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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凌洋给鲍思语打电话说,自己没有合适的伴娘礼服。鲍思语笑着说:“这样的事情哪还劳得你操心啊。美人儿,把你的三围尺寸发过来,礼服的事我来解决。”

    花凌洋说:“你打算要几个伴娘啊我把墨佳也带过去可以不她还从来没正式参加过人的婚礼呢。”

    鲍思语直接了当地拒绝掉了:“不可以,你也不想想墨佳是从事什么职业的,她这样的女人,出现在我新婚的婚礼上,合适吗”

    花凌洋悻悻地挂上电话,其实她一直想让墨佳和鲍思语的关系好起来,毕竟她们俩是她这辈子最好的朋友。奈何鲍思语就是一个这样古板的人,她总是从人的出身和职业来判断一个人的品质的好坏,花凌洋要不是和她有从初中到高中的战斗友谊,也早就被她鄙视成千上万遍了。纵使是这样,鲍思语知道相飞的老婆是个不咋地的女人,也会经常在电话里告戒花凌洋:“不管咋着,人家老婆再不好,也不关你事。花凌洋,自作孽,不可活。如果你在武汉跟相飞断不了,那就干脆回郑州好了。对了,我爸单位新分来一个硕士研究生,长得不错,要不给你介绍介绍”

    因为鲍思语老是这么说,花凌洋偶尔会把鲍思语的话转给相飞听听,一来二去的,相飞对鲍思语很过敏了。这次鲍思语结婚,相飞一听说邀请花凌洋回去做伴娘,立刻就表示反对:“郑州那结婚的,不闹新娘都是闹伴娘的。万一他们骚扰你咋办洋洋,你跟鲍思语说,不能当伴娘,如果她想要伴娘,我可以帮她联系婚庆公司,花钱给她请个伴娘。”

    “相飞,你怎么这么小气。参加她婚礼的人都是有头有脸的人,一定不会乱来的。再说了,人家嫁的人可是在郑州数得着的有钱人,还需要你帮着花钱请伴娘吗”

    “反正我不想你去一想到那些男人的眼睛在你身上看来看去我就不高兴,更何况在闹洞房的时候还会有男人对你上下其手的”相飞说,“洋洋,你是我的宝贝,我不想让你抛头露面。”

    “那你说该怎么办我都答应鲍思语了。”花凌洋反问道。

    相飞想了想说:“我跟你一起回去吧,反正我已经好久没回郑州了。”

    就这样,鲍思语结婚的前一晚,花凌洋和相飞回到了郑州。住在哪里的事颇费踌躇。闺密结婚前一夜,女孩儿们都会凑在一起的,这样第二天化妆也方便。相飞呢按说郑州是他的大本营,他应该如鱼得水才对。可是他怕花凌洋误会,坚持在婚礼就近的酒店开了间房:“你放心,我是绝对不会回家的。”

    花凌洋说:“你回家不回家可是你的自由,我没拦着你,外人说你抛妻弃子这笔帐,你可不能算到我头上来。”

    相飞拍拍花凌洋说:“傻丫头,外人说什么真那么重要吗况且,我的那些朋友,你都是见过的了,没有一个人,会怪我们的,他们只会理解我们。”花凌洋也没细想这些,叮嘱一下第二天婚礼的时间,让相飞按时参加,然后就去鲍思语那里了。

    鲍思语是家里的独生女,女儿出阁,自然是鲍家最重要的事了。当花凌洋赶到鲍思语家时,一群人正围着鲍思语,她还在试婚纱。鲍思语的婚纱是专门定制的,外层全部用白色的欧根纱和珠罗纱制成,上面用真丝线手工刺绣出大朵的白色牡丹,只有走近了才能看得清楚。婚纱的款式很简单,就是白雪公主才穿的大摆婚纱。可正是这种简洁而又精致的款式,才衬托出鲍思语清澈的气质来。她的头发还没有来得及做,只是松松地挽着。露出雪白的后颈和她的削瘦的肩膀形成极美的弧度,沿着后背交叉的造型看下去,肩胛骨是两片蝴蝶的形状,呼之欲出。花凌洋几乎看呆了,鲍思语美得让她好一阵子缓不过神儿来。倒是鲍语转身见到花凌洋进来了,她兴奋地喊:“洋洋,你终于来了,快来看看你的伴娘礼服。”

