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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以为你的生活会非常有趣,到处生事作恶、血腥杀戮……”张鸿羽无奈地翻了一个白眼,“我对你的这些琐事儿不感兴趣,能不能回到正题上来?”

    “年轻的小伙子呀,生活不就是由这些细小的琐事儿组成的吗?你看你们人类的一生,多么地丰富多彩:我曾见过一位衣衫褴褛的乞丐儿,因为胸怀大志,后来做了一个开国皇帝,手握天下至高之权;也有一位狂放不羁的诗人朋友,曾与他一同饮酒舞剑,最后遗憾地听说他抱月落水,让人连连扼腕叹息;还有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农夫,虽然贫困劳累一生,却也用手上的老茧养活了一大家人……”

    张鸿羽皱起一对不好看的眉毛,他讨厌别人给他讲道理:队长给他讲道理,女朋友给他讲道理,即使和他不怎么熟悉的人也老是侃侃而谈着大道小义。这些自以为是的家伙总是将满口的仁义道德挂在嘴上,上下嘴唇一碰就是一番“伟大的道理”,但从来没有真正自我检讨过,却总是拿着它在自我修饰后就烂施于人。丑陋之极的行为!

    “可敬的青年啊,你想要皇权,得在你刚出生时就告诉我。”

    “看来我对我父母的恨又深了一层,他们没告诉你我的要求。”

    “你可知道这个世界最牢不可破的一条规则是什么吗?”

    主人上前抢过酒瓶。“我可他妈地不知道什么规则不规则,我叫你他妈来不是为了和你讨论这些废话的。”

    “时间!是时间。这条被定死的规则我们也无法打破。在这个世界上,任何一样东西、一件事情都需要时间的沉淀才能行,无论是血技‘阴影’还是皇权或是其他什么。血技阴影在你的身体里已经酝酿了二十几年,你才足以运用自如,但如果我赐予你皇权,你得再花上二十年来培养。这就是代价。”客人像是喝醉了酒在说胡话,口齿略显不清。

    “还有,皇权虽然能压制住其他血技,但它并不是适合所有的血技。对于你的血技来说,皇权的作用并不大。我们创造出皇权的最初目的是领导,身有皇权的人是领导其他血技者们的领袖,所以,就实用性来说,它的作用反而赶不上绝大多数的血技技能。”优雅的客人一张白净脸蛋上开始泛起了红色。“我给你打个比方吧。‘阿克琉斯之踵’你知道吗?阿克琉斯是古希腊神话中海神之子、《荷马史诗·伊利亚特》里勇敢无畏的英雄。他的母亲曾在他出生时将其浸在冥河之中,使之刀枪不入,但因冥河的水流湍急,忒提斯捏着他的脚后跟不敢松手,因此,他的脚后跟就成为了全身最脆弱的地方。长大后,他成为了希腊联军中的第一勇士,在特洛伊战争中,阿克琉斯杀死了特洛伊的王子赫克托耳,从而惹怒了赫克托耳的保护神阿波罗,于是被银弓之神指使帕里斯用毒箭射中了他的脚后跟,结束了这位神样的英雄的生命。啧啧啧,真可惜呀!”他放下酒杯,站起身来。

    “那有没有什么其他的办法可以抵抗住皇权的压制?”

    “有啊!”

    青年的脸上出现一丝期待,目光炯炯地望着年轻人。

    “不过我们不知道。神只负责创造,不负责想办法。想办法是你们人类的事情。‘只要人类一思考,连神都会感到畏惧’,这句话说得没错。特别行动局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办法就在那里面,你可以去偷,去抢,全看你自己的本事。”

    “妈的,没用的东西。”张鸿羽小声地咒骂了一句。

    年轻人似乎没听到,呐呐自语道:“嗯,这白酒可真带劲儿啊。”

