雨点缀得仿佛海市蜃楼,却丝毫不让人遐想连片。

    “城市,也只有在雨中时才会显得更让人向往一点。”姐姐穿上一件夹克衫,双手抱胸站在窗前,认真地注视着远远近近的风光。那扇玻璃窗户向外打开,被雨浇了个透彻,噼啪拍击的声音随着四散而溅起的水珠儿传进屋子,构成轻微的嘈杂。

    上小学的时候,我从课本上学到地球与太阳之间的距离是一点五亿千米,光速是三十万千米每秒,当清晨的第一缕光照耀在我脸上的时候,它在宇宙中飞速奔跑了五百秒,大概八点三分钟才施予下温暖的恩泽给我。然后,在天空中布满浓厚暗沉的乌云时,我也由此推测出它们从落下到地面需要八分多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