    拿到礼服花凌洋才知道,其实鲍思语的伴娘可不只她一个,按照她夫家的要求,她请了六个伴娘。每个伴娘的礼服也是量身定造的,除了花凌样以外的5个女孩儿,早已经试衣完毕。花凌样掂了掂这件闪着柔和光泽的香槟色小礼服,是重磅真丝,不看它极简单的吊带低胸鱼尾的小礼服款式,只是这料子已经价值不菲。迫不及待地试了一下,恰倒好处地合适,多一寸嫌太宽,少一寸就太紧,花凌洋打量着镜子里的自己心里想,即使做伴娘也可以如此千娇百媚啊。正想着,鲍思语递过一条珍珠项链给她:“洋洋,我在婚礼上戴钻石项链和钻石皇冠,我老公的意思是你们戴珍珠项链,和小礼服搭配正合适,你觉得怎样”

    花凌洋笑笑,到底是有钱人家,连对伴娘都如此大手笔,鲍思语递给花凌洋的这串珍珠,粒粒精圆,一般大小,没有任何瑕疵。花凌洋拿着项链在自己脖子上一比,整个脸庞都显得更生动了,这才明白,为什么女人都爱珠宝。

    按照鲍思语家的规矩,在结婚前三天,新郎新娘是不能见面的。花凌洋看着为婚礼忙得兴致勃勃的鲍思语,连新郎的姓名都没来得及问,更别说长得啥样了。得,还是把悬念留到第二天婚礼上吧。

    第二天,天还没彻底亮就起床了,仍是忙,新娘、伴娘都化好妆、换好礼服,新郎的车已经来接了。40辆宝马的大手笔,显示着新郎的身家。几经周折,花凌洋终于见到了鲍思语的老公:如果不是因为他戴了新郎的胸花,花凌洋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他就是新郎。个子和鲍思语差不多高的,最多不超过170c,一张黝黑的脸,看起来獐头鼠目的,笑的时候会露出满嘴黄牙,可能是抽烟太多了吧,头发有点儿谢顶,中间那部分光滑得花凌洋很想上去拍一下这个男人,少说也有40岁了吧,花凌洋小声地嘀咕。“不到40,好象是35岁”旁边儿那个和花凌洋穿同样礼服的女孩儿补充道。花凌洋无法想象,这就是鲍思语口中的老公,要和她一起过一辈子的人,对这样的男人,鲍思语真的能慢慢地培养出感情来吗穿再美丽的婚纱,住再大的豪宅,如果没有爱情,她会快乐吗她不是鲍思语,她想象不出答案。

    尽管新人的外貌是如此的不匹配,但当举行仪式的时候,司仪问新郎:“无论是好是坏、富裕或贫穷、疾病还是健康,你愿意娶鲍思语为妻吗”那新郎用极标准的河南普通话大声回答:我愿意。这样的时候,花凌洋忍不住笑了,而后又有眼泪流下来。不论是怎样的,仪式还是很感人的。仪式结束后,鲍思语背对着大家,把手里的花束往身后丢,那束小小的勿忘我落进了花凌洋手里。

    鲍思语走过来和花凌洋拥抱:“洋洋,祝你早点儿找到自己的幸福。”花凌洋用眼角的余光扫到了在她不远处的相飞,点点头说:“我会的。”

    新郎家是富人,新娘家又是做官的,所以这次婚礼的场面尤其的大,大概有100多桌,整个酒点的三层楼。花凌洋知道相飞在哪里,她只知道,他一定会在能看见她的地方,关注着她,保护着她。

    仪式结束后,来宾都开始就坐吃饭了。花凌洋四处寻找着相飞的影子,站了一上午,她也饿了。她就想着赶紧吃完饭,就回家去看看爸爸妈妈,自从工作以后,每年只有过年的时候回家,花凌洋觉得自己有点不孝顺。

    她匆匆地从三楼走到一楼,打算随便塞到哪个座位上先吃点儿,因为她穿着伴娘礼服,这是个很明显的标志,没有人会怀疑她是来蹭吃喝的。正在找位置的时候,忽然一个很稚嫩的声音响起来:“阿姨,漂亮阿姨妈妈,就是这个漂亮的阿姨和爸爸带我去武汉动物园了”