    “你现在应该做的是拉拢那个血色黄昏的杀手,然后与他联手帮我肃清几个人,我也应该像帕拉斯·雅典娜那样,培养出一位属于自己的‘愤怒的英雄’。”客人饮用了主人的烈酒后,顷刻之前还昏昏欲倒,此时像是突然清醒了过来,“别在把你的刀用在那些老弱病残的人身上了,你不仅被杀手诟病没有基本的职业素养,自己也有失‘黑夜里的杀手之王’的称号。”年轻人走过来拿起沙发上的外套和围巾,“你为什么取名‘影子’?‘夜王’怎么样?night kg,听起来更霸气威武。”

    “我喜欢‘影子’,shadow。”

    “好吧,亲爱的 r·shadow,”客人穿好外套,将围巾对折一次搭在左手手臂上,“感谢您美酒的招待,古人常道: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就几句话的功夫就快到凌晨一点钟了,须知,疲惫的身体需要休息的抚慰。愿被神明庇佑的影子先生今夜会有一个甜美的梦。”

    说完,年轻的客人对着主人优雅地微微欠身,便转身离去。

    就在这一刹那间,张鸿羽在眨眼间抽出一把亮闪闪的短刀,从背后将其架在了来客的细嫩脖子上。

    “我试验一下,看不死的神明究竟能不能被杀死。”他说完就拉动刀刃,却被年轻人逃开了。

    他惊骇地意识到自己都没看清对方是怎么逃掉的,只是手上熟悉的感觉并没有让他再次抓住。

    “你知道,神明创造了人类,当人类有了智慧后就开始反抗诸神的统领,在我看来,这就像是不听话的孩子反叛父母的教诲一样,做父母的可谓是操碎了心啊。慈爱的父母如果无限度地宠爱自己的孩子,被间接培育起来的任性迟早会毁了他们的孩子,所以,合格的父母在养育孩子时要懂得恩威并施、赏罚并行。”年轻人在门前将围巾简单地系在脖子上。“张先生,下次可别对我亮刀了,我可以创造你,也可以毁灭你。虽然我不想用那句比喻来伤害你的自尊心,但你真的就是一只在地上爬的蚂蚁。这算是对你的口头警示。”

    他打开门,然后幽幽地长叹了一声,漆黑楼道里的声控灯亮了起来。“哎,我的好心情差点就被毁了。要大度,不能让别人的坏心情影响了自己的好心情,为了这么点小事生气不值得。回去得继续修养内涵才行啊。”

    影子先生盯着被关上的门,将短刀插进腰间的刀鞘中。

    坐回到沙发上,他决定将第十三章看完。

    他重读了一遍客人来临时打断的那一段话:也许那是因为我在男人堆中长大,在我成长的时候,身旁没有女人,从未切身体会到阿富汗社会有时对待女人的双重标准。也许那是因为爸爸,他是非同寻常的阿富汗父亲,依照自己规则生活的自由人士,他总是先看社会规范是否入情入理,才决定遵从还是拒绝。

    3

    火车小窗外飞驰而过的一盏盏灯站成了永恒的姿态,一瞬一瞬地照亮车厢里昏黑的环境,下铺上的一个和他年纪相当的小伙子与斜对面下铺上的一位大叔正扯出如雷般抑扬顿挫的鼾声,彼此交相应和,好不带感。

    他把脑袋枕在手臂上,望着对面那位酣睡中的姑娘,耳中还有车轮行驶在铁轨上“咣当咣当”的低沉闷声,偶尔剧烈摇晃一下,提醒两位“雷公”打雷时要小点声,以免吵醒了疲惫的旅客。

    “老雷公”在慢慢旅途中无法用电子产品来消磨时间,可能一双泥黄深色的手使得它们的主人握不住一本干净洁白的书。“少雷公”总是抱着手机,在小巧的键盘上滴滴滴地灵活地按着,可怜到都掉漆了。