    花凌洋侧脸一看,在身边桌子旁边,坐着一个小女孩儿,正一脸兴奋地指着自己跟旁边的女人说。

    花凌洋的脑袋嗡地一声是相飞的女儿,宝宝。

    那么,在她旁边那个,戴着眼镜一脸严肃的短发女人,就该是相飞的老婆了吧。

    童言无忌,可是这声音很有穿透力,刹那间,整个大厅似乎都安静下来了。花凌洋站在那里,发愣。她居然挪不动脚步,早先那种对任何场面都能应付自如的机灵劲儿也不知道去哪里了。

    那是暴风雨来临前的平静,花凌洋身边没有任何救兵,光凭宝宝的那句话,也足以让她百口莫辩,况且,她还穿着伴娘礼服,丢脸丢的可不只是她自己。无论如何她都不想在自己最好的朋友的婚礼上出现的。这个时候,相飞去了哪呢郑州实在太小了,她不指望自己有安雅或者是遇见曾诚老婆时候的好运气。

    果然那女人站起来,直直地走到花凌洋身边去,指着她说:“小狐狸精,我早就听说你了,今天终于让我碰见了,真是苍天有眼啊”

    花凌洋站在那里,一动都不动,她张张嘴,只说出一个“我”字,就没有办法继续说了她确实理亏。羞愧得恨不得利马死掉。

    那女人比花凌洋矮上一截,但是气势却是高涨的,尤其在这种大庭广众之下,数落一个光彩照人的第三者,她觉得终于扬眉吐气了:“好端端的一个女孩子,不好好工作,找个好人家,天天动着抢别人老公的歪主意,你到底有没有爹妈,有没有教养”

    花凌洋脑袋上的汗开始冒出来了,整个妆都已经花掉了。其实也不过几十秒的时间,花凌洋像是经过了几个小时。就在难以解围的时刻,她忽然觉得有个人抓住了她的胳膊:“娜娜,都找你好久了。”

    她转过身去,看见一张阳光灿烂的男人的脸,那双眼睛就像是夜空中的星子,又象是两颗黑色的宝石。电光石火般地,她明白了这个男人的意图,他是在替她解围。她转过头冲他笑了笑。那男人向前走了一步,抓住相飞老婆的胳膊:“这位大姐,想必你是认错人了吧。一个小孩子说的话你也听,你也信她是我女朋友。”然后转头对花凌洋说:“走吧,娜娜,我爸妈还等着咱们一起坐下来吃饭呢。你也找了好长时间了吧。”

    花凌洋乖巧地点点头,任由这个男人拉着她的手走出众人的视线。刚才还很安静的大厅里又人声嘈杂起来了爱看热闹人们或许叹息,一场好戏没有上演。

    花凌洋任由着那个男人拉着手,走到酒店外面。她感觉这只手很有力量,但手掌心的皮肤有点儿硬,感觉应该是受过点儿苦的人。走到酒店旁边的那条马路上,他们才停下来。这时候,花凌洋才打量起这个男人来:他有一双很好看的眼睛,皮肤不算白,但是很紧致,嘴角自然地微微上翘,小平头。穿白色衬衣,但质地一般,下身穿了条黑裤子,黑皮鞋。如果单以这套行头来论,这个男人实在不怎么样,可是如果是以气质和外貌来论,这个男人应该属于上品了。花凌洋在暗自评估这个男人的同时,并没有忘记在嘴角挂着感激的笑容:“谢谢你,”

    第四十九章:情人反目

    那男人也是个个子很高的,花凌洋168c的身高也不过是到他的下巴而已。提供他俯下身对花凌洋笑笑说:“不客气。”

    “可是你为什么要替我解围呢大家不是都等着看笑话吗”花凌洋问。

    “因为我觉得,你不是那样的人。”那男人说。

    “万一我是呢”花凌洋这句话还没说出来,手袋里的电话就响起来了。看号码,是相飞打来的。

    花凌洋赌气似的把电话按掉。在我最需要的时候,你在哪,你去了哪

    按掉电话,花凌洋才笑着对那男人又一次伸出手:“花凌洋。你呢“

    那男人同样也报以友好的微笑:“叶展轩。”

    呵,叶展轩,这个名字在嘴里吐出来的时候,居然又荡气回肠的感觉;可是如果默念在心里,又觉得口齿生津。

    花凌洋说:“好巧啊,我是花,你是叶”想想又觉得不妥,低下头去。

    “呵呵,你是说,红花配绿叶吧,我们好有缘分”叶展轩接着说。

    “是呀,谢谢你替我解围”,花凌洋在手袋里掏出当年王院长给她的那支笔,在一张展平了的餐巾纸上写下了自己的电话号码,递给叶展轩,“你有时间的话给我打电话吧,我请你吃饭。现在婚礼那边很忙,我走了。”然后转身施施然地消失在叶展轩的视野里。

    相飞在酒店门口焦急地等,花凌洋看见他,没有说话,绕过他准备进酒店。她隐忍着心里不舒服的感受,不想在鲍思语的婚礼上出什么差错。可是相飞不识相,他似乎更关心刚才那个男人和花凌洋之间到底说了什么。他拽住花凌洋的胳膊说:“洋洋,刚才那男人是谁”

    花凌洋冷着脸看他一眼:“这些事我没必要向你交代吧”

    相飞仍是一脸焦急地说:“对不起,洋洋,让你为难了”

    花凌洋甩开他的胳膊说:“这话你该对你的老婆孩子说去,跟我没必要再解释了。”经历过最尴尬时刻的花凌洋,已经无法对相飞再产生如从前那样铭心刻骨的爱情,但也不忍心过于伤害这个曾经深爱过的男人,只能压低了声音吼着。她不想在酒店门口和相飞纠缠了,尤其是,相飞的老婆刚刚还在酒店里,这个时候如果出来撞见,就是一场更有看头的闹剧了。

    她不怪任何人,这样的场景早晚都会出现的。如果说,从开始的一见钟情,到后来知道他已婚,她还愿意委曲求全,等他离婚的话;如果说,为了爱情,她愿意接纳相飞的女儿,那么,这次与相飞老婆正面冲突的场景,是她一辈子的梦魇。任是相飞用怎样多的甜言蜜语,或者即使真的去离婚了,也没有办法弥补的伤害。再打着爱情旗号,去做着抢别人老公的勾当,对于花凌洋来说,是莫大的侮辱了。

    “洋洋,我正在做的一些事情你不了解,我只想到时候给你一个惊喜。”相飞仍是诚恳地说。“我不听不要缠着我了。”花凌洋仍是一脸恼怒的样子说。“那好吧,洋洋,总有一天你会明白我的。”相飞说完这话,松开花凌洋的胳膊,转身走开了。花凌洋和相飞,像是几米漫画里的向左走,向右走里的两个人一样,向相反的方向走去,都再也没有回头。

    回到酒店里,话凌洋见鲍思语和新郎在一起给来宾敬酒,仔细看看其实新郎也没那么丑了,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其实转念一想,男人长得好看不好看,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有能力,有本事,又顾家。人生在世,不如意之事十之八九,世间所有的好,怎么可能尽归一人

    就在花凌洋还在感慨的时候,她忽然发现,一个大概中年打扮的妇女,正试图不顾保安阻拦,冲到新人近前去。那女人穿着一身黑衣,面容悲戚,看她跌跌撞撞的样子,保安似乎也要拦不住了。来宾里好象有很多人认识她,但是没有人站起来,也没有人跟她打招呼。鲍思语和新郎离门口很远的地方,没有注意到这边的情况。花凌洋站在离门口很近的地方,一个念头忽然在脑子里闪过:这个女人八成是冲着新人来的。当时的第一反应就是冲过去拦住她。

    念头一在心头闪过,花凌洋就赶紧付诸于行动了。她赶紧冲到那女人近前,立定脚才喊了声:“大姐,你来找谁”那女人一看有人应了她,就像见到亲人一般,眼泪就流出来:“我找韩旭那个杀千刀的。”她抓住花凌洋的手,马上就要号啕大哭了。花凌洋一见这哭的地方不对,就搂住比她低一个头的那女人,把她往酒店走廊那里领,花凌洋知道,那地方有好多小包间:“大姐,你先别哭,有啥事你慢慢说,没什么大不了的啊。”