    白天里,“老雷公”会坐在床上望车窗外,或是躺着冥思,可能是实在没办法消磨时间了,就开启了四人之间的谈话——主要是两位“雷公”在搅动舌头。

    穿着不仅朴素还些许脏污的“老雷公”是一位苦工,工地上的活儿干完了,今年剩下的日子里就没打算再找活路了,他骄傲的儿子今年要加班可能回不了老家过年,于是就让父亲去城里一起过新年。

    他谈起这件事情时,脸上是最真诚自然的开心笑容。尽管在李希柘眼中,他的牙齿既不齐整又不洁白如月,风吹日晒的皮肤也让年轻人为之可怜同情,当然少不了的是一点嫌弃。

    当善良的工人问起他时,他也回答了一两句,然后就躺下玩手机,以此拒绝与之交谈。

    “少雷公”为了追求幸福,不远万里去侍奉爱情。他那笑容里幸福的源头,是一位可爱的女孩儿。他的女人公生日快到了,而他也先比女孩儿放假,于是约定好去为恋人庆生,然后俩人一起回家。

    他们是在高中时期堕入爱情深渊的,残忍的上天使得两人大学分处中国两地,相距一千多公里。或许我们伟大而美丽的祖国的辽阔土地会让这样的相爱情侣抱怨过,却也成为了见证他们坚贞爱情的一种试炼。

    小伙子坐在过道里的小椅子上兴奋地谈起来时,红光满面的笑容里简直就像是要将幸福给挤出来,使得李希柘内心翻涌起一阵嫉妒羡慕,顿觉他们的谈话刺耳吵闹,放下手机拉过被子假装睡觉。

    中铺的女孩则是放假的大学生,准备一路走走停停,悠闲地玩耍回家。

    4

    “老雷公”在睡觉前诚恳地说道:“可能我的脚有点臭,还请你们几个年轻人稍微忍耐一下哈。”

    一阵幽幽的暗香混合着发汗的脚臭味无声无息地潜入鼻孔深处,他暗自感谢对面的女孩才使得这味道不至于难以入鼻。

    兴许是车厢里的空调温度开得有点高,姑娘姿势怪异地将双手放在外面,一条腿也搭在护栏上,嘴巴对着上铺微微张着,露出若隐若现的皓白牙齿。借着闪现进来的橘黄色光斑,他能大致看清女孩的面孔。面对此情此景,这个正处于青壮年的男孩内心却没有对她产生一丝邪恶的念想。

    大抵是痴情的爱使然,李希柘将脸枕在胳膊上,温柔地注视着姑娘,只管在心中细细地回想着他将礼物送到谷雨手上时的情景。这几天来,他不知道反反复复咀嚼了多少遍,但每次如老牛般反刍却依然觉得新鲜如昨。

    在李娟的陪同下,他们去市中心的商场里挑选了一款价值六千多的手提包。他当然没有这么多的钱来买如此贵重的一件礼物,事先便找王老大借下了两万块钱。当他从钱包里拿出厚厚的一叠钱数给收银员时,他的内心还是狠狠地抽搐了一下,但一想到谷雨那让他倾心沉迷的笑容就会变得心甘情愿。事后,他还顺便陪着李娟买了几件衣服。

    她很高兴能有李希柘的陪同,在没有征求他同意的前提下,任性地把他当成男朋友,让他拎包、提建议、拍照片。李希柘用心里余下的那点愧疚来补偿她,但保持着理智不牵手挽臂。

    神奇的爱情让一个人爱上我们,却又使我们爱上另外一个人。

    学校放假的前一天,他再次成功地将谷雨约了出来。当她看见礼物后,女孩儿非常的高兴,连着说了好几句感谢之类的话。

    那天他们天南海北聊了很多。谷雨很兴奋地说起自己想去云南的苍山洱海、西藏的布达拉宫、重庆的朝天门、湖南的凤凰古镇、杭州的断桥西湖、北京的□□、哈尔滨的漠河,然后就去国外旅行:法国的普鲁旺斯、日本的富士山、美国的自由女神像……

    “去年国庆节我已经去过苏州和上海了,这次寒假准备去成都和重庆,去吃麻辣,哈哈……”

    谷雨开心的笑好让李希柘着迷,他很想陪着她一起走遍中国,却找不到一个陪伴同行的理由。

    可能是真爱,让他始终无法对面前这个自己心爱的姑娘说出“我喜欢你”、“我爱你”,但究竟是什么样的障碍阻挡着他表达出已到嗓子眼的爱意?