    那女人心里也似乎没什么主意,就乖乖地跟着花凌洋走了。花凌洋一边走,一边想,如果不出预料的话,这个女人应该是新郎韩旭的前妻。想想那韩旭也有35岁了,看起来那么老的男人,怎么也不可能30多年来一直单着,有老婆也是正常。花凌洋自从跟相飞晃荡这一年半,练就了一身火眼金睛的本事,对别人的事多数都能猜个八九不离十。

    果然,在一个小包间坐定,花凌洋亲自给那女人倒了杯水,那女人开始抽抽答答地哭起来。一边哭,一边说着:“他让我不好过,我也不会让他好过”

    “大姐,你要冷静一点儿。”花凌洋说,“你觉得你这样去闹一次,丢了谁的脸”

    从来只见新人笑,有谁闻得旧人哭。生活就是这么具有戏剧性,口口声声说,绝对不会做第三者,插足别人婚姻的鲍思语居然一不小心介入了别人的感情纠葛。如果不是花凌洋拦了下来,鲍思语就闹了大笑话了,想到这里,花凌洋不禁惊出一身冷汗来。这年头,看热闹的人多,真正愿意帮人的人少,在这大排宴席的时刻,一旦被这女人这种不管不顾的人搅黄了,丢脸的可不只是鲍思语自己。

    且不说对错,世人总是喜欢把无说成有,把小事说成大事。这女人一闹,保证鲍思语能变成大半个郑州城很长一段时间茶余饭后的谈资。人家才不管你认识那男人时候,他是不是已经离婚了呢,总之,只要前妻去闹,她就是该被同情,她就是弱者。而新人呢只要你得到了男人,不管是你死抓住不放的,还是男人死皮赖脸倒贴的,你就是赢了。

    把生活剥去华丽的外衣,就露出它赤裸裸的真相来。这个面色悲戚的女人,在半年之前还是个幸福的女人。过着传说中的阔太太的生活,每天养狗,打牌,逛街,去美容院。闲下来的时候还去炒炒股,两个孩子都由保姆带着,家里跟本轮不到她操心。可就在半年前,她老公回家,没有任何征兆地要求离婚,根本不顾及夫妻情分,也不管孩子。因为家里的帐目大多都由男人掌握的,她自己也不知道家里究竟有多少钱,究竟有多少东西会属于她,又从来没有想过要离婚的事,只能任由他宰割。等稀里糊涂地在离婚协议上签了字,赫然发觉木已成舟。

    但后悔已经晚了,婚已经离了,家里大部分财产已经被转移走。离婚不到三个月,就发现前夫在追求比自己小10岁的小姑娘,以为小姑娘不会看上他那样的老头子,以为那男人会在某一天醒悟,还是结发妻子好,谁料想,也不过是一两个月的工夫,两个人就结了婚,一点儿也不顾及旁人的脸面

    花凌洋看着那女人,半晌说不出话来。可是仍得打起精神把她安抚好:“那他是不是没有给你留多少钱”“也不是,他给我们的钱够我下半辈子花了,只是我心里不平衡,我白白跟了他这么多年,难道一点儿做夫妻的情分都没有吗”

    “可是你这样去闹,会让人看笑话的。”花凌洋说,“人家会说,看,那就是那个弃妇本来不认识你的人,都会因为你这次大闹婚礼而记住你。这又不是什么光荣的事。”

    受了伤害,没有必要闹得人尽皆知,因为多数人都是看热闹的,知道了也没有用。这种被男人抛弃的事,一旦抖搂出来,无非是让亲者更痛,仇者更快而已。所以聪明的女人都是打掉了牙往肚子里咽,至少在外人看来,不算是伤筋动骨的痛,也就没太多机会落井下石。

    “我就是不想让那女人好过。凭什么我辛苦培养出的男人,让她捡了便宜去。”那女人仍是不依不饶。

    想起新郎韩旭那张脸,花凌洋很替鲍思语不值,她觉得自己的好朋友配得起更好的男人,而不是这种面貌狰狞又拖家带口的老男人。都说看一个女人的品位就看她身边的男人,难道鲍思语选男人的