    他将两眼视线聚焦在空中某一点,记起谷雨脸上的表情、笑容、眼神,甜甜的话语,优雅动人的举止,走在一起时身侧的芬香。每天睡不着的时候他就会想一想这件事情,然后在幻想里勾勒出他们两人以后如胶似漆的旅行爱恋、平平淡淡的岁月生活,也暗暗想着如何赚钱养她。每次他都带着这种梦幻般的幸福沉沉入睡,然而爱与美的女神阿佛罗狄忒却没有恩赐他希冀的甜梦。

    第二天凌晨,他被列车员的站点提醒吵醒了。他睁开眼看见窗子外面的天色微明,再次闭眼却也怎么都睡不着。“老雷公”已经收拾好东西,精神矍铄地准备下站;对面铺位上的女孩儿不知道什么时候醒了,躺在床上一边听歌一边玩手机;下铺的“少雷公”,坐在过道的折叠座位上,小桌子上放着一盒牛奶,他咬一口面包就喝一口牛奶,眼望着窗外凌晨里笼罩在薄雾中的田园树林,几分钟后,就把早餐对付过去了。

    李希柘听到肚子里咕咕响了几声,从昨天中午上火车到现在,他只吃了一小盒饼干,其余时间都是喝水。他不愿意在火车上吃东西填饱肚子,因为他不习惯在摇摇晃晃的火车上蹲坑拉屎。那简直就是一种受罪。所以,他每次坐火车只买一点零食,其余全是饮料和矿泉水,饿了就吃一点零食,暂时安慰安慰一下受委屈的肚子。

    但他还得忍耐四五个小时,真不知道怎么熬过去。李希柘顺眼不经意看见女孩穿着的印花袜子露在被子外面的一只脚,不知怎么回事儿,他□□就有了反应,脑子里也不自觉地想起来曾经的夜晚伴侣。

    男人的这种不自主行为让独身者遭罪,导致了多少的尴尬与窘迫。他可不想在火车的厕所里解决,那让人感觉到很怪异。于是赶紧扯过被子,盖住腰,掩饰起来。同时,目光游离到窗外的景物上。

    终于要给自己的两把工刀命名了,他感到一阵激动和欢喜,就像给自己的宝贝孩子命名一样。他决定给黑色工刀取名为“唐明皇”,配刀语宋代词人柳永《蝶恋花》里的词句: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给白色工刀取名为“玉奴”,配刀语唐代诗人白居易《长恨歌》里的词句: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

    唐宋诗词的搭配显得不伦不类,但李希柘自我感到很满意,还在嘴里经常轻声念叨,越念叨就越是满意,内心渐渐膨胀到自我夸耀有倾世才华、倚马之才,比组织里其他那些家伙的刀名刀语好得多。孙正宇的刀名“红颜”,刀语:冲冠一怒为红颜;赵一博刀名“酒仙”,刀语:举杯浇愁愁更愁。两个五大三粗、浑身肌肉块的老男人竟然起这么骚的刀名、配这么矫情的刀语,想想也够让人恶心的了。那两个烂货还经常沉迷在灯红酒绿之中,整天腐朽着纸醉金迷的生活,真是不思进取、不求上进,朽木不可雕,烂泥扶不上墙。他打心眼里鄙视他们,鄙视他们的一切。

    李希柘将两人没借给他钱的怨气又发泄了一通,好歹他也请他们看了一场电影,虽然是无心之举,可这两个家伙不念情不念恩,一口回绝“没钱”。

    “花在女人和酒身上就有钱,妈的。”他大怒道,责骂两人不讲情义。

    “女人与酒是生活之必需,就像是吃饭睡觉与拉屎……”

    “别他妈的恶心我,不借滚蛋。”李希柘说完就走了。他以一副“改邪归正”的心情怜悯着两人,也诅咒着他们。“但愿你们得艾滋,得花柳,生个儿子没鸡鸡。”他的“祝福”可谓是恰到好处。

    女孩脸上时而扯开的无声笑容引起了他的注意,想着她可能在和喜欢她的人聊天,遂摸出枕头下的手机发了一句早安问候语给谷雨。等了好一阵子都不见回信,又下床去放了一泡憋了一晚的黄水,回到床上还是不见来信,想着就心中酸楚难耐,找了个打发时间的由头,给李娟发了一条消息。

    没几分钟,熟悉的qq铃声响起,引得两个人都看了他一眼。他拿起手机,心里期望着是谷雨的消息。不知是他的祈求还是爱恋不够真诚,反正没有如他的意。生活里总是充满了失望,无数的失望就构成了生活,恋爱也是如此,由无数的等待与心酸组成。

    “刚才起床,现在在陪妈妈买菜呢。”李娟发来消息,还配了几张菜市场里的照片:有半死不活的鱼,有新鲜的猪肉蔬菜,还有她的一张活泼可爱、鼓嘴皱眉的自拍照。

    李希柘禁不住咧嘴笑了出来,然后发了一句:“你和那条鱼好像,哈哈哈。”

    “真的吗?”

    “是啊。”

    “你很聪明,因为我就是在学它啊。怎么样,像吧?”

    ☆、罪恶的早恋

    1

    继日而来的一如昨日的生活里,无可避免地夹杂进了恐慌与惧怕,内心里也老是徘徊着由此而生的根源症结。走到大街上,呼驰往来的汽车掀起了我的焦虑不安,好似刻意一般,我想回忆起曾经听到过的警报声,但却怎么也想不清晰那种让人心惊胆战的音调与旋律。那代表着正义的调子在四处驱散黑暗、镇压邪恶,也无时无刻不在加剧着我心底深处的惶惶不安。

    我想象着两个警察开着警车到校园,然后找到高一一班,他们有如两尊凛然不可侵犯的天神站在教室门口,用职业化的音腔打断黑板上沙沙沙的粉笔字声,在同学们一个个瞪着眼、张着嘴表示惊讶的眼神中,径直走到我旁边,把我揪扯起座位,另一人从兜里掏出一副冷冰冰的银白手铐,束缚住我罪恶的双手。我会一脸哭丧、满心惊恐、一身羞愧、满眼懊悔地走在同学们错愕的视野里,经过他们的课桌和书本,走过老师的窄小讲台,迈着僵硬虚弱的步子移出教室,坐上警车,从此远离知识的神圣殿堂,在牢狱中忏悔着度过一生。

    与至亲的父母诀别,与挚爱的姐姐诀别,与喜欢的无盐诀别,我十年来在内心筑起的人类文明的知识长城将会轰然崩塌,灰尘遮天蔽日,世界都会一片黑暗,被可怜地吞没。

    可能我会哭出来,哇哇大哭、涕泗横流的那种。我觉得这种可能性非常大,因为从小我就好哭,只是现在没有哭泣的理由或悲伤,眼泪也就在云雾深处,不见踪迹。

    冷汗顺着后背的脊梁骨流下,流出一条清晰的印记,就像是可供警方抽丝剥茧的犯罪记录,它滑到我的股沟,由此打湿了我的裤沿儿。

    教室里的沉闷气氛使我的身体些许燥热难耐,我艰难地脱掉外衣横放在大腿上,责怪自己闹着多穿了一件毛衣。我在心里默默计算着警察大致何时来,他们一脸威严的样子让我畏惧;他们会不会在腰间的皮带上配一把枪?甚至会不会将枪拿举着手中?毕竟我是一个杀人犯,这是一个无法逃避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